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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500106450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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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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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卒中
镜像疗法联合经皮神经电刺激对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的影响及其神经机制:一项基于fNIRS的研究
镜像疗法联合经皮神经电刺激对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的影响及其神经机制:一项基于fNIRS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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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从“中枢-外周-中枢”的视角探讨镜像疗法联合经皮神经电刺激对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的影响和潜在的神经作用机制,为镜像疗法联合经皮神经电刺激的康复治疗提供神经影像学证据。
连续入组
其它
无
无
福建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XRCZX20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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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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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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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第一部分:1)18岁到65岁之间,受教育年限大于等于10年;2)右利手;3)经健康体检证实属于身体健康范畴,没有任何器质性疾病,如精神病、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心肝肺肾等内科疾病,能配合完成研究;4)自愿参加本研究,同时本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研究第二部分:1)65岁及以上,受教育年限大于等于10年;2)右利手;3)经健康体检证实属于身体健康范畴,没有任何器质性疾病,如精神病、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心肝肺肾等内科疾病,能配合完成研究;4)自愿参加本研究,同时本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研究第三部分:1)初次发病,发病时间2周-6个月;2)符合中华神经科学会和神经外科学会制定的脑血管诊断和分类标准的要求;3)有头颅MRI或CT的影像学证据;4)年龄在50-80岁,右利手;5)听觉正常、病情稳定、神志清楚;6)MMSE大于等于24分;7)能完成基本的腕关节掌屈和背屈活动;8)自行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请登录查看研究第一部分:1)年龄大于65岁,或小于18岁;2)现患有或既往患有严重器质性或功能性疾病者;3)不能配合完成研究者。 研究第二部分:1)年龄小于65岁;2)现患有或既往患有严重器质性或功能性疾病者;3)不能配合完成研究者。 研究第三部分:1)颅骨缺损;2)既往有脑卒中病史;3)有严重并发症者,病情反复不能配合治疗者;4)骨科疾病、帕金森等其他疾病导致腕手关节无法按要求完成运动者;5)头部皮肤感染、破损;6)反复发作的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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