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废止海生素溶液胶囊医疗单位自制剂最高零售价格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1-03

发文字号

青价格[2014]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青岛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1-03

颁发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

正文内容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废止海生素溶液胶囊医疗单位自制剂最高零售价格等文件的通知

青价格[2014]1号

2014年1月3日

各区、市物价局: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价格发[2011]187号)精神,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海生素肠溶液胶囊医疗单位自制剂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青价格[2009]268号)等所有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制剂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文件。今后凡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制剂价格由其自主制定。


<END>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