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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琼府办〔2026〕1号
其他
海南省
现行有效
2026-03-02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5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助力“健康海南”建设,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日益完善;艾滋病经输血传播基本阻断,经注射吸毒传播和母婴传播得到有效控制,关爱救助措施不断加强,社会歧视进一步减轻,全省艾滋病整体疫情处于低流行水平。但也要看到,全省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感染率高,高危人群隐蔽性强,人口频繁流动等增加防治难度,仍须合力攻坚、常抓不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分类指导,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强化体系、策略、技术、模式和管理创新,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目标是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减少相关死亡,将整体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海南自贸港、健康海南建设。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一)提高社会防护意识。到2026年,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重点人群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
(二)促进危险行为改变。到2026年和2030年,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均较前5年减少10%以上;到2026年,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综合干预措施覆盖比例达95%以上,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在0.2%以下,到2030年持续保持。
(三)预防家庭内传播。到2026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在2%以下,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在0.3%以下,到2030年持续保持。
(四)提升诊断治疗效果。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到2026年达90%以上,2030年达95%以上。到2026年,经诊断发现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毒抑制比例均达95%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
(五)控制人群感染水平。到2030年,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15%以下。
三、防治措施
(一)实施“全民参与·知艾防艾”工程,增强公众防治意识。
1.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力度。科学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广泛动员群众,持续推进艾滋病防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口岸、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进商圈”。结合“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开展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个人的防护意识和预防能力,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
2.构建多层次宣传教育体系。各市县、各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将艾滋病防治宣传列入日常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开展防艾知识的宣传教育。
3.推进重点场所宣传教育。督促车站、机场、口岸、港口客运站、娱乐和洗浴场所等运营单位开展宣传,指导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及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开展警示性教育;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
4.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利用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防治工作;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计划;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和社会公众人物参与防治公益活动。
(二)实施“防艾联动·综合治理”工程,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1.推广使用安全套。全面落实娱乐、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有关规定并加大检查力度。在重点场所因地制宜设立自愿咨询检测点、快检点、自助检测材料和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在宣传教育、咨询检测、外展干预、性病诊疗服务和感染者日常随访工作中,免费向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感染者发放安全套。
2.加强重点人群干预。创新开展针对易感染危险行为人群风险评估、检测动员、药物预防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干预。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网格员和平安建设志愿者作用,落实群防群治。落实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措施。进一步完善药物预防策略,全面推广暴露后预防措施,规范实施暴露前预防措施。推进性病规范化服务,对性病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和针对性干预服务。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加强采供血工作管理,建立艾滋病感染者献血前拦截机制。提升血站能力建设水平,确保临床用血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强对入出境血液等人体组织、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活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
3.依法做好相关领域治理。严厉打击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处理涉及艾滋病传播的危险行为,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监管场所应当对监管期限在三个月以上或在被监管前有过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的被监管人员全部进行艾滋病检测,对发现的感染者纳入重点管理并开展抗病毒治疗,落实监管场所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监管,结合“净网”等专项行动,维护网络传播秩序,督促相关企业配合疾控部门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4.加强禁毒防艾工作。坚持禁毒与防艾紧密结合,及时清理和打击从事毒品交易的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个人。继续做好药物滥用监测,特别是对非列管替代物的监测,及时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控范围,依法打击滥用物质和非法催情剂的生产和流通。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压态势,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作为吸毒人员戒治的重要措施,优化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布局,健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衔接机制。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难以覆盖的地区继续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
(三)实施“艾的筛查·爱的守护”工程,提高早检测早发现。
1.完善艾滋病检测网络。推进艾滋病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各市县90%以上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具备艾滋病快速检测咨询服务能力。有条件的监管场所、检验检疫机构、社会组织及高校医院应当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或快速检测点。
2.提高检测服务质量。各市县制定针对性艾滋病筛查计划,动员重点人群及时、主动和定期检测;疾控机构定期为高危人群推送健康教育信息,促进自我检测和性伴侣检测。加强社区自愿咨询检测点建设,完善自愿咨询检测服务门诊网络与提升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质量,利用互联网技术发挥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网络的综合作用。
3.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强化重点人群和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就诊者的艾滋病、病毒性肝炎、梅毒等共检。重点地区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各级疾控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艾滋病检测机构信息,推动检测服务便利可及。
4.开展多渠道监测预警。利用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立艾滋病防控智慧化多元化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重点人群哨点监测和耐药监测,推进机构间信息交换,有效利用哨点监测、耐药、分子流行病、出入境等数据,强化疫情研判及趋势分析。利用病毒基因测序、分子传播网络和新近感染分析等,进一步深入开展新报告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播风险研判。
(四)实施“治疗关怀·共享健康”工程,推进治疗和救助。
1.提高抗病毒治疗质量。探索设置医防融合门诊或公卫便民门诊,全面推广艾滋病检测、诊断、治疗“一站式”服务,对新报告感染者尽早启动治疗,落实“发现即治疗”策略;动员既往未治疗感染者接受治疗。严格执行诊疗指南,加强治疗评估、病情和耐药监测。加强感染者分类管理和个案服务。加强感染者的结核病预防治疗。健全承担艾滋病综合医疗服务的医院与定点医院的转诊和会诊机制,将承担艾滋病诊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构考核管理范围。做好感染者异地抗病毒治疗衔接。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诊疗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试点项目。
2.加强感染者关怀救助。依法保障感染者及其家属合法权益,减少社会歧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落实机会性感染有关救治保障政策。加强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时发放基本生活费。
3.提高随访服务质量。疾控机构负责本辖区感染者随访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拒绝治疗、流动在外、脱失和不规范治疗艾滋病感染者名单,对传播风险高、服药依从性差的艾滋病感染者进行个案管理,动员其接受治疗管理。医疗卫生机构、抗病毒治疗机构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分类管理,督促其规范治疗并依法履行性伴告知及防止感染他人等义务。
(五)实施“抗艾防艾·共同携手”工程,落实不同人群针对性防控措施。
1.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服务体系,优化转诊和协作,建立与传染病信息报告等系统间的共享机制,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育龄妇女专案管理和孕情监测;做好单阳家庭生育指导。完善早筛查、早诊断服务流程,进一步缩短筛查阳性孕产妇检测确诊时间。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干预措施。健全感染孕产妇及儿童转介制度。健全流动个案追踪随访和信息对接机制,确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2.推动青少年预防性病艾滋病。实施校园抗艾防艾行动。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学校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会商机制。教育部门将预防艾滋病纳入教育计划。加强外国留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因地制宜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开展综合干预。各类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团委、社团和志愿者的作用,加强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危险行为的发生。
3.推动中老年人预防性病艾滋病。鼓励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预防干预,减少中老年人不安全性行为。鼓励将中老年人艾滋病检测工作与其他公共服务项目相结合,实行多病共检。为性病就诊者提供规范化诊疗和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开展“银发防艾”行动,通过社区讲座、家庭宣教等方式普及老年人防艾知识,鼓励子女关注父母身心健康,加强对老龄感染者的社会支持和动员抗病毒治疗。
4.加强重点地区攻坚。重点地区要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模式,科学制定防控策略措施,加大资源投入,强化部门协作,切实遏制疫情。结合结核病防治工作,积极探索HIV/TB筛查、预防、治疗全链条干预模式。加强省内区域间的信息互通和区域协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开展综合干预、检测治疗、社会治理等工作。发挥防治先行区引领作用。各防治先行区要结合当地疫情特点,探索创新机制和模式,推进多病共防。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市、县(区)政府对辖区防治工作的责任,发挥健康海南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协调作用,强化“三医”协同发展,形成防治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艾滋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市县按规定落实艾滋病防治相关投入政策,推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配齐配强防治专业人员,加大对防治人员的关心爱护,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卫生防疫津贴等有关津贴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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