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方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松英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行业监管及行业政策变化、生产成本持续上涨和药品降价、环保政策、安全生产、人才缺乏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主要产品未能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产品研发、疫情持续影响、子公司管理、项目并购等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已在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予以描述。上述风险提示未包括本公司可能发生但未列示的其他风险,请投资者谨慎投资!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93,886,819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昂利康、公司、股份公司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嵊州君泰、控股股东 指 嵊州市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昂利康医药科技 指 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利康胶囊 指 浙江昂利康胶囊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悦新 指 江苏悦新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利康医药销售 指 浙江昂利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博生物 指 浙江昂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利泰 指 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康云华鹏 指 浙江康云华鹏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西药业 指 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动保科技 指 浙江昂利康动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昂利康健康 指 浙江昂利康健康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昶生物 指 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白云山昂利康 指 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汉伟医疗 指 上海汉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新合新 指 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科瑞生物 指 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健瑞医药 指 湖南健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费森尤斯卡比 指 费森尤斯卡比(北京)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东方投行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报告期、本期 指 2022年 1 月 1日至 2022年 6 月 30日
期初 指 2022年 1 月 1日
期末 指 2022年 6 月 30日
上期 指 2021年 1 月 1日至 2021年 6 月 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化学药、化药 指 从天然矿物、动植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以及经过化学合成或生物合成而制
得的药物
原料药 指 具有药理活性的、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物质
医药中间体、中间体 指 原料药工艺步骤中产生的、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变化或精制才能成为原料药
的一种物料
制剂 指 为治疗需要,按照片剂、胶囊剂等剂型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
使用的药品
片剂 指 粉状药物或适量辅料混匀压制或其他适宜方法制成的圆片状或异型片状的固
体制剂
新药 指 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称为新药注册申请,获得新药注
册的药品称为新药
创新药 指 含有新的结构明确、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主要
为一类新药
仿制药 指 生产国家药监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称为仿制药
申请,而获得该注册申请的药品称为仿制药
国家药监局(CFDA)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
药品再注册批件 指 要继续生产的,药品批准文号持有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申请再注
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
对药品再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
一致性评价 指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
BE 指 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
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集采 指 通常指药品集中采购,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
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
左益 指 公司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商品名
CDE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药监局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昂利康 股票代码 00294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昂利康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AngLiK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LK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方南平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方南平(代) 王燕红
联系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 号 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 号
电话 0575-83100181 0575-83100181
传真 0575-83100181 0575-83100181
电子信箱 ir@alkpharm.com ir@alkpharm.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1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请详见 2022 年 4 月 12 日、2022 年 5 月 12日及
2022年 6 月 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03,784,547.08 633,728,939.83 1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9,104,500.66 65,580,207.38 2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5,787,762.03 62,249,456.75 21.75%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2,313,335.25 131,571,852.44 61.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68 23.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4 0.68 23.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5% 4.85% 0.9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56,716,745.93 2,083,578,310.62 1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99,119,502.32 1,338,853,095.62 4.50%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55,826.35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3,717,386.51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611,518.8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000.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3,136.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8,392.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86,085.11
合计 3,316,738.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2 年上半年,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家相继发布多项纲领性政策文件,对后续医药领域
的发展提出诸多要求,并为 2022 年全年工作作出指示。具体来看,带量采购仍是重点,国家对带量采购作出多项政策部署,聚焦品种提速、集采扩面等。
尽管医药行业依然面临政策调控下的整体承压,但在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刚性和高端医疗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未来医药行业市场前景依然广阔。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医药生产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和药用辅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涵盖了抗感染类、心血管类、泌尿系统类(肾病类)等多个用药领域;公司生产的药用辅料为药用空心胶囊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学制剂及中药制剂行业。
1、化学原料药
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主要为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包括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和头孢克洛)和alpha 酮酸原料药等原料药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企业及部分商业流通企业。
2、化学制剂
公司化学制剂产品主要为自有品种中的抗感染类制剂(包括头孢克肟胶囊、头孢克洛缓释片和头孢克洛颗粒等)、心血管类制剂(包括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硝苯地平缓释片等),以及部分合作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3、药用辅料
公司药用辅料产品主要为明胶空心胶囊,主要用于盛装固体药物。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生产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每季度将下季度销售计划交由生产部门,由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和库存等情况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在实际生产中,生产部门每月末会根据当月实际销售状况和本月末仓库的库存情况,调整并确定各生产车间的下一月度生产计划。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新版 GMP 的要求,对各个工艺规程严格把关,建立各批
次产品的生产记录。质量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每个生产车间的生产进行全程监控,若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偏差,则依据操作规程依次进行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及纠正,直至妥善解决。以确保每道工序的产品的质量,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后续工序,从而最终影响产成品的质量。
3、销售模式
本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和药用辅料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而化学制剂产品的销售终端为医疗机构,公司采取“深度分销+精细化学术推广”的模式,即本公司在获得各级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等方式限定的准入资格后,将产品销售给区域配送商,通过配送商完成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和配送,同时公司或者公司委托推广商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学术服务支持。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医疗卫生体系制度的不断完善、生活工作环境的变化和人们健康观念的转变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医药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2022 年 1 月,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
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围绕新机制、新靶点药物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不断取得突破,生物医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以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技术、双功能抗体等为代表的新一代生物技术日渐成熟,为医药工业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提供了广阔空间。
2022 年 4 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2022 年紧
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试点地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指导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省份,要求扩大重点病种覆盖范围,有助于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实现大病不出省目标,更好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2022 年 5 月,多项医药行业重磅政策出台。国家发改委印发我国生物经济领域的首个顶层设计政
策《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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