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通俗题目
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脑胶质瘤的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复发或进展的高级别脑胶质瘤I期临床试验
联系人邮箱
xiaomin.ma@zskybio.com
联系人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3号楼1层
研究负责人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试验目的
评估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治疗复发或进展的高级别脑胶质瘤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初步有效性;
探索个性化树突状细胞注射液ZSNeo-DC1.1 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高级别脑胶质瘤受试者对治疗的免疫响应及其特征。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年龄应在18-75周岁之间(包括边界值),性别不限;;2.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WHO III-IV级脑胶质瘤受试者;;3.允许受试者在生物样本采集后的准备期接受桥接治疗,治疗方案可参考临床诊疗指南和受试者实际治疗情况进行,在首次治疗开始前应满足桥接治疗停止使用时间不少于7天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4.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 0-2 分;;5.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有足够的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
? 血常规:血小板(PLT)≥90×109/L,嗜中性粒细胞(ANC)≥1.5×109
/L,血红蛋白(HGB)≥90 g/L;
? 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 倍正常值上限(ULN)(若肝功能异常主要由于肿瘤浸润所导致,则可≤5×ULN),总胆红素(TBIL)≤2.5×ULN,白蛋白(albumin,ALB)≥3 g/dl;
?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 (creatinine clearance rate,CrCl )≥45mL/minute(可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慢性肾脏病流行病学合作研究公式,或肾脏病饮食改良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或血清肌酐≤1.5×ULN;
?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若受试者接受抗凝治疗,只要 PT 或 APTT 在抗凝药物治疗下的预期范围内;
? 其他:脂肪酶≤1.5× ULN(若脂肪酶>1.5 × ULN 无临床或影像学证实胰腺炎的情况可以入组);淀粉酶 ≤1.5×ULN(若淀粉酶>1.5 × ULN 无临床或影像学证实胰腺炎的情况可以入组);碱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ALP)≤2.5×ULN;;6.通过手术或穿刺活检能够取到足够用于NGS基因测序(WES和RNAseq)的肿瘤样本和血液样本;能够筛选到合格的肿瘤新生抗原多肽;外周血单个核细胞功能正常;;7.在首次治疗之前任何急性、有临床意义的治疗相关毒性(既往治疗所 致)均必须已缓解至≤1 级,脱发除外;;8.心脏功能:血液动力学稳定性良好,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9.具备外周血单个核细胞(PBMC)单采足够的静脉通路,无其他白细胞分离禁忌症;;10.育龄期女性或男性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避孕;11.预期生存期大于3个月;;12.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13.基于受试者的一般身体状况和实验室检查,经研究者充分评估,认为参加该项临床试验获益大于风险;;14.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依从性好,配合随访,能够定期到研究中心进行相关的检测、评价以及管理。
排除标准
1.首次治疗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的,或筛选期间同时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允许的桥接治疗除外);外周血单个核细胞机采前14天内接受过输血、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因 机采血需求而临时使用的情况除外);首次治疗前28天内进行过活病毒疫苗接种;;2.在首次治疗前6个月内接受过卡莫司汀缓释剂植入手术;;3.患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 血管炎、心肌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银屑病和类风湿性关节炎); 或因器官移植等原因长期使用免疫抑制治疗药物者;或已知对鸡蛋过敏者;;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或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活动性肝炎如活动性乙肝(HBV-DNA≥2000 拷贝数/mL,或 10000IU /mL)或丙肝(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5.首次治疗前30天内接受过系统性免疫抑制剂治疗(对于接受短期、预防性、局部或低剂量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经研究者与申办方评估,并经申办方批准后,可能会参与本项研究);;6.既往有严重的疫苗过敏史,或首次治疗前28天内使用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需要使用减毒活疫苗;;7.经治疗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经治疗未控制的心血管疾病、器官功能衰竭者;;8.有不易控制的精神疾病,或研究者评估,存在其他严重的医疗病史可能增加与参加研究或试验治疗相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结果的受试者;;9.首次治疗前3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经研究者判断筛选期可以停止抗凝治疗的可以除外;;10.无法纠正的血清钾、钙或镁等电解质紊乱;;11.首次治疗前1个月内发生过严重感染的受试者且控制不佳者,或前1周内需要接受抗生素治疗的患者(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伴有任何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的受试者(单纯泌尿道感染 或上呼吸道感染除外);;12.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受试者;;13.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不依从方案、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