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宝卫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伟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雪艳
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2,904,305,334.52 2,727,201,925.75 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797,653,162.69 2,627,460,968.43 6.48%
股本(股) 182,454,992.00 182,454,992.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5.33 14.40 6.4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270,488,655.95 224,714,669.91 2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7,656,588.04 73,416,082.25 12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424,799.37 67,694,530.21 6.9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40 0.50 -2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2 0.54 7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2 0.54 70.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8% 16.20% -1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3.09% 16.20% -13.11%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8.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256,686.64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主要是出售武田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8,373,217.95
股权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 -14,794,481.49
合计 83,835,395.10 -
1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0,23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
2,676,358 人民币普通股
券投资基金
陈见明 302,085 人民币普通股
济和集团有限公司 276,716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兴德投资有限公司 206,800 人民币普通股
谷献生 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富成长趋势股票
124,486 人民币普通股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富林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金磊 113,5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100,080 人民币普通股
金(LOF)
周贤生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了 329.04%,原因是客户采用承兑汇票结算的增加造成
2、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了 413.54%,原因是报告期定期存款利息增加导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了 124.66%,原因是报告期单位往来款增加造成
4、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了 100%,原因是报告期银行贷款减少导致
5、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了 89.18%,原因是报告期生产量增加导致原辅料采购增加
6、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了 44.06%,原因是报告期预收款确认收入造成减少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了 170.84%,原因是报告期职工薪酬增加导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了 130.80%,原因是报告期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增加
9、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了 74.10%,原因是经营利润增加导致未分配利润增加
1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51.72%,原因是销售数量增加,造成成本增加,高于收入的比例主要是结构不同造成,力生置
业销售成本增加
1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28.15%,原因是报告期收入增加导致税金增加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4062.81%,原因是报告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减少
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8083.52%,原因是报告期出售所持有天津武田 25%股权产生的收益 9848 万,合资公司收益比
上年同期增加 219.8 万元造成投资收益增加
14、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15.66%,原因是报告期转让天津武田 25%股权产生的收益导致营业利润增加
15、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13.94%,原因是报告期转让天津武田 25%股权产生的收益导致利润总额增加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21.27%,原因是报告期转让天津武田 25%股权产生的收益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17、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12.64%,原因是报告期转让天津武田 25%股权产生的收益导致净利润增加
18、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10,504,782.53 元,原因是报告期出售武田造成现金流入增加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77.02%,原因是上年分利造成现金流出增加
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
有限公司增资以补充其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增加注册资本,增加额为 4100 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生
化制药的流动资金。具体公告详见 2011 年 2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2、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委托
贷款的议案》。公司用自有资金为生化制药提供 4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具体公告详见 2011 年 2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3、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转让所持有的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 25%股权,此项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无 无 无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
组时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一)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和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出具的承诺:
1、公司发行上市时,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天津医药集团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企业从事与力生制药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如有任何业务或资产在现在或未来与力生制药构成同业竞争,则我公司承诺力生制药可
对其进行收购或由我公司自行放弃。
天津市医
发行时所作 (2)天津医药集团在与力生制药的任何交易中,将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市场公
药集团、力 正在履行
承诺 认的合理价格和条件进行。
生制药
(3)天津医药集团将依照力生制药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的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
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力生制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2009 年 11 月,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天津医药集团承诺对所属其
他子公司拥有的、可能与力生制药生产的药品产生同业竞争的药品注册证予以注销或转
让给力生制药,具体承诺如下:
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对于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复方利血平等 16 个药品的药品注册证、天津药物
研究院药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吲达帕胺片等 5 个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明细见公司招股说明
书),天津医药集团保证该两公司在力生制药上市后的三至六个月内将上述药品注册证
转让至力生制药。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承诺基本履行完毕。中央药业和药研有限已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
12 月 29 日分别把其拥有的复方利血平等 12 个药品和注销吲哒帕胺片等 3 个药品的药
品注册证及注销申请报送给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天津药监局”),天
津药监局已正式受理,并出具了受理函。另中央药业的倍他米松片等 4 个药品在 2010
年没有进行药品再注册,药品注册证已被注销。
药研有限将其拥有的坎地沙坦酯片的药品注册证(两个注册文号)转让给力生制药的全
资子公司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新冠制药”),药研有限和新冠制药已于 2010
年 9 月 27 日签署了转让协议,目前正履行相关转让程序。
上述注销和转让事宜尚需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复。具体公告详见 2011 年
1 月 5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2、公司发行上市时,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现生产的吲达帕胺(原料药)全部供本公司生产吲达帕胺片自用,未对外销
售,今后也不对外销售。
(2)公司拥有相关药品的生产批准文号(明细见公司招股说明书),对于相关药品中在
产的产品,自 2008 年 4 月 20 日起,不再进行生产;待库存产品销售完毕后,将不再进
行该产品的销售;对于未生产的药品,将不再组织生产。
(3)在天津力生置业有限公司现有开发项目完成,全部产品销售完毕后,力生置业拟
放弃房地产开发业务,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力生置业进行清算注销。
(二)为了维护力生制药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特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由于生化制药生产的、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肝素钠注射液药品发生不良反应
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者患者的投诉、诉讼或索赔等,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
集团承担。
2、如果天津市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拥有的“一种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的制备方法”
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我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向力生制药补偿该专利的无形资产原值 424.53
万元中力生制药按照持股比例所享有的部分。
(三)公司发行上市时,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力生制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也不由力生制药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力生制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力生制药股份,也不由力生制药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基于您的浏览,68%的用户还关注了【企业竞争格局】
获取更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格局数据查看权限
立即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免费查询
示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