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公司代码:600538 公司简称:国发股份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3
二、 公司基本情况......3
三、 重要事项......6
四、 附录......8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潘利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斌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929,637,898.19 957,710,480.92 -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47,208,375.40 650,324,812.50 -0.48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64,927.83 -22,776,344.48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7,162,669.92 101,886,928.24 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16,437.10 -6,384,543.99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634,540.86 -6,874,727.21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8 -0.94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889.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410,913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
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8,348.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25,562.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95,285.42
所得税影响额 1,151.95
合计 518,103.76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1,09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数量 (%)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 数量 股东性质
态
朱蓉娟 122,872,597 26.46 118,670,585 质押 122,870,00 境内自然人
0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328,371 5.88 质押 25,09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潘利斌 23,000,000 4.95 23,000,000 质押 20,000,000 境内自然人
彭韬 22,514,600 4.85 22,514,600 质押 22,514,600 境内自然人
姚芳媛 21,000,000 4.52 21,000,000 质押 20,955,000 境内自然人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9,353,064 4.17 无 国有法人
杨丽 5,635,201 1.21 无 境内自然人
刘萌萌 5,630,482 1.21 无 境内自然人
杜永强 4,319,400 0.93 无 境内自然人
唐健 4,008,500 0.86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328,371 人民币普通股 27,328,371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9,353,064 人民币普通股 19,353,064
杨丽 5,635,201 人民币普通股 5,635,201
刘萌萌 5,630,482 人民币普通股 5,630,482
杜永强 4,319,400 人民币普通股 4,319,400
朱蓉娟 4,202,012 人民币普通股 4,202,012
唐健 4,008,5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8,500
朱建康 3,090,200 人民币普通股 3,090,200
北京永安财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安混合策略投资基金 2,949,600 人民币普通股 2,949,600
高园园 2,613,400 人民币普通股 2,613,400
1、朱蓉娟持有公司122,872,59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其中:118,670,585股为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4,202,012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朱蓉娟女士将持有的118,670,000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4,2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朱蓉娟女士已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122,870,000股,占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99.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46%。
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述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 2、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328,3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25,090,000
东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
关 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联 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临2015-014)。
关 3、彭韬持有公司的22,514,600股限售流通股已全部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
系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
或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
一 式回购交易的公告》(临2015-002)。
致 4、潘利斌持有公司23,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其中20,000,000股质
行 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4
动 日和201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的 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公告》(临2016-045、临2016-051)。
说 5、姚芳媛持有公司21,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已质押20,955,000
明 股,其中:7,100,000股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855,000股质押给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6、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朱蓉娟与彭韬是夫妻关系;朱蓉娟、彭
韬、潘利斌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朱蓉娟持有
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份,姚芳媛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16%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
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7年3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增减额 增减率%
货币资金 34,943,994.92 70,978,159.19 -36,034,164.27 -50.77
应收票据 2,972,587.49 5,630,457.15 -2,657,869.66 -47.21
应收账款 229,652,159.74 203,988,031.07 25,664,128.67 12.58
预付款项 14,345,658.55 9,674,570.01 4,671,088.54 48.28
其他应收款 12,983,835.02 8,963,980.98 4,019,854.04 44.84
存货 47,495,526.43 64,471,323.83 -16,975,797.40 -26.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56,615.15 1,738,637.45 917,977.70 52.80
应付账款 146,146,761.46 151,959,459.07 -5,812,697.61 -3.83
预收款项 8,615,169.08 13,713,278.71 -5,098,109.63 -37.18
(1) 货币资金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医药流通企业销售回款的账期延长,部分采购付款账
期缩短所致。
(2) 应收票据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期将收到的票据背书转让及票据到期贴现致应收票
据减少。
(3) 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医药流通企业销售回款账期延长导致。
(4) 存货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农药杀虫剂市场回暖湖南国发公司销售库存产成品所致。
(5)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湖南国发及制药厂预付部分新项目或技改所需
设备款。
(6) 预收款项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湖南国发去年预收的农药产品冬储资金在本期发货。
2、报告期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7年1-3月 2016年1-3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7,162,669.92 101,886,928.24 5,275,741.68 5.18
营业成本 94,589,840.27 88,412,251.17 6,177,589.10 6.9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54,782.99 435,393.15 919,389.84 211.16
管理费用 9,108,338.92 12,981,619.32 -3,873,280.40 -29.84
资产减值损失 57,877.74 15,190.60 42,687.14 281.01
营业外收入 419,564.57 154,983.51 264,581.06 170.72
所得税费用 333,985.53 492,981.37 -158,995.84 -32.25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农药杀虫剂市场回暖,湖南国发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公司收入增长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计入本科目。
(4)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按会计规定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调减及湖南国发计提安全生产费减少。
(5)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湖南国发的政府补助。
3、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7年1-3月 2016年1-3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26,364,927.83 -22,776,344.48 -3,588,583.35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3,626,860.81 -82,710,640.19 79,083,779.38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5,442,328.68 2,201,165.30 -7,643,493.98 -347.2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去年同期制药厂收到丸剂系列产品技术转让款。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时间差异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主要系本期湖南国发归还借款。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2016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向北京德宝恒生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河南
德宝恒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00%股权。2016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2016年第64次并购重组委会议未予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9月26日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决定继续推进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不再继续推进该项重大资
产重组。公司承诺自2017年4月22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具体详见2017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