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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000029929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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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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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干骨不连
MDC-LP和传统LCP治疗股骨干髓内钉术后骨不连 的回顾性临床对照研究
MDC-LP和传统LCP治疗股骨干髓内钉术后骨不连 的回顾性临床对照研究
100853
通过回顾性分析过去10年间采用附加钢板技术治疗的髓内钉术后骨不连患者,比较MDC-LP和传统LCP两种钢板在治疗股骨干髓内钉术后骨不连方面临床预后的差异。同时,在临床上进一步论证MDC-LP是否能够简化手术操作,实现微创化治疗骨不连,并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患肢功能和生活质量预后。
析因分组(即根据危险因素或暴露因素分组)
回顾性研究
不适用
N/A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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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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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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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龄满18岁; 2. 股骨干髓内钉术后骨不连; 3. 本次翻修手术方式采用的附加钢板技术;所采用的附加钢板为多维交叉锁定钢板(MDC-LP)或传统直型LCP(3.5mm和4.5mm); 4. 受试者必须能够正常交谈、和理解“受试者主观调查表”中的问题,且能使用合适的语言提供反馈;;
请登录查看1. 受试者为孕妇或哺乳期女性; 2. 股骨干骨折髓内钉固定术后小于6个月; 3. 患者合并存在四肢其他部位骨折不愈合,且同时或先后也需要手术治疗; 4. 病理性骨折(如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术后骨不连; 5. 患肢膝关节以远存在肢体缺如; 6. 患肢本身存在感染性骨不连,或患者存在肢体其他部位感染性骨不连; 7. 患侧临近关节接受过关节置换术,可能会影响附加钢板选择(如需要跨越关节假体和原有髓内钉的长钢板等); 8. 节段性骨缺损≥6cm; 9. 采用≥2块附加钢板用于翻修手术; 10. 合并某些内科疾病,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纳入研究,例如糖尿病、代谢性骨病、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继发性重度骨质疏松症(如甲旁亢)等; 11. 患者有麻醉和手术禁忌症; 12. 患者对植入组件过敏; 13. 患者目前正在接受化疗或放疗、全身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或生长因子、或长期使用镇静催眠药(连续使用超过3个月)或非甾体抗炎药(连续使用超过3个月); 14. 患者可能依从性差,由研究人员判定不适合纳入(如每日过度饮酒或吸烟、吸毒); 15. 患者过去3个月曾参与其它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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