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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600122444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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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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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切除非小细胞肺癌
芦康沙妥珠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可切除II-IIIA期NSCLC新辅助治疗的前瞻性、单臂、II期临床研究
芦康沙妥珠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可切除II-IIIA期NSCLC新辅助治疗的前瞻性、单臂、II期临床研究
本研究旨在探索芦康沙妥珠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可切除II-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期提高可切除NSCLC患者的病理完全缓解率(pCR),主要病理缓解率(MPR),R0切除率,并提高可切除NSCLC术后患者的无事件生存期(EFS),为局部晚期NSCLC患者新辅助治疗提供指导及新选择。
单臂
Ⅱ期
无
无
自选课题(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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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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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202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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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18岁,男女不限; 2. 给药前 7 天内 ECOG 体能状态评分 0-1;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 NSCLC; 4. EGFR 敏感突变阴性(无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 L858R 置换突 变)且 ALK 融合基因阴性; 5.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 NSCLC 的局部治疗(手术或放疗)及任何既往 系统抗肿瘤治疗,包括细胞毒性治疗、靶向治疗(包括酪氨酸激酶 抑制剂或单克隆抗体)、细胞治疗、免疫治疗、中药治疗及任何其 他研究药物治疗; 6. 经 MDT 评估后为可切除的 II-IIIA 期 NSCLC 患者(根据 UICC/AJCC 第 8 版 TNM 分期); 7. 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RECIST 1.1 标准); 8. 同意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患者; 9. 外科医师评估可手术切除且无手术禁忌症; 10.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未接受过输血、重 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 11. 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具有生育潜力的男性受试 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须同意采取有效 的医学避孕措施; 12.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 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请登录查看1. 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合并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癌肉瘤成分; 2. 之前用抗 PD-1、抗 PD-L1、抗 PD-L2 或抗 CTLA-4 抗体,或任何其 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途径的抗体或药物进行治疗; 3. 之前使用过以 TROP2 为靶点的治疗,和/或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的 治疗; 4. 在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和研究期间需要使用细胞色素 P450 3A4 酶 (CYP3A4)的强抑制剂或诱导剂者(本研究中不允许使用 CYP3A4 的强抑制剂或诱导剂,附件 6 列出了 CYP3A4 强抑制剂或诱导剂的 代表性药物);所有受试者必须尽量避免合并使用任何已知对 CYP3A4 有诱导作用的药物、草药补充剂和/或摄入此类食物; 5. 既往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 基底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6. 已知对本方案药物及其组分有过敏史,有免疫缺陷史,或有器官移植史; 7. 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病(ILD)或非感染 性肺炎病史,目前有 ILD 或非感染性肺炎,或筛选时存在无法经影 像学检查排除的可疑 ILD 或非感染性肺炎;肺部并发疾病导致的临 床严重肺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基础肺部疾病(如给药前 3 个月 内的肺栓塞、严重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限制性肺疾病、 胸腔积液等)或任何可能累及肺部的自身免疫、结缔组织或炎性疾 病(例如,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结节病等),或既往全肺 切除术; 8. 患有活动性、且过去 2 年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激 素替代治疗不认为是系统性治疗,如Ⅰ型糖尿病、只需接受甲状腺素 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只需要接受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 2026 年 01 月 21 日 第 2.0 版 6 / 63 替代治疗的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 9.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须进行 HBV-DNA 检测;HBV-DNA≥ 500 IU/mL 或高于检测值下限,以较高者为准] 或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 HCV-RNA 高于检测值下限)。注: 对于 HBsAg 阳性的受试者,要求在研究治疗期间接受抗乙肝病毒治 疗; 1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或存在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艾滋病)病史;已知活动性梅毒感染; 12.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 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药物无法控制的高血压、严重的糖尿病、 活动性感染等; 13. 有记录的重度干眼综合征,重度睑板腺疾病和或睑缘炎,或存在妨 碍延迟角膜愈合的角膜疾病病史; 14.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15. 研究者认为干扰研究药物的评价或受试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解析的 任何状况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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