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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300070027
尚未开始
SAK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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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2001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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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实体瘤
一项评估 SAK2001 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抗肿瘤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一项评估 SAK2001 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抗肿瘤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主要目的: 评价SAK2001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观察该药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其在人体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为后续临床研究提供剂量选择依据; 次要目的: 评价SAK2001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初步评价SAK2001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抗肿瘤疗效; 比较SAK2001与多西他赛注射液(泰索帝?)的PK特征、安全性和抗肿瘤疗效。
析因分组(即根据危险因素或暴露因素分组)
Ⅰ期
由北京春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区组化随机方式进行随机。
None
慧禹康成(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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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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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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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标准: 1.在进行任何研究特定程序之前, 必须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2.年龄18-75周岁(包含上下限);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法耐受或治疗后复 发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4.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递增/扩展) 或可评估(递增) 的肿瘤病灶 (RECISTv 1.1疗效评价标准);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1 分; 6.预计生存期≥3个月; 7.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2周内未接受过输血、血液制品或血液细胞 生长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包括: (1)血常规: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个/L,血小板计数 (PLT)≥90×109/L,且血红蛋白 (Hb) ≥90 g/L; (2)肾功能: 血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者计算出来的肌酐清除率(Ccr) >60 mL/min ;Ccr计算公式:男性Ccr=[(140-年 龄)×体重(kg)]/[0.818×Scr(μmol/L)],女性Ccr=0.85×[(140-年龄)× 体重(kg)]/[0.818×Scr(μmol/L)]; (3)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1.5ULN,天门冬氨酸转胺酶(AST)≤2.5倍ULN,丙氨酸转胺酶(ALT) ≤2.5倍ULN (若筛选期存 在肝转移:天门冬氨酸转胺酶(AST) ≤5倍ULN,丙氨酸转胺 酶(ALT) ≤5倍ULN); (4)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倍ULN,凝血酶原时间(PT) ≤1.5倍ULN,且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 倍ULN; 8.育龄女性和所有男性受试者同意在试验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 至少6个月内使用足够有效的避孕措施(如保险套及宫内避孕环); 育龄女性受试者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 素(hCG) 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 所有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 和研究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内不能进行精子捐献; 9.愿意且有能力遵守临床研究方案的规定(由研究者判定)。;
请登录查看如果受试者满足下列任一标准,则不能入组本研究: 1.哺乳期妇女; 2.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 或有其他证据 表明受试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的受试者; 3.≥2级周围神经病变(NCI CTCAE v5.0); 4.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或精神疾病病史,需要药物治疗(例如类 固醇或抗癫痫药物)的严重癫痫或痴呆受试者; 5.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包括但不限于: 不稳定型心绞痛、有症状的 冠状动脉疾病、严重心律失常、心肌梗塞、 基线左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心力衰竭, 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 分级为II级及以上; 具 有临床意义的基线心电图QTc间期延长者(男性>450 ms,女性>470 ms)及其他不稳定的心脏疾病; 6.未控制的活动性严重感染(按照NCI CTCAE v5.0级别>2,须接受 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或给药前体温>38℃且无法解释者); 7.具有其他重大疾病的症状或体征, 包括但不限于: 终末期器官衰 竭、除癌症外的其他重大慢性疾病(如终末期糖尿病、 IV级高血压、 严重凝血功能异常、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肺栓塞,或者入组 本试验之前6个月内非导管相关性深静脉血栓、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8.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宫颈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 除外); 9.既往应用多西他赛进行姑息性化疗(辅助治疗如果应用多西他赛 治疗, 复发时间在末次用药后6个月以内) 或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 接受多西他赛单药治疗的情况; 10.对研究药物的辅料有严重过敏史(按照NCI CTCAE v5.0级别≥ 3);研究药物辅料包括: 维生素E、蛋黄卵磷脂、中链甘油三酸酯、蔗糖。 *扩展阶段对泰索帝@辅料成分包括吐温80、注射用乙醇严重过敏的 受试者不建议纳入阳性对照组; 1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手术(诊断性活检除外) 、 免疫治疗或其他抗肿瘤(如生物制剂或激素等)治疗, 6周内接受 过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治疗,2周内或已知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 (以时间长者为准) 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有 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且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无法恢复到 NCI CTCAE v5.0级别≤1 (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 外); 12.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治疗(如果确定受试 者既往所用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4周,也可以以5个半衰期为 准); 13.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对CYP3A代谢酶通路有显著影响的药 物(包括但不限于: 环孢素、特非那定、酮康唑、咪康唑、伊曲康 唑、伏立康唑、红霉素、醋竹桃霉素、泰利霉素、克拉霉素、 环孢 霉素A 、艿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茚地那韦、 替拉那韦、维拉帕米、地尔硫卓、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 非那西汀、 奥美拉唑、米达唑仑、三唑仑、阿扎莫林、利福平、奎 尼丁等) 或给药前48 h内食用过对P450代谢酶通路有显著影响的食 物(例如:葡萄柚以及含葡萄柚的食物等); 14.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系统性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效价剂量的同类药物) 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注: 除外 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 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15.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核心抗体 【HbcAb】阳性且 HBV-DNA> 1000 IU/ml (>10^3 拷贝/ml)),或丙 型肝炎病毒感染[丙肝病毒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人类免疫缺 陷病毒(HIV)检查阳性; 16.5年内有精神药物滥用或吸毒史(询问); 17.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 18.其他严重的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状况, 或者可能加重与参加试 验或使用试验药物相关的风险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者可能干扰试 验结果解读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研究 的其他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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