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株政办发[2014]13号
2014年7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提升全市医疗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培育和造就“名医、名科、名院”,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技术服务的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整体规划、错位发展、资源共享、形成优势”的原则,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打造一批“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全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效缓解当前医疗技术特别是高精尖医疗技术尚不能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选择,整体规划。认真分析本区域医疗资源现状,深入研究疾病谱的变化,在充分考虑医疗资源流向的基础上,遴选出有较好临床、教学、科研基础,对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的专科,进行科学规划,分阶段重点培育。
(二)有序竞争,错位发展。服从医疗卫生整体发展要求,相同的专科只确认一个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专科建设,按照不同要求和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形成各类专科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充分借鉴省内外先进专科优势,加强对外交流和技术协作,整合部分专科人才、技术与设备等要素,发挥资源整体效益。
(四)发挥特色,形成优势。紧密结合临床实践,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临床疗效为核心,逐步形成疗效优势、区域优势和规模效益。
三、建设目标
通过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力争达到国家临床医学重点专科要求,带动全市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提升,使知名专家队伍更加壮大,医疗技术服务更加优质,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例的能力更加过硬,群众对临床诊治效果更加满意。通过1-2个周期(3年为一个周期)建设,力争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门急诊抢救成功率≥85%,接受其他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者≥30%,市外住院患者比例每年≥30%,市外转诊率逐年下降,能向全市民众提供代表省内领先水平的疑难病诊疗技术和专科医疗设备,并与国内先进技术接轨,让全市百姓不出株洲就能“看得上病,看得好病”。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科学确定重点专科。市、县两级政府要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在深入分析本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的基础上,研究疾病谱特点和群众就医需求,制定符合实际的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建设的专科内容及申报条件。按照“主动申请、公开遴选、公平竞争、专家评估、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政府重点扶持的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市级公立医院要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的优势,重点发展疑难、重症专科和高、精、尖技术,打造一批在全省领先、技术精湛的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品牌;各县市要重点抓好2-3个县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形成县域临床医学重点专科格局,力争打造一批在全省知名、技术过硬的县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培养一批优秀专业骨干和专家队伍,突显县域医院的龙头作用,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其他非政府办医院可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相关专科,和公立医院形成优势互补。
(二)建立机制,保障重点专科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优秀人才培养途径和方法,建立科学的专科人才管理制度和吸引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建立与专业业绩相联系,鼓励人才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要关心、爱护人才的成长,切实解决优秀人才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落实重点专科建设的扶持经费,加大市、县财政支持力度,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应多渠道筹措经费。建立健全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运行、评估、考核制度,促进其健康、有序、长效发展。
(三)提升内涵,加快科研队伍建设。各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要努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在区域范围内乃至国内有影响的高级临床医学专家,同时,结合我市卫生人才“135”工程,大力加强临床医学重点专科人才队伍建设。以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加大对重点专科领军人物,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培养力度,努力塑造一批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高尚的职业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创造能力的创新型专家队伍。以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计划项目为依托,集成全市医疗卫生科技资源,建立联合开发与资源集成的新型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科研基地建设,大力开展临床重点疾病防治技术创新、转化医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
(四)靠大联强,促进对外交流合作。重点专科要与省内、国内医疗技术发达地区的名校名院建立合作平台,加快新技术、新项目引进与对接。要针对专科建设中重大疑难疾病诊断与治疗的关键问题,从先进医院引进安全有效、经济适用并在国内有竞争力的方法和技术,或引进优良医疗团队,组建相关专家工作站(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部署专科建设工作。各县市政府制定本级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方案。要制定各专科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建设路径和措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投入机制,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切实保障重点专科人才、科研、技术、设备建设所需资金。各重点专科所在医院要按1:2比例安排资金配套。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重点专科人才激励制度,支持专科优势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点专科和诞生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的重点专科,及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员。进一步完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作用。对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将专科建设情况纳入对医院工作目标考核,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学科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学科取消其资格。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更便捷方式整合人才、技术、资源,提升专科建设水平。卫生行政部门要牵头组建专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参与专科建设决策咨询、考核评估与业务指导。
(四)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新闻宣传,广泛宣传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成效,形成有利于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良好氛围;重点对专科特色、专科带头人、后备专科带头人、科研成果的宣传,提高全市重点专科的知名度;主动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株洲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毛朝晖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一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纯良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周雪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谊初 市编办副主任
宋 宇 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述勇 市科技局副局长
邓小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志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
姚智辉 市卫生局副局长
龙国锋 市公立医院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定期组织成员单位研究部署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姚智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和专科建设日常事务。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备案。
附件2:株洲市直公立医院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直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强化市直公立医院对全市医疗技术服务的引领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技术服务的需求,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公立医院改革,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为核心,以“技术、人才、科研、设备”提质升级为重点,全面实施市直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打造5-10个在全省领先、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在全市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实现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改革试点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规划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结合全市医疗资源和疾病谱实际,在“十二五”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内,遴选出5个具有一定基础的临床专科作为重点建设项目,通过明确建设内容和阶段任务,逐步实现重点专科建设目标。
(二)政府主导与医院主体相结合。市政府主导市直公立医院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加强监管考核;重点专科所在医院作为建设主体,制定建设方案,落实配套资金,推动专科建设。
(三)重点推进与以点带面相结合。在对5个临床医学专科进行重点建设的基础上,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全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提升株洲医疗核心竞争力,提高区域医疗服务水平。
三、主要目标
根据全市疾病谱的情况和民众就医的需求,选择市中心医院心脏疾病科、肝胆外科、脑血管疾病科、市二医院肿瘤科和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等5个专科,从2014年起,用3-5年时间,建成省内领先的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培养一支技术精湛、具有竞争实力的知名专家团队,使解决疑难、危重病例的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或领先水平,真正实现“看得好病”,使人民群众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极大地提升,全面享受改革带来的成果。
具体指标:在5个临床医学重点专科中,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门急诊抢救成功率≥85%,接受其他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病患者≥30%,市外住院患者比例每年≥20%,市外转诊率逐年下降10%,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每年不少于10次,三或四级手术占本专科手术量的60%以上,新技术的应用在全省领先,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在全省排名前二位,能承担1项以上在研国家级课题或每年在“科技引文数据库”有1篇以上论著被收录或两年内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到2016年,5个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的市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实现大病不出市。
四、工作任务
(一)建设重点
1.心脏疾病诊疗中心。在整合市中心医院的心内、心外和放射影像等科室的基础上,与国内顶尖的心血管医院合作,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技术,省内领先、地市级三级医院一流的心血管病诊疗中心。
2.脑血管疾病诊疗中心。在整合市中心医院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和放射影像等科室的基础上,与国内顶尖的神经外科医院合作,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技术,省内领先、地市级医院一流的诊疗中心,力争创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专科。
3.肝胆胰重点专科。在市中心医院肝胆外科的基础上,与国内顶尖的肝胆外科医院合作,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技术,省内地市级三级医院领先的肝胆胰重点专科。
4.肿瘤重点专科。在整合市二医院肿瘤内科及放疗科的基础上,与国内顶尖的肿瘤医院合作,重点发展肿瘤微创、精细放疗技术,用3年时间建设成省内领先、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肿瘤重点专科,建立“肿瘤规范化治疗培训基地”。在此基础上,将市二医院建成肿瘤专科医院。
5.妇产重点专科。在整合市妇幼保健院相关科室的基础上,与国内顶尖的妇产科和生殖医学科医院合作,力争三年内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技术、省内领先的妇产科重点专科。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12月):确定与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签订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合作协议。做好技术力量、设施设备整合等工作,根据合作协议做好人员送培、技术协作等工作。确保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在90%以上、门急诊抢救成功率在50%以上、市外转诊率下降10%以上。
第二阶段(2015年1-12月):全面强化国内知名医院对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人才、技术、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实现疑难病例联合会诊,全面提高诊断符合率,基本达到本地患者不需转诊治疗的目标。确保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门急诊抢救成功率在75%以上、市外转诊率下降20%以上和市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15%以上。
第三阶段(2016年1-12月):5个临床医学重点专科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地市级医院一流水平,力争全部建成为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专科,实现医疗水平、专家队伍、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能向全市民众提供代表省内先进水平的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设备并与国内先进技术接轨。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在95%以上、门急诊抢救成功率在85%以上,市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20%以上,基本实现本地患者不需市外转诊。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株洲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行动计划的推进,并组织对医院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各相关部门及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制定支持性政策和具体措施,为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政策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牵头专项考核和资金拨付;市编办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重点专科引进的人才在编制和身份登记上给予重点支持;市发改委负责争取国家有关项目支持,特别是肿瘤专科、妇产专科方面;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保障专项资金的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医保基金对重点专科建设的扶持政策,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专科发展,降低市外转诊率;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科技资金与项目向重点专科倾斜政策,并积极争取上级科研课题项目支持。
(三)资金保障
在积极争取中央及省财政专项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推进首批5个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各重点专科所在医院要按照1:2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确保重点专科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