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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34215】枸橼酸托瑞米芬片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空腹状态及高脂餐后口服给药的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交叉设计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
登记号
CTR20234215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3-12-27
试验状态
已完成
试验通俗题目
枸橼酸托瑞米芬片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枸橼酸托瑞米芬片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空腹状态及高脂餐后口服给药的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交叉设计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
临床申请受理号
药物名称
枸橼酸托瑞米芬片
规范名称
枸橼酸托瑞米芬片
药物类型
化药
靶点
estrogen receptor(ER)
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雌激素受体阳性/或不详的转移性乳腺癌。
申办单位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办者联系人
倪霞
联系人邮箱
nixia316@126.com
联系人通讯地址
重庆市-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8号
联系人邮编
401336
研究负责人姓名
汤成泳
研究负责人电话
18983286980
研究负责人邮箱
17235387@qq.com
研究负责人通讯地址
重庆市-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9号
研究负责人邮编
400000
试验机构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BE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橼酸托瑞米芬片(规格:60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状态及高脂餐后以口服途径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并以 Orion Corporation 持有,Orion Corporation 生产的枸橼酸托瑞米芬片(商品名:法 乐通®、FARESTON®;规格:60mg)为参比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次要研究目的:初步考察枸橼酸托瑞米芬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60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3-12-25
试验终止时间
2024-04-24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 周岁(包含临界值); 性别:男性及绝经后女性(包括自然绝经或人工绝经 1 年以上的女性);;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0 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0 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体重指数在 19.0~26.0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3.生命体征:脉搏、血压、体温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4.健康状况:病史询问无心脑血管、肝脏、肾脏、呼吸、消化道、神经、血液、免疫、肿瘤、精神、内分泌代谢等系统疾病及体格检查、12 导联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等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研究医生判断为合格者;;5.男性受试者自愿未来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6.能够阅读和理解研究相关信息的书面知情同意,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7.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包括方案所定义的过夜、血样采集等;;8.除本研究收集的血液样品外,受试者愿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完成最后的研究程序后的 30 天期间不捐献全血或成分血(如血浆、血小板)。
排除标准
1.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发现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2.近期(3 年内)有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史和/或现病史(如,包括但不限于反复发作的晕厥、心悸、心绞痛等);;3.有子宫内膜增生症、肝衰竭病史;;4.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5.已知的严重过敏(如对 3 种以上过敏原过敏、影响下呼吸道的过敏-过敏性哮喘、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过敏);;6.已知的对活性成分“枸橼酸托瑞米芬”或/及其任何组份(乳糖、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等)有过敏史者;;7.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 CYP3A4 酶活性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唑类抗真菌药);;8.筛选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 5 支,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48h 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9.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 14 个单位: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 mL 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48h 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10.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11.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量≥200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mL,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12.当前或近 6 个月内患有消化不良、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经常不止一次(每周)发生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等);;13.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任何中草药、保健品、激素;;14.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48h 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水果或其饮料或食物制品)和/或黄嘌呤饮食(凤尾鱼、沙丁鱼、牛肝、牛肾等)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15.人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antiHC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16.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酒精检测、尿药筛查阳性者;;17.在筛选前三个月内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以末次服药时间起算);;18.参加筛选前 3 个月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或给药前 48h 内有剧烈运动;;19.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20.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首次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21.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22.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是否属于一致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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