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6-06-1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辽宁省

时效性

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由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项目编号2025123)列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5年度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6年7月10日前以信函、传真的形式反馈给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电 话:024-23381009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附件:1.《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2.《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编制说明

              3.《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下载】

附件.《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数据传输及应用要求》.zip


<END>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