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官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雪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8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2
第五节重要事项............................................................................................................................................ 25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5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39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0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41
第十节财务报告............................................................................................................................................ 42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11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广生堂 指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销公司、销售公司 指 福建广生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生医院 指 福建广生医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生堂金塘药业 指 福建广生堂金塘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和睦家广生妇儿医院 指 福州和睦家广生妇儿医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阿吉安(北京) 指 阿吉安(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中兴、中兴药业 指 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阿吉安(福州) 指 阿吉安(福州)基因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电商公司 指 福建广生堂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博奥检验 指 福建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公司
奥华集团、奥华 指 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奥泰投资、奥泰 指 福州市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限制性股票 指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指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
东区 指 上海、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
南区 指 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
北区 指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北、山东
西北区 指 新疆、宁夏、甘肃、青海、陕西、山西、河南
西南区 指 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
阿甘定 指 公司生产的阿德福韦酯片的商标
贺甘定 指 公司生产的拉米夫定片的商标
恩甘定 指 公司生产的恩替卡韦胶囊的商标
福甘定 指 公司生产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胶囊的商标
GMP 指 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 指 英文"GoodSupplyPractice"的缩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去年同期 指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指 2018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广生堂 股票代码 30043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广生堂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FujianCosunterPharmaceutic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osunte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国平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牛妞 张清河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
软件园B区10号楼B座 软件园B区10号楼B座
电话 0591-38305333 0591-38305333
传真 0591-38305305 0591-38305305
电子信箱 niuniu@cosunter.com zhangqinghe@cosunter.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62,269,604.35 150,190,486.87 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27,401.52 27,259,856.09 -8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3,955,063.26 26,474,915.74 -85.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14,962.53 50,091,237.49 -107.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6 0.1921 -84.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6 0.1943 -84.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8% 4.87% -4.0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67,852,622.69 736,469,366.37 1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43,598,420.81 552,048,099.73 -1.53%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43,018.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2,545,909.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5,153.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706.75
合计 372,338.2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药品生物制品业
(一)主要业务
公司秉承“广播仁爱·关注民生”的企业使命,致力于为人类的肝脏健康提供科学解决方案,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和产业并购等方式,已形成以核苷(酸)类抗乙肝病毒药物为核心,覆盖乙肝、丙肝、脂肪肝、肝癌、保肝护肝等肝脏健康全产品线的布局。为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和创新,研发投入行业领先,积极与全球著名的新药研发机构合作,谋求创新药企业的重大转型。
主要产品:
(1)乙肝用药
公司新药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胶囊于2017年5月18日获批药品生产注册批件,是第一家获批治疗乙肝的国产替诺福韦,也是国内唯一完成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并且通过审核查验中心临床核查的大临床研究的国产替诺福韦。至此,公司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拥有替诺福韦、恩替卡韦、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四大核苷(酸)类抗乙肝病毒临床优选用药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与恩替卡韦都被纳入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保肝护肝类用药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生产水飞蓟制剂保肝护肝系列产品的中兴药业82.5%股权,其是国内较大的水飞蓟制剂生产企业之一。水飞蓟宾类药物作为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被认可的一类天然植物保肝药,是治疗肝炎的有效药物,是《慢性乙肝防治指南》、《药物性肝损伤诊治指南》明确的指南药物。中兴药业水飞蓟宾葡甲胺、益肝灵片(又名水飞蓟素)、复方益肝灵片等药品被纳入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主要在研产品:
(1)抗肝癌靶向新药
公司立项研发的全球创新药GST-HG161抗肝癌靶向药物是独特的专一性靶向抑制药物,自主创新结构全口服小分子化药,针对亚洲人群,具有药效显著、靶标选择性好、安全性高、成药性强的特点,是目前已披露药效研究结果的同靶标在研药物中药效最好的(Bestinclass)肝癌靶向药物,具有全球知识产权。2018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临床试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
(2)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靶向新药
公司立项研发的新型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靶向药物GST-HG151,具有靶标选择性好、成药性强、药效显著和安全性高的特点,在肝纤维化逆转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有望填补全球肝纤维化领域的空白,攻克肝纤维化、肝硬化不可逆转的世界性难题。
(3)乙肝治愈类新药
公司独家提出治愈乙肝路线图,立项开发2个全球一类新药(GST-HG131,GST-HG141),联合用药,协同增效,致力于实现“治愈乙肝登峰计划”,目前研发进展情况良好。
(4)丙肝药物
2018年8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索磷布韦(索菲布韦的国内申报名称)化合物核心专利无效。目前,公司立项研发的索菲布韦已经取得临床批件,公司将借此机会加快推进生物等效性(BE)试验,争取早日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和直销两种销售模式,其中:
经销模式是指经销商买断商品后,在约定的区域内,自行负责医院或药店等销售终端的销售和配送的一种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销售收入4,241.3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由上年的40.15%下降至26.14%;
直销模式分两种:一种是指公司采取专业化学术推广的方式,通过公司销售人员开发销售渠道、维护终端,再由配送商购买公司药品,并按照终端需求将药品配送至终端的销售模式;另一种是为了适应药品销售“两票制”的要求,在原招商的约定区域内,公司通过原代理商成立的外部销售推广服务公司开发医院或药店等销售终端,并维护终端,按照约定的销售额支付业务推广费用给外部推广商,再由公司指定的配送商购买公司药品,并按照终端需求将药品配送至终端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大了直销终端的开发力度,增加直销销售终端,并且通过有效的学术推广活动进一步提升原有直销终端的销售量。同时,随着“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公司积极对原有招商模式进行的直销改造。报告期内,直销模式销售收入11,985.11万元,销售收入占比从上年的59.85%提高到73.86%。
(三)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持续发展源自药品的刚性消费,具有弱周期性的特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医药行业呈现出持续良好的发展趋势,发展空间巨大。
乙型病毒性肝炎是由乙肝病毒(HBV)引起的、以肝脏炎性病变为主并可引起多器官损害的一种传染病。乙肝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国,主要感染儿童及青壮年,严重者可转化为肝硬化或肝癌并导致死亡。目前,乙型病毒性肝炎已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世界性疾病,也是我国当前流行最为广泛、危害性最严重的传染病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7年全球肝炎报告》显示,2015年,全世界有2.57亿人存在慢性乙肝病毒感染,以西太平洋区域(占总人口的6.2%,1.15亿)和非洲区域的负担最重。乙肝导致了88.7万人死亡,患者大多死于并发症(包括肝硬化和肝细胞癌)。报告指出,在2015年得到诊断的乙肝感染者仅占总数的9%。在诊断为乙型肝炎感染的患者中,仅有8%(或170万人)接受了治疗。我国是乙肝病毒高感染流行地区,全国1~59岁人群乙肝病毒携带者比例为7.18%,总人口数约9300万人,其中慢性乙肝患者为2,000多万人。根据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联合制定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5年版),慢性乙型肝炎治疗中的抗病毒治疗是关键,只要有适应症,且条件允许,就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但目前国内已经接受规范治疗的患者仅占需要接受治疗患者的不到20%。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抗病毒药品价格的下降以及医疗保险的全覆盖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将会有更高比例的患者接受抗乙肝病毒的规范治疗,据2017年世界肝炎峰会报道,2016年开始终生治疗乙肝人数增加了280万,大大高于2015年开始终生治疗乙肝人数(170万人)。因此,抗病毒类乙肝用药未来仍有较大的市场成长空间。
根据中国2015年《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乙肝治疗药物主要分为两类:干扰素类和核苷(酸)类。由于干扰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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