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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12-30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25〕35号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5-12-30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5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工作导向,在全区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到2027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覆盖城乡居民的“15分钟卫生健康服务圈”基本建成。到2030年,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更趋优化,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运行更加高效,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全部达到紧密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医疗资源持续扩容下沉,基层急诊急救、儿科、中医、精神(心理)、妇科、口腔、康复、老年病等专科服务能力及传染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占比持续提高,基层诊疗量占比达到65%以上,群众就近就便享有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规划,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护理和危急重症救治、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等服务及承担的相应公共卫生功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为初诊患者、普通常见病和多发病患者、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等提供服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行政村、社区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2.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立基于常住人口服务基础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动态优化调整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构建“健康总院1个龙头(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4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乡两级基层实操培训中心”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推进基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的龙头作用。持续巩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鼓励有能力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

5.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快在紧密型医联体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5%,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建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

6.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到202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机构。

7.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强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县级医疗机构延伸开展托育服务,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试点,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

8.完善血液供需联动保障机制。增设采血点,升级采供血服务设备设施,切实解决血液季节性、周期性、区域性、偏型性短缺问题。构建高效、安全的血液供应保障体系。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9.开展县级医院能力促进行动。以县域常见病、多发病及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中心、专科临床服务中心建设,补齐全科、麻醉、病理、精神卫生等学科短板。加大医院病房改造和医疗设备更新等“硬投资”。加强县域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病区建设。到2030年,县医院100%达到国家基本标准,9家“千县工程”县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所有县区普遍具备开展白内障手术、血液透析能力。

10.提升基层急诊服务能力。加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设备配备,延伸远程医疗、急诊服务,提升慢病防控水平。到2030年,心电诊断应用由县、乡延伸到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11.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和基层卫生实操中心建设、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推动服务能力提升。到2030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的比例保持在95%以上。

12.加强基层人才培养。持续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战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培养医防管交叉复合型人才,持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实施基层人才在职学历提升行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项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及平台建设项目、共青团乡村振兴健康服务项目。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健全人才分层分类评价机制。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改革。

13.开展“儿科、精神卫生服务年”三年行动。加强儿科、精神科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儿科服务供给,拓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助救治。广泛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讲座。

14.提升传染病防控水平。提升传染病哨点医院临床症候群监测和多病原检测能力。推动传染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包虫病、布病等重点传染病患者规范管理和治疗。规范疫苗接种。

15.加大医疗对口帮扶。全面落实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优化“组团式”帮扶、“千名医师下基层”机制,发挥三级医院对二级医院对口帮扶、二级医院对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动作用,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上级医院派驻的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驻点服务。

(三)规范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16.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常住人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获得同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基层服务内容,提升基层服务频次,保障基层服务质量,服务覆盖重点人群每年增加2万人。

17.推进县域资源共享。加强县域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和审方中心(中心药房)建设。到2027年,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之间基本实现常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县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普遍建立。

18.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强化县级中医医院重点科室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内涵提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

19.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支持发展综合性老年医学特色医院,推进老年期痴呆应对等“六项行动”。加强65岁及以上老年人“红黄绿”三色分级健康管理。持续加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和出生缺陷重点疾病筛查诊治等服务保障。强化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和分类救治,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20.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行动、家庭医生“签约有感”行动,一般人群覆盖率每年提升1至3个百分点。创新签约延伸服务。加强残疾发生监测和康复救助,提高残疾人签约服务质量。为80岁以上签约老年人开展居家药学、护理和长期处方等服务。

21.推进慢性病多病共防共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探索赋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实施“体重管理三年行动”。健全体教融合、体卫融合机制,开展慢性病患者、肥胖人群“一秤一尺一日历”行动。全面提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

(四)深化改革,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保障

22.推进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在永宁县等5个县开展自治区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改革创新。到2030年,县域医共体100%达到“紧密型”。

23.完善基层发展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探索人口小县“市聘县用、县聘乡用”。推动完善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做好“三个结构调整”。按程序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保支付政策促进分级诊疗。

24.加大工作投入和监管。按照自治区与市、县(区)财政事权划分,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开展“医德医术医规医风”提升行动。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25.提升基层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推进数字健康、数字中医药试点、“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智慧医院建设,提升数智化水平。到2030年,实现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遍、安全有序向居民本人开放。

26.强化医疗应急保障。加强背囊化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探索推进绿色急救社区建设。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推广配置。完善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建强宁夏野外移动医院。升级更新全区120急救分站救护车车载设备,推进车辆、患者信息与急救呼救、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实现“上车即入院”。

27.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完善医疗卫生行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优化绩效评估评价,推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持续发展。

三、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作为健康中国建设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十五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切实加强政策统筹、主动谋划项目、细化推进措施、健全协同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自治区直属医疗机构和公立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和帮扶力度,推动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各市、县(区)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示范推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相关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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