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CTR20244879】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评估HCB101与不同药物联合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物动力学及初步疗效的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Ib/IIa期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44879

试验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名称

HCB-101注射液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HCB-101注射液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4-12-26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L2400683

靶点
请登录查看
适应症

队列1: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胃癌一线患者;队列2: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胃癌二线患者;队列3:转移性结直肠癌二线患者; 队列4:不可手术的局部晚期或复发、转移性三阴乳腺癌一线患者

试验通俗题目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评估HCB101与不同药物联合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物动力学及初步疗效的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Ib/IIa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评估HCB101与不同药物联合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药物动力学及初步疗效的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Ib/IIa期临床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请登录查看
申请人名称
请登录查看
联系人邮箱
请登录查看
联系人邮编

200032

联系人通讯地址
请登录查看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评估HCB101联合用药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确认HCB101联合用药的MTD或RP2D

试验分类
请登录查看
试验类型

单臂试验

试验分期

Ⅰ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96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5-03-06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能够理解并愿意提供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遵守知情同意书(ICF)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包括研究访视和研究相关程序。;2.性别不限,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3.经组织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诊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患者。如果受试者在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期间出现进展,或在完成新辅助或辅助治疗后6个月内出现进展,则该前期治疗可计为一线治疗。 1) 队列1: ? 既往未经治疗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腺癌; ? HER2高表达(IHC 3+ 或 IHC 2+ 且FISH证实存在HER2扩增)。 2) 队列2: ? 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胃腺癌; ? 一线标准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进展(对于HER2高表达患者,一线治疗必须包含曲妥珠单抗)。 3) 队列3: ? 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 ? 一线标准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进展(对于dMMR/MSI-H患者,既往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 RAS(KRAS, NRAS)和BRAF为野生型或突变型。 ? 队列3b) 既往未使用过西妥昔单抗治疗; ? 队列3c)既往未使用过包含伊立替康的化疗方案; ? 队列3d)既往未使用过包含奥沙利铂的化疗方案; 4) 队列4: ? 既往未经治疗的,不可切除(局部或区域性)或IV期(M1)三阴性乳腺癌(TNBC)腺癌; ? 表达PD-L1:在中国大陆使用特瑞普利单抗CPS ≥ 1;在美国使用帕博利珠单抗CPS ≥ 10。 5) 队列5: ? 既往未经治疗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腺癌; ? HER2中表达(IHC 2+ 且FISH证实无HER2扩增)、低表达(IHC 1+)或不表达(IHC 0); ? 表达PD-L1:在中国大陆使用帕博利珠单抗CPS ≥ 5;在美国使用帕博利珠单抗CPS ≥ 1。 6) 队列6: ? 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包括口腔、口咽、下咽和喉部); ? 队列6a/6b)既往未经治疗,且表达PD-L1(CPS ≥ 1)。 ? 队列6c)一线标准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进展。;4.必须有至少1个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的靶病灶。;5.筛选时,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ECOG)评分0~1分。;6.能提供存档病理组织或新鲜病理组织用于CD47检测。;7.根据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期≥12周。;8.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输血、血液成分分离输注、促红细胞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和其他相关医疗支持。) 1)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 1.5 × 109/L。 2) 血小板 ≥ 75 × 109/L。 3) 血红蛋白 ≥ 9.5 g/dL。 4) 总胆红素 ≤ 1.5 ×正常上限(ULN),Gilbert’s疾病患者< 3.0 × ULN。 5) AST和ALT ≤ 3× ULN、肝转移患者 ≤5 × ULN。 6) 肾功能:血清肌酐清除率 ≥ 30 mL/min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7)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 ULN (仅适用未接受抗凝血治疗的受试者);9.女性受试者在参加研究前应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标准: 1) 没有生育能力(即生理上不能怀孕)的女性,包括接受过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的女性)。 2) 绝经后(完全停止月经≥1年)。 3)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阴性、不能哺乳,并且在整个研究(即从研究开始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接受高效的避孕方法(高效的避孕方法:持续正确使用的情况下年失败率低于1%)。WOCBP和高效避孕方法的定义见附录。 4) 如果男性受试者接受了输精管结扎术或同意使用一种高效的避孕方法,并在末次给药后的6个月内不捐献精子,则有资格参与研究。;

排除标准

1.目标疾病、合并疾病和既往疾病的规定: a) 已知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 b) 首次给药前2年内患有其他需要治疗的恶性肿瘤受试者将被排除,但接受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可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和其他在2年内没有复发的恶性肿瘤除外。 c) 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的肿瘤,或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瘤和/或癌性脑膜炎。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只要临床上至少28天临床稳定、没有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的证据,且在研究干预前14天内不需要高剂量皮质类固醇,可参与本试验。服用低剂量皮质类固醇(≤20 mg强的松或同等剂量)的受试者可以参与。 d) 临床上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①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2);②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的病史;③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新发性心绞痛或心肌梗死;④在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新出现房颤、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室性心律失常,且仍处于不稳定状态,需要治疗或干预。如果病情得到稳定控制,则允许有房颤、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室性心律失常的病史的受试者入组。 e) 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既往和现在心电图异常(包括在筛查QT间期延长(使用Fridericia’s校正>470 msec的QT间期)、安装起搏器或既往诊断先天性长QT综合征。 f) 除脱发和贫血外,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5.0版或基线评估未恢复到≤1级的既往治疗相关毒性(注:受试者具有慢性2级不良反应,经妥善处理,呈现稳定状况,可再与申办者和医疗监测者讨论后,由研究者决定,如化疗诱发的2级神经病变)。 g) 已知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疾病或出血体质。 h) 红细胞输血依赖,即在筛查前的4周内需要超过2个单位的红细胞输血。 i) 在过去3个月内被诊断为溶血性贫血或埃文斯综合征;2.合并用药/治疗和既往用药/治疗的规定: a)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了重大手术或经历了根治性放射治疗。 b) 首次给药前28天,接受以下抗肿瘤治疗:根治性放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等。 c) 首次用药前14天,接受以下抗肿瘤治疗:化疗,姑息性放疗,内分泌治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 d) 首次给药前56天内使用放射性药物(锶、钐等)治疗。 e) 正在接受持续的抗凝治疗,例如接受维生素K拮抗剂。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或第10因子抑制剂的受试者,将逐一进行个案评估是否可纳入试验。对于每日81 mg(适用于美国)或100 mg(适用于中国大陆)剂量内的阿司匹林使用,将不受限制。 f) 既往接受过任何针对CD47或SIRPα通路的治疗。 g)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或整个研究研究内接受或计划接受活病毒或活细菌疫苗;3.首次给药前28天(适用于半衰期未知时)或5个半衰期内(适用于半衰期已知时,以较长者为准)内参与并接受另一项临床研究治疗或使用研究性医材装置;4.感染相关规定: a) 不受控制的急性感染,或需要全身治疗的活跃感染,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系统性抗生素(系统性抗生素预防上呼吸道感染且不违反伴随用药的除外)。 b) 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和/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或CD4+ T细胞计数<350个/μL的艾滋病毒检测阳性,或不愿接受艾滋病毒检测的受试者。 c) 已知的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必须进一步检测乙型肝炎病毒(HBV)脱氧核糖核酸(DNA)滴度(DNA滴度超过2500 copies/mL或500 IU/mL者)、HCV核糖核酸(RNA)(HCV RNA超过检测低限)、需要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者。 d) 活动性肺结核。 e) 需要临床干预的梅毒。;5.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的人。(嗜酒定义为: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啤酒360 mL,或白酒45 mL,或葡萄酒150 mL);6.任何其他疾病(如Child-PughB级或C级、肺、代谢、先天性、脊柱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干扰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合作和参与研究的权利、安全、福利或能力,或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的精神疾病或社会状况;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请登录查看
试验机构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请登录查看
研究负责人邮箱
请登录查看
研究负责人邮编

250117

联系人通讯地址
请登录查看
更多信息
获取更多HCB-101注射液临床信息查看权限
立即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免费查询
示例数据
<END>
HCB-101注射液的相关内容
点击展开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