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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500115074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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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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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ALT001在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患者中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的剂量递增,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Ⅰ期临床研究
ALT001在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患者中安全性和初步有效性的剂量递增,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Ⅰ期临床研究
主要目的:观察单次和连续给予不同剂量ALT001对肌萎缩侧索硬化症(ALS)患者的安全性;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探索后续研究推荐剂量(RD)。 次要目的:探索与药物疗效相关的生物标志物;初步观察ALT001治疗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疗效。
随机平行对照
Ⅰ期
统计专家根据“临床研究随机化方案”对试验用药进行随机编码。试验用药随机编码为受试者唯一识别码。受试者必须自始至终处于盲态。 (1)试验采用区组随机方法对筛选成功的受试者进行随机化入组。随机分配编码由统计分析单位采用SAS软件的PROC PLAN过程在计算机上产生随机分配表。试验用的各类药物将按随机分配表进行编码。 (2)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临床试验参加单位给其分配唯一的筛选编号(该编号不得重复使用),进行筛选相关检查和评价。试验过程中,筛选成功的受试者根据筛选成功的时间,依次入组并严格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分配随机号,不得跳号,该随机编号为唯一且永久的标识号。 (3)如果筛选失败的患者适合进行再次筛选,必须使用原来分配的筛选编号,不可使用新的筛选编号。筛选成功但未接受试验药物治疗者,其药物编号不可重新分配给他人,下一个筛选成功者将按序获得下一个药物编号。
采用双盲设计,除下文提到的紧急情况及特殊分析需求外,受试者、研究者、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申办方研究团队将对受试者接受的治疗与随机分组信息保持盲态,直至数据库锁定后揭盲。不同剂量组为非盲信息,各剂量组内具体治疗(安慰剂与试验药物)为盲态信息。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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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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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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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试者或监护人须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或在监护人在场下获得口头知情同意。 2 诊断符合世界神经病学联合会修订的EI Escorial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诊断标准中确诊或很有可能ALS,包括家族性和散发性ALS患者。 3 筛选期的用力肺活量(FVC)≥预计肺活量的50%。 4 年龄18-75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不限。 5 入组前ALSFRS-R量表总分≥30分且≤40分,且呼吸功能项≥3分。 6 如果入组前接受利鲁唑或依达拉奉治疗,则受试者必须在本研究第1天前接受稳定剂量≥30天,并应保持该剂量直至末次研究访视。 7 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心、肺、肝、肾等器官和骨髓功能基本正常,给药前7天内,实验室数值在下列范围内: (1)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数(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100g/L; (2)肝功能: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及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1.73m2(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8 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且女性入组时血妊娠试验阴性。;
请登录查看1 患有其他已知与运动神经元功能障碍相关、可能会混淆或模糊ALS诊断的疾病。 2 筛选前6个月内有酒精依赖或有药物滥用史,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研究者。 3 患者有明显认知障碍者(MMSE量表:文盲组≤19分、小学组≤22分,初中及以上组(大于8年受教育年)≤26分),或伴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研究的其他不稳定精神疾病(包括自杀意图,未经治疗的重度抑郁等)。 4 筛选期或研究期间计划持续使用无创通气(NIV)、膈肌起搏系统或有创通气(气管切开术)。 5 筛选期患有严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骨髓增生性疾病、白血病或淋巴瘤、恶性肿瘤、骨折、严重的脊柱侧弯,研究者认为影响研究评价的。 6 合并其他严重的和(或)无法控制的重要脏器或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控制的糖尿病,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筛选前6个月内),心肌梗塞(筛选前6个月内),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未控制的高血压,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肝脏、肾脏或其他严重代谢性疾病,严重胃肠道疾病。 7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正常值上限(如果HBsAg(-),无需进行HBV-DNA检测);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正常值上限(如果Anti-HCV为阴性,无需进行HCV-RNA检测),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 8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服药期间或服药停止后3个月内准备生育者。 9 试验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者;或既往接受过小干扰RNA、干细胞疗法或基因治疗的受试者。 10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研究的患者(如显著有临床意义的体检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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