3月16日,CDE更新共性问题。 答: 如境内外均无全化学合成法制备的同品种上市的,申请人可参照化学药品2.2类申报。 如境内外已有全化学合成法制备的同品种上市的,境外已上市的仿制药参照化学药品5.2类申报,境内申请人生产的药品参照化学药品3类(仅境外有全化学合成法制备的同品种上市)、4类(境内已有全化学合成法制备的同品种上市)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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