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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公告(2023年第2批)

发布日期

2023-04-2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在品名举例中删除了“医用冷敷贴、医用冷敷头带、医用冷敷凝胶"。以下备案人没有按《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107号)要求,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备案信息变更,或向原备案部门提出取消原备案、重新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2号)附件5《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操作规范》的规定,现公告取消1个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详见附件)。取消备案后备案人不得再继续生产相应医疗器械。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名单(2023年第2批)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单(2023年第2批)

序号

产品名称

备案号

备案人

1

医用退热贴

粤穗械备20190966号

广州天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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