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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沪疾控局发〔2026〕4号
其他
上海市
现行有效
2026-03-16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疾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国家疾控局部署要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为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完善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推进疾控事业改革发展
1.深化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结合卫生健康行业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做优做强市级疾控机构。聚焦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7+1”重点建设方向,指导市疾控中心持续推进重大疫情确证、病原体检测、保藏基地、危化品和毒物管理与检测实验室等建设,推进公共卫生综合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域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
2.强化基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落实疾控领域强基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加快理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强化公益性属性,进一步优化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加强疾控技术支撑与监督执法有效协同,推动人才培养、能力建设、业务流程、资源配置等有机整合。开展疾控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建设市级区域支持中心,进一步优化完善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标准,促进区域资源共享、核心能力提升,推进实验室检测、应急处置、学科建设、资源布局等协同发展。
3.继续巩固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深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会商和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巩固落实“三公(工)一大”机制,加强重大疫情协同流调处置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共同督促指导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聚集性疫情。
4.加强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制订《上海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细化措施》,试点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评估。继续深化和逐步推广传染病防控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共卫生科室建设标准,加强业务培训。协同推进传染病临床诊治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制订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实施指导意见,修订疾控专员工作指南,完善制度运行工作机制。
5.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印发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发展“十五五”规划,开展政策解读和广泛宣传。结合城市发展定位,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聚焦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育壮大公共卫生新质生产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科学编制新一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监测预警和传染病防控,提升公共卫生韧性水平
6.落实落细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针对传染病季节流行特征,做好突发、新发、再发等各类传染病防控。持续开展和优化传染病防控重点场所消毒监测,强化消毒质量控制能力。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疾控专员对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做好“两会”、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第9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的传染病防控和公卫监督保障工作。
7.有序推进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控。贯彻落实结核病、艾滋病等防治规划,制订本市防治病毒性肝炎行动计划,评估完善本市肺结核患者减免治疗有关政策。持续推进“无结核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先行区”工作,指导奉贤区实施“中盖”结核病防治合作项目。组织制订社区医防融合门诊建设标准,优化重大传染病“防—筛—诊—治—管”流程。组织实施传染病“多病同防”试点工作。加强重点寄生虫病防控等工作,加快落实《上海市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工作实施方案(2023—2030年)》《上海市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5—2030年)》。
8.完善多渠道监测网络。推进落实《上海市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做好前置软件数据质量管理,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加快完成前置软件在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部署应用。优化“哨点医院+人群队列”的症候群监测模式,强化哨点医院建设管理,推进“多病种同监测、一样本多检测”。加快建设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新发突发传染病识别发现能力。启动区级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组织落实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加强社会舆情和全球媒体监测。
9.强化风险预警能力。落实落细风险评估、预警管理等制度,组织完善传染病疫情风险报告标准等技术方案,细化预警措施和业务流程。继续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数据在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汇集治理,深化电子传染病档案库(EDR)和监测预警主题库建设,加强大数据融合分析和智能体研发,推进疫情风险指数、诊间识别智能体等成果的转化应用。
10.增强应急处置效能。持续强化四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抓实业务培训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能力评估,鼓励毗邻区探索建立协同联动和跨区协作机制。全面部署应用市级应急作业系统,健全风险处置质量控制体系,推进应急处置规范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组织开展“沪盾—2026”应急演练,面向实战,提升实战能力。制订《进一步加强本市流行病学调查人才队伍建设方案》,推动分级分类建设与管理。
11.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加强传染病应急预案管理,做好重点蚊媒传染病防控等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加快推进预案数字化建设和应用,夯实应急响应基础。在市公共卫生专项指挥部领导下,积极构建数智化应急指挥体系,深化传染病监测预警、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三张大屏”建设,推动市区平台协同联动,着力提升统筹调度能力。
三、提高公共卫生干预能力,立足民生需求优化服务供给
12.加强免疫规划工作规范管理。继续做好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加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监测和管理。加快推进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接种。组织实施《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指引(2026年版)》《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门诊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本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智慧接种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应用电子预防接种证,持续推进预防接种数据跨省共享。根据国家疾控局要求,有序开展公共卫生医师疫苗处方权试点工作。规范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
13.深化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多病共防。强化医教结合,推进实施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综合干预。深化拓展“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试点覆盖面。优化学生健康相关数据对接,建立健全跨部门数据分析和应用制度。深化落实学生近视综合防控措施,规范做好屈光监测建档和动态管理,提高眼轴长度测量覆盖率。
14.推进实施环境与健康相关行动。细化落实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做好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管理,组织开展终期评估。依托新污染物实验室等相关重点实验室建设,不断优化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评估和干预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测评估和营养健康工作。组织实施伤害综合监测工作,编制伤害综合监测报告,开展居民伤害流行状况调查。
15.强化疾控宣教与知识科普。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肝炎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主题日宣传活动,做好预防接种、近视防控等科普知识宣传,着力打造疾控科普宣传品牌,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开展防治宣传教育,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模式,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
四、创新监管服务模式,提升公共卫生综合监管效能
16.拓展公共卫生监管新质战斗力。聚焦重点风险单位,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管理和指导服务等领域,探索构建基于卫生监管数据、跨部门数据联合应用的智能化监管路径,开发公共卫生监管人工智能场景。
17.推动综合监管工作提质增效。优化“双随机”监督抽查规则的科学性、精准性,加强与教育、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沐浴场所、消毒产品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监管制度和规范。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等监督监测协同,推进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协同处置。推动重点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和现场消毒质控管理。
18.深化社会服务能力建设。聚焦服务企业,拓展非现场执法场景和“无感监管”对象范围,依法拓展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情形。关注市民感受度,扩展“卫生码”覆盖范围,打造“卫生有码,码上服务”品牌。
五、一体推进科技教育人才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19.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行动。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部署,指导市疾控中心推进上海市公共卫生数据实验室建设,完成上海市公共卫生语料库2.0测评和首批疾控领域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分批次完成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推广部署和储备建设。做好全国疾控领域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工具链平台运行保障工作。
20.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开展2026年度局科学研究与政策研究课题专项实施,充分依托国家“新发突发与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专项及各类科技专项计划,进一步促进疾控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高水平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合作,推动建立疾控领域科技力量体系。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提升政策研究课题的决策支撑作用及公共卫生研究专项的科研水平。
21.高质量开展上海自然人群队列建设。做实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加快建设生物样本库,完善自然人群队列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市区队列研究网络建设,推进队列信息库和管理平台建设。
22.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省级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选拔培养使用,落实国家疾控局(国家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支持项目。有序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强化专业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疾控职业技能竞赛季活动。
六、强化法治保障和交流合作,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23.强化法治学习宣传。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协同推进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预案的修订。推进法治培训和宣传,提升全系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依法防控能力水平。
24.深入推进长三角疾控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继续落实《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联合制订《长三角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一体化协同发展2026年度工作清单》,深化长三角结核病防治中心建设,协同推进监测预警、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及卫生健康治理一体化协作等各项工作。
25.加强国内援助和国际交流合作。启动实施对口技术支援凉山州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第三阶段工作。聚焦传染病防控,落实西藏、新疆、青海、云南、福建三明、安徽六安等地的帮扶指导工作。深化公共卫生领域国际交流,落实年度外事出访及培训计划,持续推进与香港、澳门等地传染病防治领域的交流发展。
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26.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一岗双责”清单化管理。加强组织建设,深化“一个支部一件实事”,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深化文化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学术沙龙、强基课堂和公卫大讲堂等活动,加强干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养。
27.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进疾控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守财经纪律、落实财经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28.强化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做好信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值守,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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