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公司代码:600664 公司简称:哈药股份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3
三、 重要事项......5
四、 附录......8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利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波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16,150,166,355.78 16,243,077,506.30 -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 8,400,224,259.50 8,238,165,151.94 1.97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233,730,990.46 -42,188,167.64 -454.02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872,673,252.27 5,091,356,202.84 -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 162,059,107.56 171,231,884.36 -5.3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4,998,720.64 159,013,647.43 -2.52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93 2.06 减少0.13
收益率(%)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08 0.09 -11.1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8 0.09 -11.11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8,634.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6,769,146.80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35,089.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79,591.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03,683.25
所得税影响额 -1,470,944.76
合计 7,060,386.92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91,40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售条件股 股份状 股东性质
数量 数量
份数量 态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864,093,800 45.06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 77,700,000 4.05 0 0 未知
无
公司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42,865,480 2.24 0 0 未知
无
金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18,371,860 0.96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4,115,331 0.74 0 0 未知
无
公司上海市分行
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 12,350,000 0.64 0 0 未知
无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0,017,919 0.52 0 0 未知
公司-鹏华医疗保健股 无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炼炜 10,000,000 0.52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8,576,012 0.45 0 0 未知
公司-国泰国证医药卫 无
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李莞生 6,500,000 0.3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864,093,800 人民币普通股 864,093,800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7,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700,000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 42,865,480 42,865,480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18,371,860 人民币普通股 18,371,8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14,115,331 14,115,331
人民币普通股
分行
上海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2,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5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 10,017,919 10,017,919
人民币普通股
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炼炜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8,576,012 8,576,012
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李莞生 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
明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14年12月31 增减变化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5年3月31日 变化原因
日 (%)
主要为本期待抵扣税金
其他流动资产 54,749,780.66 115,879,680.36 -52.75 减少所致
主要为本期应交税费增
应交税费 180,395,105.59 126,295,144.06 42.84 加所致
增减变化
利润表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变化原因
(%)
主要为公司营销策略调
整,本期广告费用下降
销售费用 502,246,950.48 824,300,285.91 -39.07 及减少销售中间环节投
入所致
主要为本期计提的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 34,222,512.84 7,118,469.40 380.76 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主要为本期联营企业利
投资收益 26,296.45 -96,433.83 不适用 润增加所致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政府
营业外收入 10,171,548.66 18,526,725.54 -45.10 补贴减少所致
主要为本期非流动资产
营业外支出 1,036,533.73 255,304.89 306.00 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增减变化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变化原因
(%)
主要为本期销售商品、
经营活动产生的 -233,730,990.46 -42,188,167.64 -454.02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
现金流量净额 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的现 主要为同期存在取得借
-55,411.40 14,232,327.77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款收到的现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现已更名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31日起停牌,开始筹划解决公司与三精制药同业竞争有关的重大事项。
2015年2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7日起复牌。公司本次解决与三精制药同业竞争的方案为:本公司以持有的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98.5%的股权与三精制药全部医药工业类资产及负债(置入资产不包括三精制药持有的医院类资产和医药公司1.5%股权)进行置换,交易价格以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其中,置出资产评估值为198,457.28万元,置入资产评估值为227,522.69万元,置出资产、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依据前述评估值确定为198,457.28万元、227,522.69万元,差额部分29,065.41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等方式支付给三精制药。
2015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资产置换事项获得哈尔滨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哈尔滨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与三精制药的资产置换事项。201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资产置换相关的议案。2015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资产置换事项完成交割的公告》,本次资产置换项下的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完成交割,本次资产置换工作已实施完成。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公司于2008年9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做出如下股份限售承诺:
承诺方:哈药集团。
承诺内容: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前述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限售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14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哈药集团无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2、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公司于2012年1月9日实施完成了向哈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及控股股东哈药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1)哈药集团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承诺方:哈药集团。
承诺内容:自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股份登记至哈药集团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哈药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哈药集团拥有权益的哈药股份的股份。
承诺履行情况:2012年1月9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股份登记至哈药集团证券账户,承诺期内,哈药集团未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哈药集团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哈药集团关于与哈药股份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
承诺方:哈药集团。
承诺内容:为避免哈药集团及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附属公司和其他受哈药集团控制的公司与哈药股份的潜在同业竞争,哈药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与哈药股份及/或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哈药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如哈药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哈药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将立即通知哈药股份,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还保证不利用哈药股份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任何损害哈药股份的活动。
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哈药股份及/或其下属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哈药集团无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3)公司关于与三精制药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
承诺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为避免与三精制药的同业竞争与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承诺:哈药股份和三精制药在之前逐步消除同业竞争作出努力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差异化发展模式,力争在品牌、产品种类及功效、适用对象、竞争对手、规模优势品种、销售渠道等方面有所差别,建立差异化细分市场,形成各自独立而稳定的市场格局。
新产品研发方面,哈药股份和三精制药将通过:(1)双方重点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及独家特色产品,绝对避免对同一产品的研发;(2)双方建立新产品开发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对新产品的研发包括对未来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新产品的研发行使监督、检查、处理权等措施,从而杜绝两家上市公司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问题。
已有产品方面,哈药股份和三精制药将以"统筹规划、逐步实施"为原则,争取在本次重组完成后3年内,通过限产、停产、收购等手段,对哈药股份和三精制药的产品在产品功效或类别等
方面完全区分,彻底解决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未来亦不排除通过资本整合的方式彻底解决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与三精制药股票于2014年12月31日起停牌,开始筹划解决公司与三精制药同业竞争有关的资产置换事项。截至2015年3月24日,本次资产置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