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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IPR-15007322
尚未开始
灵丹草颗粒
中药
灵丹草颗粒
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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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流感
灵丹草颗粒治疗季节性流感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物和安慰剂平行对照临床试验
灵丹草颗粒治疗季节性流感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物和安慰剂平行对照临床试验
对灵丹草颗粒治疗季节性流感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初步评价
随机平行对照
Ⅲ期
采用基于网络的临床试验管理系统ResMan中央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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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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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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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1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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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病毒学检测确诊的季节性流感病毒(甲/乙型)和新型甲流H1N1; (2)年龄14~65周岁的门诊病人; (3)急性起病,病程72小时以内; (4)体温(腋下温度)≥38℃;以下全身症状中任两种:头痛、身体不适、肌痛、畏冷或寒战、乏力;和以下呼吸道症状中任一种:咳嗽、咽喉痛、鼻部症状; (5)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请登录查看符合以下任一条者,即予以排除: (1)年龄<14岁,>65岁。 (2)胸部影像学(胸片或CT)证实支气管炎、肺炎、胸腔积液、间质性病变等; (3)初筛时血常规显示白细胞计数>10.0×109/L,或嗜中性粒细胞百分比≥75%。 (4)咳脓痰或患有化脓性扁桃体炎的患者。 (5)糖尿病患者,有严重的基础病:血液病,重度COPD(FEV1/EVC<70%,FEV1占预计值<50%;或出现呼吸衰竭或右心衰竭)、严重肝功能不全(ALT或AST≥正常值3倍);严重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2mg/dL);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功能NYHA Ⅲ-IV级),精神病患者。 (6)本次发病后在入组前已服用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扎那米韦、磷酸奥司他韦等),或者服用过与本次发病相关的中药或中成药。发病前1周内服用过臭灵丹、或含有臭灵丹成分中成药的患者。 (7)明确对臭灵丹或其制剂成分、奥司他韦或其制剂成份、药物模拟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8)哺乳期、妊娠期或计划妊娠的育龄期妇女。 (9)免疫缺陷患者,如恶性肿瘤、器官或骨髓移植和AIDS或近3个月服用免疫抑制 器官或骨髓移植患者。 (10)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 (11)在3个月内曾参加过类似药物的临床试验者。 (12)试验前两周内,曾发生急性呼吸道感染、中耳炎或鼻窦炎的患者。 (13)试验前半年接种过季节性或新甲型H1N1流感疫苗。 (14)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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