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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54826
进行中(尚未招募)
BMS-986504片
化药
BMS-986504片
2025-12-08
JXHL2500189
未经治疗的MTAP纯合缺失的转移性胰腺导管腺癌
比较BMS-986504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吉西他滨(Nab-p/Gem)与安慰剂联合Nab-p/Gem用于未经治疗的MTAP纯合缺失的转移性胰腺导管腺癌的研究(目前仅开展II期)
一项比较BMS-986504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和吉西他滨与安慰剂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和吉西他滨用于未经治疗的MTAP纯合缺失的转移性胰腺导管腺癌参与者的随机、II/III期研究(目前仅开展II期)
200040
II期:评估BMS-986504联合nab-p/gem相较于安慰剂联合nab-p/gem在未经治疗的MTAP纯合缺失的转移性PDAC参与者中的无进展生存期(PFS)。III期:评估BMS-986504联合nab-p/gem相较于安慰剂联合nab-p/gem在未经治疗的MTAP纯合缺失的转移性PDAC参与者中的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估BMS-986504联合nab-p/gem相较于安慰剂联合nab-p/gem在未经治疗的MTAP纯合缺失的转移性PDAC参与者中的总生存期(OS)。
平行分组
Ⅲ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国内: 56 ; 国际: 470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否
1.参与者必须根据监管、当地和机构指南签署IRB/IEC批准的书面ICF并注明日期。必须在进行非常规患者护理的任何方案相关程序之前获得此ICF。;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转移性PDAC。;3.使用申办方提供的中心检测或申办方预先批准的当地检测,在肿瘤组织中检测到MTAP纯合缺失或MTAP丢失的证据。研究中心必须提交肿瘤组织,并满足以下任一项: a) FFPE组织块(组织块必须包含足够的组织,以支持制备至少15张切片;但是,首选25张切片)。肿瘤组织样本可以是新鲜的,也可以是在随机分组前5年内获得的存档样本或 b) 在6个月内从FFPE肿瘤组织块切下的未染色切片(至少15张切片;但是,应首选25张切片)。;4.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的转移性疾病。;5.参与者在转移性疾病阶段不得接受过任何全身抗肿瘤治疗。 a) 根据临床指征,且经研究者判断,在转移性阶段可接受最多1个周期的nab-p/gem治疗,前提是不出现疾病进展或因不可耐受毒性而需停药。 i) 在转移性阶段接受的初始nab-p/gem治疗周期必须在随机分组前完成。该周期的最后一次给药需在随机分组前至少14天完成。为使参与者从毒性中恢复,随机分组可额外延迟最多21天。 b) 参与者可接受过辅助和/或新辅助治疗,前提是疾病在完成治疗后6个月内未进展。;6.在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至少1周停止放疗。 a) 如果参与者需要姑息性放疗,应尽最大努力在随机分组前完成。;7.在随机分组时,参与者必须从既往治疗(包括随机分组前已接受的首周期nab-p/gem)所致不良反应中恢复至基线水平或≤1级(神经病除外,后者应为≤2级,其他参数参照入组资格标准,如血液学参数)。;8.ECOG体能状态为0-1(见附录8)。;9.在筛选期内通过实验室检查确定器官功能良好: a) ANC≥1500/mm3(≥1.5×109/L) b) 血小板计数≥100,000/mm3 (≥100×109/L;为满足入组资格标准,不允许在第1周期第1天前14天内输注血小板) c) 血红蛋白≥9 g/dL(为满足入组资格标准,不允许在第1周期第1天前14天内接受浓缩红细胞) d) INR或PT≤1.5×ULN;如果接受抗凝治疗,PT或aPTT应在治疗范围内 e) 总胆红素<1.5×ULN(如果伴有肝转移或Gilbert 综合征,则<3×ULN) f) AST和ALT<3×ULN(如果伴有肝转移,则<5×ULN) g) 使用经验证的预测公式(例如,Cockcroft-Gault、24小时尿液CrCl或根据当地标准)计算的CrCl≥50 mL/min。;10.参与者签署ICF时的年龄必须≥18岁(或开展研究的辖区内同意的法定年龄)。 生殖状态 注:研究者或指定人员应告知IOCBP参与者(定义见附录3)和与IOCBP有性生活的男性(出生性别)参与者妊娠预防的重要性、意外妊娠的影响、以及由于研究干预药物可能通过精液传播,对胎儿造成毒性的风险,即使参与者已成功接受输精管结扎术,或其伴侣已妊娠。 注:如果需要,应建议参与者在治疗前寻求关于卵子或精子捐献和生殖细胞冷冻保存的建议。 注:研究者或指定人员应评估避孕方法在首次使用研究干预药物时的有效性。 注:当地法律和法规可能要求使用替代和/或额外的避孕方法。;11.女性(出生性别)参与者: 注: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出生性别)参与者(定义见附录3)必须有书面证据。 注:可从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对参与者病历、医学检查或病史访谈的审查中获得文件记录。 注:无生育能力的个体可免除避孕要求。 a) 在开始研究干预前24小时内,IOCBP的高灵敏度尿液或血清(根据当地法规要求)妊娠试验(最低灵敏度为25 IU/L或等效单位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结果必须为阴性。 注:如果尿液妊娠试验无法确认为阴性(例如,不明确的结果),则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血清妊娠结果为阳性,则必须排除参与者。 注:研究者负责审查病史、月经史和近期性生活情况,以潜在降低入组未检出妊娠个体的风险。 b) IOCBP和与IOCBP有性生活的男性(出生性别)参与者必须同意遵循下文所述以及ICF中包含的避孕方法说明。 ● 允许IOCBP单独使用激素避孕方法作为高效避孕方法,必须使用其他非激素高效避孕方法(如附录3所述)。 c) 如果女性(出生性别)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且至少符合以下一种情况,则有资格参加研究: ● 不是IOCBP 或 ● 若为IOCBP,则必须在干预期间及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7个月,或根据各个化疗药物的批准的当地产品标签中规定的时间(以较长者为准),使用一种激素避孕法联合一种非激素高效避孕法,或单独使用一种非激素高效避孕法(失败率<1%/年,见附录3)。IOCBP参与者还必须同意在同一时期不以生殖为目的捐献卵子(卵细胞、卵母细胞)。;12.男性(出生性别)参与者: 注:无精子症男性不能免除避孕要求,即使参与者已成功接受输精管切除术或其伴侣已妊娠,在与IOCBP进行任何性行为(例如,阴道、肛门、口交)期间也必须始终使用乳胶或其他合成避孕套。 a) 要求男性(出生性别)参与者在与IOCBP进行任何性行为(例如阴道、肛门、口交)期间始终使用乳胶或其他合成避孕套,即使参与者已成功接受输精管切除术或其伴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男性(出生性别)参与者应在干预期间继续使用避孕套,并持续至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或根据各个化疗药物的批准的当地产品标签中规定的时间,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b) 应建议男性(出生性别)参与者的IOCBP伴侣在干预期间和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或根据各个化疗药物的批准的当地产品标签中规定的时间(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高效避孕方法。 c) 有妊娠或哺乳伴侣的男性(出生性别)参与者必须同意在干预期间和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或根据各个化疗药物的批准的当地产品标签中规定的时间(以较长者为准),保持禁欲,或在所有性行为(例如阴道、肛门、口交)期间使用男用避孕套,即使参与者已成功进行了输精管切除术。 d) 男性(出生性别)参与者在治疗干预期和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或根据各个化疗药物的批准的当地产品标签中规定的时间(以较长者为准),不得捐献精子。 e) 应建议男性(出生性别)参与者的哺乳伴侣咨询其医疗保健提供者,了解在其伴侣需使用避孕套期间可使用的合适的高效避孕方法。;
请登录查看1.筛选期间存在需治疗的并发恶性肿瘤,或筛选前2年内存在活动性既往恶性肿瘤病史。 注:有恶性肿瘤既往史的参与者如果在筛选前至少2年完成治疗且无疾病证据,则有资格参加研究。有既往早期基底/鳞状细胞皮肤癌或非侵袭性或原位癌病史,并在任何时间接受根治性治疗的参与者也有资格参加研究。有前列腺癌病史且得到控制且Gleason评分非常低或较低的参与者也有资格参加研究。;2.症状性脑转移。 注:如果脑转移得到充分治疗,并且在入组前神经稳定至少2周,未使用皮质类固醇,或者接受稳定或递减剂量≤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则参与者有资格参加研究。;3.已知或疑似胃肠道功能受损,可能妨碍患者在不咀嚼或压碎情况下吸收或吞咽口服药物的能力。;4.随机分组前1个月内需要引流的严重腹水。;5.心脏异常包括: a) 左心室射血分数<50% b) 根据研究者的评估,QTcF延长>480 ms,右束支传导阻滞除外;6.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不受控制的/有症状的或显著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情况: a) 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术、心肌梗死、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外周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III-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包炎、心肌炎、房颤或其他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7.活动性病毒性肝炎,包括: a) 任何提示存在病毒的HBV阳性检测结果(例如,HBV DNA阳性)。符合既往疫苗接种的HBsAb阳性或感染消退的参与者有资格入组。 b) 任何提示存在活动性病毒复制的HCV阳性检测结果(可检测到HCV RNA)。HCV抗体阳性且检测不到HCV RNA的参与者有资格入组。 国家特定要求/差异见附录5。;8.已知HIV阳性状态,过去一年内有AIDS定义的机会感染,或当前CD4计数<350个细胞/μL。如果HIV参与者在随机分组前已接受既定ART至少4周,并在入组研究期间根据临床指征继续接受ART,则有资格参加研究。仅在当地强制要求时进行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进行,必须在随机分组前28天内进行。;9.在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7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抗细菌、抗病毒或抗真菌治疗的活动性感染证据。;10.既往器官同种异体移植。;11.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大手术。参与者在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必须已从大手术或严重创伤性损伤的影响中恢复。;12.有间质性肺疾病、缓慢进展性呼吸困难和干咳、肉状瘤病、硅肺病、特发性肺纤维化、超敏性肺炎或多种过敏史。;13.根据研究者的评估,既往未列出的可能损害参加研究能力的任何其他医学状况。;14.既往接受过PRMT5或MAT2A抑制剂治疗。;15.随机分组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试验用药品或器械治疗。;16.目前需要使用已知存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的药物,且在进入研究前不能转换为替代治疗。;17.目前需要使用已知为强效CYP3A4和/或P-gp抑制剂或诱导剂或质子泵抑制剂的药物,且在进入研究前不能转换为替代治疗。可利用以下药物间相互作用数据库和其他文献确定CYP3A4/P-gp抑制剂和诱导剂。CYP3A4/P-gp抑制剂和诱导剂的示例也见附录6。 https://www.fda.gov/drugs/drug-interactions-labeling/drug-development-and-drug-interactions-table-substrates-inhibitors-and-inducers https://druginteractions.medicine.iu.edu/MainTable.aspx. 注:关于潜在CYP3A4和P-gp调节剂的任何不确定性,请咨询申办方医学监查员。;18.治疗前4周内使用任何植物制剂(例如,草药补充剂或传统中药)治疗研究疾病。研究期间不允许同时使用任何植物制剂。;19.无法依从方案第7.7节合并治疗中列出的限制和禁用治疗。;20.在首次治疗前30天内接种过活疫苗/减毒疫苗。研究期间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灭活的季节性流感疫苗(例如Fluzone®)。;21.对研究干预或其任何成分有重度超敏反应史。;22.囚犯或非自愿被监禁的参与者。(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仅在当地法规允许的国家,在研究期间被监禁的人可以继续作为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条件。);23.因精神疾病或身体疾病(例如,传染病)而被强制拘留接受治疗的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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