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9696-311 转1
400-9696-311 转2
400-9696-311 转3
400-9696-311 转4
CTR20262470
进行中(尚未招募)
注射用二氢卟吩e6三葡甲胺盐
化药
注射用二氢卟吩e6三葡甲胺盐
2026-06-29
企业选择不公示
/
子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CIN2-3)
评价 KAE 在中国健康成年参与者中单次给药的耐受性、安全性及药代试验
评价 KAE 光动力疗法在中国健康成年参与者中单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 Ⅰa 期临床研究
132013
主要目的:评价 KAE 在中国健康成年参与者中单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评价 KAE 在中国健康成年参与者中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 评估不同剂量的 KAE 在单次给药下对 QT 间期的影响。
平行分组
Ⅰ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内试验
国内: 26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否
1.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愿意遵循并能完成所有试验程序;2.年龄为≥18 周岁且<55 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参与者,男女兼有;3.男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 50 kg。女性参与者体重不低于 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体重指数在 19.0~26.0 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4.男性及女性参与者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试验药物给药后 3 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生育、捐精、捐卵计划;
请登录查看1.随机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2.有特定过敏史者(紫外线过敏、日光过敏、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曾有过输液反应史者;3.有大量饮酒史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约10 mL酒精,约啤酒(按3.5%计)285 mL,或烈酒(按40%计)25 mL,或葡萄酒(按10%计)100 mL】;4.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5.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6.既往已知或疑似有光敏性疾病病史,如光化性痒疹、多形日光疹、日光性荨麻疹、慢性光化性皮炎、卟啉病等,或研究者评估为可疑光过敏患者;7.在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8.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9.在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或计划在研究阶段献血者;10.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器械临床试验;11.在给药前14天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二者中时间最长者为准)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12.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影响肝药酶的药物(如:CYP3A4抑制剂和诱导剂:西咪替丁、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沙奎那韦、利托那韦、利福平等);其他光敏性药物(如四环素和喹诺酮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吩噻嗪类药物、磺酰脲类降糖药、噻嗪类利尿剂和灰黄霉素);降低肾脏排泄功能的药物或降低药效的药物(如β-胡萝卜素、乙醇、甘露醇等);13.有临床意义的QTcF延长(男性QTcF > 450 msec或女性QTcF > 470 msec);14.在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15.在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浓茶、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16.在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17.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18.筛选期的肾小球滤过率≤80 mL/min者(根据CKD-EPI公式计算);19.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初筛阳性;20.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21.女性参与者筛选前14天至随机前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或妊娠检测阳性\检查结果不在非妊娠状态范围内或哺乳期女性;22.参与者因任何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或无法依从试验者;23.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参与者;
请登录查看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100009
干细胞与外泌体2026-06-28
医麦客2026-06-28
摩熵医药2026-06-27
Htology2026-06-27
Htology2026-06-27
同写意2026-06-27
石药集团2026-06-27
医药笔记2026-06-27
医药笔记2026-06-27
药明康德202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