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01-30
宝政办发[2014]4号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宝鸡市
现行有效
2014-01-30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4]4号
2014年1月3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2]28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1]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思路,通过试点,建立以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以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上下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重点做好“6+3”模式的改革探索,“6”即组建分工合作的服务团队、推行防治结合的契约服务、实行人头包干的支付制度、建立服务导向的分配机制、形成自由选择的竞争机制、构建分级诊疗的协作模式,“3”即全科医生规范培训、中医药参与全科医疗、信息化支持全科服务。同时,在专科医生转注册为全科医生、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经费补助、全科医生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全科医生职称晋升等方面进行创新。通过试点,使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60%,居民签约率达到10%,基层首诊率达到50%,全科医生转诊率达到30%,努力实现“签约居民得实惠、全科医生受鼓舞、服务模式得转变、体制机制有创新”的试点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执业方式
1.执业范围和地点。全科医生取得执业资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执业。全科医生主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全科医生经审批后也可以独立开办个体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合伙制诊所。
2.提供服务平台。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全科医生服务平台。同时,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确定若干二级以上医院为全科医生提供医学技术支持。
3.明确服务范围。建立全科医学的健康档案(病历),通过全科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家庭护理、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急、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与转诊,社区健康人群与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慢性病人的系统管理,社区康复、计划生育指导、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4.实施首诊负责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通过调整支付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探索非急诊住院患者由签约全科医生出具转诊证明,在上级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的优惠政策。制定各级医院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规定,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管理制度。
(二)改革服务模式
1.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成立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每个团队由1名全科医生、1名全科护士、1名公共卫生医生组成,分片开展医疗服务。每个服务团队服务人群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占一定比例。
2.设立医疗保健服务包。服务包主要分公共卫生服务包和基本医疗服务包两大类,主要内容为:基础医疗保健服务、妇女保健服务、儿童保健服务、老年保健服务、慢性病患者规范化服务、脑中风患者康复服务等。服务包的收费纳入医保、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3.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与辖区接受服务的城乡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以“分类服务、按需服务”的原则,建立个性化的服务模式。对长期卧床患者或需上门服务的患者,推行家庭医生服务,实行签约上门服务。
4.形成自由选择的竞争机制。辖区居民就近自愿选择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由医疗机构将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和个人,居民对责任医生有权提出更换。
5.突出中医药特色。积极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和治未病的特点,切实办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6.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建设“全科医生工作站”为核心,积极构建基层卫生信息化服务网络,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基点,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三)规范全科医生培训
1.定向培养。一是从2014年起,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未就业志愿到基层工作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进行5+3模式(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二是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未就业志愿到基层工作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毕业生,进行3+2模式(先接受3年的临床医学专科教育,再接受2年的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培训期间由各级财政分担学员学习经费、基本生活费和养老、医疗保险补助等费用。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到指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服务五年。
2.在岗培训。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组织对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尚未参加过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的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岗位轮训。同时,每年组织在岗人员参加市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在试点期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每年轮训人数不得少于医生数的25%。
3.转岗培训。引导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的执业医师,可自愿参加市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转岗培训,培训费用由各级财政分担,取得全科医生执业证书后,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活动。
4.认定转岗。为了在短期内弥补全科医生不足的现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认可的名老中医、副高以上职称离退休执业医师,经短期培训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转岗为全科医生。
(四)有序调整支付方式
根据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按年确定服务费标准。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开展,确定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包,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付费方式。
(五)合理确定全科医生劳动报酬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其团队成员(正式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按照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和与居民签订的服务协议获得报酬,也可通过向非签约居民提供服务获得报酬。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一线任务的全科医生倾斜。
(六)强化绩效考核
1.明确考核部门。由市、县(区)卫生、人社和财政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加强对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监管。
2.制定考核内容。按照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主要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公布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挂钩。
3.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情况给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定奖励,由市财政按签约人数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激励机制,给予全科医生一定的激励政策,推动服务深入开展。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启动阶段(2014年1月-2月)
制定、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及配套文件,启动试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4年3月-9月)
1.首批试点工作确定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分别为金台区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台区卧龙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渭滨区姜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渭滨区金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仓区李家崖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仓区坪头镇中心卫生院、高新区天王镇中心卫生院。
2.确定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全科医生医学技术检查项目协作单位,取得成效后逐步推广。
3.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及流程、支持和鼓励全科医生服务基层、公立医院参与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的相关配套措施。
4.由市物价局负责,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配合制定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包、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费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家庭医生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包、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费、家庭医生特需服务等服务项目的医保、新农合人头包干支付和医药费用报销相关办法。
5.由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制定全科医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全科医生收入分配办法、全科医生培训方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补助办法。
(三)推广阶段(2014年10月起)
1.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近三年已接受过省级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证书的800余名在岗人员,可按照本方案先行开展工作。
2.2014年底,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和中医局组织对各试点机构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先行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向全市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医改办主任任副组长,市编办、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为成员的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对现行医生培养制度、医生执业方式、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要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鼓励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有关部门要强化政策措施的衔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全科医生制度稳步实施。
(三)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健康教育、舆论宣传等方式强化城乡居民的预防保健理念,引导居民转变传统就医观念和习惯,增强全社会的契约意识,为改革试点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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