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04 月
2022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方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松英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行业监管及行业政策变化、生产成本持续上涨、集中带量采购的风险、环保政策、安全生产、人才缺乏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新产品研发、子公司管理、项目并购等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已在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予以描述。上述风险提示未包括本公司可能发生但未列示的其他风险,请投资者谨慎投资!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9,122,887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6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8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8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8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昂利康、公司、股份公司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昂利康有限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嵊州君泰、控股股东 指 嵊州市君泰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昂利康医药科技 指 昂利康(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利康胶囊 指 浙江昂利康胶囊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悦新 指 江苏悦新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利康医药销售 指 浙江昂利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博生物 指 浙江昂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昂利泰 指 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康云华鹏 指 浙江康云华鹏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西联合药业、海西药业 指 福建海西联合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动保科技 指 浙江昂利康动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昂利康健康 指 浙江昂利康健康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科瑞生物 指 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3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海禾康 指 浙江海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海昶生物、海昶医药 指 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白云山昂利康 指 浙江白云山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汉伟医疗 指 上海汉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新合新 指 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健瑞医药 指 湖南健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费森尤斯卡比 指 费森尤斯卡比(北京)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东方投行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报告期、本年、本期 指 2022年的会计期间
年初、期初 指 2022年 1月 1日
年末、期末 指 2022年 12月 31日
上年、上期 指 2021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化学药、化药 指 从天然矿物、动植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以及经过化学合成或生物合成而制得的药物
原料药 指 具有药理活性的、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物质
医药中间体、中间体 指 原料药工艺步骤中产生的、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变化或精制才能成为原料药的一种物
料
制剂 指 为治疗需要,按照片剂、胶囊剂等剂型所制成的,可以最终提供给用药对象使用的药
品
片剂 指 粉状药物或适量辅料混匀压制或其他适宜方法制成的圆片状或异型片状的固体制剂
新药 指 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称为新药注册申请,获得新药注册的药品
称为新药
创新药 指 含有新的结构明确、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主要为一类新
药
仿制药 指 生产国家药监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称为仿制药申请,而
获得该注册申请的药品称为仿制药
国家药监局(CFDA)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
药品再注册批件 指 生产的,药品批准文号持有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申请再注册。省、自治区、
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对药品再注册申请进行审
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
一致性评价 指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
BE 指 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
人体试验
集采 指 通常指药品集中采购,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标的形
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
DRGs/DRG 指 英文 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缩写,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左益 指 公司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商品名
CDE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昂利康 股票代码 00294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昂利康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 AngLiK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LK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方南平
注册地址 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24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2400
公司网址 http://www.alkpharm.com
电子信箱 ir@alkphar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方南平(代) 王燕红
联系地址 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号 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号
电话 0575-83100181 0575-83100181
传真 0575-83100181 0575-83100181
电子信箱 ir@alkpharm.com ir@alkpharm.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146342118G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6F
签字会计师姓名 叶怀敏、屠晗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1,568,437,219.16 1,380,377,636.93 13.62% 1,289,647,10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7,296,292.01 119,844,202. 86 6.22% 163,719,116. 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20,346,889.82 107,857,508.30 11.58% 134,000,807.56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4,746,829.11 197,652,364.35 -6.53% 198,612,986.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3 0.87 6.90% 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3 0.87 6.90% 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1% 9.13% -0.02% 16.11%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总资产(元) 2,596,083,285.56 2,083,578,310.62 24.60% 1,940,754,04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02,660,924.92 1,338,853,095.62 12.23% 1,318,879,304.06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38,209,274.21 365,575,272.87 359,329,021.98 505,323,65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086,498.56 40,018,002.10 29,171,223. 85 19,020,56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7,628,955.76 38,158,806.27 29,270,673. 08 15,288,454.7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18,248.97 122,395,086.28 1,633,856.07 -29,200,362.2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4,173.81 -586,859.38 -1,123,005.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6,691,008.45 7,656,714.85 35,206,831. 86
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6,886,757.17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3,867,558.89 280,389.19 953,034.8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81,215.56 -1,093,497.64 -52,892.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3,136.74 271,024.19 238,861.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66,450.62 972,516.32 5,286,099.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60,461.90 455,317.50 218,421.39
合计 6,949,402.19 11,986,694.56 29,718,308. 9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中归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类别。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健康中国的全面推进,促进国民医药需求增加,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满足国计民生的医疗健康需求,同时实现药物临床价值成为医药行业的重要目标。
从周期性看,医药行业的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2、报告期内新公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所处行业的影响
2022 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多份医疗卫生政策、文件,推动医药、医保、医疗政策同步推进,构建三医联动蓝图;发布了多个医药健康行业相关的规划性文件,涉及药品安全、医药工业、卫生健康标准、医疗机构设置等方面。
(1)医药政策
2022 年 1 月 3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
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 2025 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药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全面向高端迈进。到 2035 年,医药工业实力将实现整体跃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实现更高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全面建成健康中国提供坚实保障。《规划》围绕发展目标,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促进医药工业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二是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三是增强供应保障能力,强化重点产品保障能力,提高保障质量和水平。四是推动医药制造能力系统升级,提高全行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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