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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600117731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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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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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组织肉瘤
脂质体伊立替康联合替莫唑胺及贝伐珠单抗治疗复发难治软组织肉瘤的临床研究
脂质体伊立替康联合替莫唑胺及贝伐珠单抗治疗复发难治软组织肉瘤的临床研究
评估脂质体伊立替康联合替莫唑胺及贝伐珠单抗治疗复发难治软组织肉瘤的有效性,安全性
单臂
其它
无
无
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慢病管理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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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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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
202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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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14周岁,男女不限; 2.经组织学证据证实的转移性或手术无法切除的复发难治软组织肉瘤,经研究者判断可使用该联合用药方案; 3.既往至少经过一线系统治疗(可联合或不联合靶向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 4.至少1个可测量的病灶(RECIST v1.1); 5.ECOG:0~2; 6.预期生存期>=3个月; 7.主要器官功能良好,即符合以下标准(随机前14天内未接受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的情况下): (1)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80*10^9/L;血红蛋白>=9g/dl;血清白蛋白>=3g/dl; (2)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1.5倍(胆道梗阻允许胆道引流);ALT和AST<=正常值上限3倍(对于肝转移患者,可放宽至<=正常值上限5倍); (3)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1.5倍,肌酐清除率>=60ml/min; (4)INR<=正常值上限1.5倍且APTT<=正常值上限1.5倍(对于使用稳定剂量的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者华法林且INR在抗凝血剂的预期治疗范围内可以筛选); (5)心电图:QTcF<=450ms(男),<=470ms(女); (6)心脏彩超:LVEF(左室射血分数)>=50%; 8.育龄妇女必须在随机前3天内进行血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9.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请登录查看1.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 2.严重的胃肠功能紊乱(有出血、梗阻;大于2级的炎症;大于1级的腹泻); 3.既往已有伊立替康、替莫唑胺、贝伐珠单抗或类似药物治疗史的患者; 4.随机前2周内存在除腹水外无法达到稳定状态(拔除引流管后无需干预治疗)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 5.有临床症状的腹水,需要穿刺、引流者或既往3个月内接受过腹水引流的患者(仅影像学显示少量腹水且可控制,但不伴有临床症状者除外); 6.目前伴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或既往有需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病史者,或其他可能干扰免疫相关肺毒性判断和处理的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尘肺、药物相关肺炎、特发性肺炎或在筛选期胸部CT显示患有活动性肺炎或肺功能严重受损的受试者;活动性结核; 7.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且可能复发[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受试者可入组)];患有无需系统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经控制的I型糖尿病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入组; 8.已知的周围神经病变(CTCAE>=3级); 9.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活性低)或缺乏; 10.随机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CTCAE>2级),如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肺炎、菌血症、感染并发症等;随机前2周内存在感染的症状和体征需要静脉使用抗生素治疗(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的情况除外); 11.接受过以下任何治疗: 随机前2周内伴随用药中含有CYP3A4、CYP2C8强抑制剂/强诱导剂或UGT1A1强抑制剂; 随机前2周内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 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 随机前4周内接受大型手术(如开胸手术、开腹手术等);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任何临床研究药物治疗,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者干预性临床研究随访。 12.凝血功能异常、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100mg/天)、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40mg/天及其等效剂量下的其他低分子肝素); 13.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NYHA 2级以上心力衰竭;(2)不稳定型心绞痛;(3)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且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 14.随机前3年内患有复发难治软组织肉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外经充分治疗且无复发迹象的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癌等; 15.已知对伊立替康脂质体、其他脂质体产品、替莫唑胺、贝伐珠单抗及上述产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16.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或HIV检测阳性者,活动性梅毒感染者; 17.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8.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其被迫中途终止研究的因素,如不依从方案、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值严重异常,家庭或社会因素,可能影响到受试者安全或试验资料收集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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