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021
2017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范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佟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显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8,232,478.57 35,984,807.33 3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354,472.51 8,255,216.66 2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1,528,044.44 9,842,872.82 1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52,744.20 758,248.05 25.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9 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9 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3% 3.18% 0.1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775,056,527.52 439,721,630.51 7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43,490,383.46 307,147,066.91 109.5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38,44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192.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25,204.17
合计 -1,173,571.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药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我国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2015年6月前,我国对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部分实施政府定价,部分满足条件的药品获准单独定价,未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目前,公司产品中有27个品种规格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14个,乙类品种13个),10个品种规格被列入部分省的《省医保目录》;11个品种规格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0个品种规格被列入部分省的《省基本药物目录》。《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出台后,上述品种规格取消政府定价,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此次药价改革对公司药品价格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如果未来涉及公司产品或者同类药品招投标体制变化,或者产品的市场竞争加剧,存在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产品招投标风险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国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集中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由药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
发行人主要从事药物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在中标之后与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签订销售合同,并通过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售给医院终端。若未来公司产品在各省集中采购招投标中落标或中标价格大幅下降,将影响发行人相关产品在当地的销售及收入情况。
三、一致性评价带来的品种注册风险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提出: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公司已根据“意见”要求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如果部分口服固体制剂不能够或者未能及时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影响该些品种的注册,也将影响公司药品的正常销售,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两票制”带来的药品销售风险
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要求“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2016年1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要求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提高流通企业集中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福建、安徽、陕西、青海、重庆五省市已正式发布相关实施文件,并明确实施日期。
若公司不能根据“两票制”政策变化及时有效地调整营销策略,可能对公司药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公司业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将大幅度的增加。由于新建项目需试产磨合、市场需逐步开发,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顺利达产,或者达产后相关产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能面临折旧大量增加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55,153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范敏华 境内自然人 35.16% 42,932,000 42,932,000
综合制药(香港)
境外法人
有限公司 17.53% 21,411,756 21,411,756
朱小平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021
2017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范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佟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显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8,232,478.57 35,984,807.33 3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354,472.51 8,255,216.66 2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1,528,044.44 9,842,872.82 1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52,744.20 758,248.05 25.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48 0.09 -5.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48 0.09 -5.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3% 3.18% 0.1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775,056,527.52 439,721,630.51 7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43,490,383.46 307,147,066.91 109.5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38,44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192.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25,204.17
合计 -1,173,571.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药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我国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2015年6月前,我国对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部分实施政府定价,部分满足条件的药品获准单独定价,未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目前,公司产品中有27个品种规格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14个,乙类品种13个),10个品种规格被列入部分省的《省医保目录》;11个品种规格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0个品种规格被列入部分省的《省基本药物目录》。《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出台后,上述品种规格取消政府定价,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此次药价改革对公司药品价格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如果未来涉及公司产品或者同类药品招投标体制变化,或者产品的市场竞争加剧,存在公司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产品招投标风险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国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集中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由药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
发行人主要从事药物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在中标之后与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签订销售合同,并通过区域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售给医院终端。若未来公司产品在各省集中采购招投标中落标或中标价格大幅下降,将影响发行人相关产品在当地的销售及收入情况。
三、一致性评价带来的品种注册风险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提出: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公司已根据“意见”要求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如果部分口服固体制剂不能够或者未能及时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影响该些品种的注册,也将影响公司药品的正常销售,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两票制”带来的药品销售风险
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要求“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2016年1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要求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提高流通企业集中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福建、安徽、陕西、青海、重庆五省市已正式发布相关实施文件,并明确实施日期。
若公司不能根据“两票制”政策变化及时有效地调整营销策略,可能对公司药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公司业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将大幅度的增加。由于新建项目需试产磨合、市场需逐步开发,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顺利达产,或者达产后相关产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能面临折旧大量增加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55,153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范敏华 境内自然人 35.16% 42,932,000 42,932,000
综合制药(香港)
境外法人
有限公司 17.53% 21,411,756 21,411,756
朱小平
基于您的浏览,68%的用户还关注了【企业竞争格局】
获取更多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格局数据查看权限
立即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免费查询
示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