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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54602
进行中(尚未招募)
AZD9793
治疗用生物制品
AZD-9793
2025-11-24
JXSL2500075
二线或二线以上(2 L+)晚期或转移性GPC3+ 肝细胞癌
评估AZD9793用于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初步疗效的临床试验
一项评价靶向磷脂酰肌醇蛋白聚糖-3(GPC3)的T细胞衔接抗体AZD9793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成人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和有效性的模块化、开放性、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I/II期研究(RHEA-1)
510320
主要目的:评估AZD9793单药在GPC3阳性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MTD、OBD、RDE与/或RP2D;在扩展阶段评估ORR。 次要目的:表征AZD9793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评估初步抗肿瘤活性(BOR、DoR、DCR、DRR、TTR、肿瘤大小变化、PFS、OS);探索肿瘤微环境变化(如CD8+T细胞浸润)。
单臂试验
Ⅱ期
非随机化
开放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国内: 10 ; 国际: 304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否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年龄必须≥ 18岁。;2.中心实验室采用经过分析验证的IHC测定法测定的GPC3阳性肿瘤。;3.根据实体肿瘤疗效评估标准(RECIST)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4.受试者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1。;5.预期存活时间≥12周。;6.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测得的器官与骨髓功能充分,且符合方案定义。;7.男性或女性的避孕措施应符合当地法规,具体按方案规定执行。;8.经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组织病理学证实的晚期复发和/或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HCC)。;9.巴塞罗那肝癌分期(BCLC)B期(不适合局部治疗)或C期。;10.Child-Pugh评分A级。;11.既往治疗: A部分:根据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或其他当地科学指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HCC标准全身治疗,并且根据既往缓解和/或耐受性和/或患者/研究者的决定,临床研究是下一次治疗的最佳选择的受试者。 B部分:患者既往接受过的针对晚期复发性和/或转移性疾病的全身治疗不得超过1线。;
请登录查看1.既往抗癌治疗未缓解的CTCAE≥2级毒性,包括imAE,但白癜风、既往抗癌治疗相关周围神经病、脱发和内分泌系统疾病(通过替代激素治疗控制)以及无症状性实验室检查异常除外。;2.在入组前21天或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内参加过另一项研究药物的临床研究;3.入组本研究前6个月内接受过CAR-T细胞治疗。;4.已知对AZD9793或研究者说明书(IB)中列出的任何辅料存在过敏或超敏反应。;5.需要长期免疫抑制治疗(包括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剂量的激素)。;6.既往接受过靶向GPC3的治疗。;7.受试者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放疗;允许进行姑息性放疗,以降低巨块型病变受试者的肿瘤溶解综合征或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神经毒性风险。;8.受试者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以允许充分恢复。;9.既往T细胞连接器(TCE)或CAR-T治疗后出现不可接受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或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ICANS)。;10.有噬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多症(HLH)/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MAS)既往史。;11.首次给药前3年内患有活动性或既往确诊的自身免疫类疾病或炎症性疾病;12.心脏功能符合方案定义的排除情形。;13.计划的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血栓栓塞事件史。;14.在知情同意前3个月内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符合方案定义的CNS疾病。;15.感染性疾病,包括有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以及(b) 未控制的全身活动性真菌、细菌或其他感染。;16.已知纤维板层型HCC、肉瘤样HCC或混合型肝细胞-胆管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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