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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60887
进行中(尚未招募)
CS-060380片
化药
CS-060380片
2026-03-09
企业选择不公示
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MASH)合并肥胖
CS060380片治疗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MASH)合并肥胖患者的Ⅱ期研究
一项评价CS060380片治疗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炎(MASH)合并肥胖患者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分组Ⅱ期研究
201321
主要目的: 在司美格鲁肽注射液治疗的基础上,评价CS060380片治疗MASH合并肥胖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在司美格鲁肽注射液治疗的基础上,评价CS060380片治疗MASH合并肥胖患者的安全性。 评价CS060380、司美格鲁肽的PK特性。
平行分组
Ⅱ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内试验
国内: 120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否
1.1. 年龄18~65周岁(含临界值),男女均可;
请登录查看1.1. 筛选期存在下列伴随疾病或情况: a) 随机前诊断为2型糖尿病或1型糖尿病,单基因糖尿病、胰腺损伤导致的糖尿病(如胰腺炎后糖尿病)或其他继发性糖尿病; b)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2次低血糖(非糖尿病患者血糖≤2.8mmol/L) c) 判断存在可能会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功能受损或胃肠道疾病,例如严重的胃肠道疾病(消化性溃疡、糜烂性或萎缩性胃炎),胃部分切除术,筛选时>1级的胃肠道症状(例如,恶心、呕吐或腹泻)等。 d) 存在甲状腺疾病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有良性甲状腺病变(如甲状腺结节等)的参与者可参加本研究]或垂体类疾病,或正在长期使用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或抗甲状腺药物或可能影响甲状腺激素生成和/或可能干扰甲状腺功能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锂、碘化物和糖皮质激素等)。 e) 既往诊断为内分泌疾病或单基因突变引起的肥胖,包括但不限于下丘脑性肥胖、垂体性肥胖、甲状腺功能减退性肥胖、库欣综合征、胰岛素瘤、肢端肥大症、性腺功能减退。;2.2. 已行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行减重手术(包括袖状胃切除术、Rounx-en-Y胃旁路术或联合术式等)或使用医疗器械治疗肥胖;但以下情况除外:筛选前1年以上的抽脂手术、腹部去脂术;可调式为束带术且束带取出时间距离筛选时超过1年;胃内球囊取出时间距离筛选时超过1年。;3.3. 任何MRI扫描的禁忌症(包括但不限于重度幽闭恐怖症、冠状动脉支架、冠状动脉植入装置、腰围超过扫描仪容量而无法进行MRI-PDFF检查者)。如果冠脉支架或其他装置不干扰MRI机器的功能,研究者可自行决定是否允许纳入。;4.4.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总和达到或超过400 mL者。;5.5.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过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含有以下成分的复方制剂)或治疗: a)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P-1 RA)或含有GLP-1 RA成分的复方制剂。 b) 任何批准或未被批准的减肥药物(如:奥利司他、氯卡色林、芬特明/托吡酯、纳曲酮/安非他酮等)或影响体重的药物(包括中草药)、保健品、代餐或减肥穴位治疗等; c)使用过可能导致体重明显增加的药物:持续1周以上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抗精神病或抗癫痫类药物(例如:米帕明、阿米替林、米氮平、帕罗西汀、苯乙肼、盐酸氯丙嗪、氯氮平、奥氮平,戊酸及其衍生物,锂制剂,甲硫哒嗪)等; d)超过1周的治疗如全胃肠外营养(TPN)、胺碘酮、甲氨蝶呤、四环素、三苯氧胺、大于激素替代剂量的雌激素、合成类固醇、丙戊酸、抗胆碱能药物或其他已知肝毒性药物用药史; e)使用维生素E(≥800~1000 IU/天)、多不饱和脂肪酸、熊去氧胆酸、贝特类药物、他汀类药物治疗,除非参与者在筛选前3个月剂量稳定,并持续服用至筛选访视,且将在整个研究参与期间继续相同的服药方案; f) 二甲双胍、SGLT2抑制剂及其他降糖药物。;6.6. 随机前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使用可能影响试验药物代谢或吸收的CYP3A酶强抑制剂、CYP3A酶强诱导剂、P-gp或BCRP转运体的抑制剂者,见附录 1。;7.7. 随机化前4周内或拟在临床研究期间使用方案未允许的保肝药,包括水飞蓟素(宾)、双环醇、甘草酸制剂(异甘草酸镁、复方甘草酸苷、甘草酸二铵),以下随机前稳定使用≥3个月的除外:熊去氧胆酸、多烯磷脂酰胆碱、还原型谷胱甘肽)。;8.8. 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抗凝剂治疗:升高INR的药物(例如,FXa抑制剂、华法林、肝素等)。;9.9. 筛选前1年内有连续3个月以上的大量饮酒史。注:大量饮酒定义为女性每周平均饮酒量超过约7个标准杯,男性每周饮酒量超过约14个标准杯。一个标准杯饮酒量定义为含有14g纯酒的任何饮料,如12盎司/360 ml的啤酒(5%酒精)、8盎司/240 ml的麦芽酒(7%酒精)、5盎司/150 ml的葡萄酒(12%酒精)、1.5盎司/45ml的白酒(40%酒精)。;10.10.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a) 血红蛋白≤90g/L者; b) ALT≥2.5ULN; c) AST≥2.5ULN; d) 血清白蛋白(ALB)< 35 mg/L; e)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2; f) 总胆红素(TBil)>1.2×ULN(Gilbert综合征除外); g) 血淀粉酶或血脂肪酶≥正常值上限(ULN)的3倍; h) 降钙素≥50 ng/L; i) 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50 mL/min/1.73m2。;11.11. 经研究者判断,12导联 ECG 显示可能影响参与者安全或研究结果解读的临床相关异常如:筛选时,经Fridericia矫正的QTcF间期>450 ms(男性)或>470 ms(女性)【Fridericia公式:QTcF = QT/(RR^0.33)】。;12.12. 未被控制的高血压:坐位测量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13.13. 既往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或筛选时患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14.14. 有肝硬化史(例如参与者曾进行过肝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显示肝硬化,或者曾进行过内镜检查提示食管胃底静脉曲张)。;15.15. 合并有其他的肝脏疾病或肝脏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原发性胆汁性胆管炎、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酒精性肝脏疾病、明确的自身免疫性肝病或叠加有肝炎、药物所致的肝损伤、疑似或确认的Gilbert综合征或威尔逊病;纯合α-1-抗胰蛋白酶缺乏;血色素沉着症或铁超载病史;药物诱导的肝病;已知的胆管阻塞;疑似或确诊的肝癌或除非酒精性肝脂肪变和MASH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肝病、已知的胆管梗阻、疑似或证实的肝癌。;16.16. 患有多发性内分泌肿瘤2型或甲状腺髓样癌者,或有多发性内分泌肿瘤2型或甲状腺髓样癌家族史者。;17.17. 筛选前6个月内曾患有下列心脑血管疾病者: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分级III级或IV级)、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接受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脑卒中(缺血性或出血性)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18.18. 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但不包括临床治愈的子宫颈上皮癌、鳞状上皮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者。;19.19. 筛选前两年内有重度抑郁症或焦虑症病史者,或目前诊断为其他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20.20. 筛选时PHQ-9问卷(抑郁症筛查量表)≥15分。;21.21. 既往有自杀尝试或有自杀行为者。;22.22. 已知对司美格鲁肽注射液中任何成份过敏或对其他GLP-1 RA类药物或具有激动GLP-1受体机制的药物过敏。;23.23. 筛选时,伴有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梅毒螺旋体(TP)感染史(病情稳定由研究者判定适合纳入本试验者除外);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HBV-DNA结果低于检测值下限者除外]、丙肝病毒抗体阳性。;24.24. 不愿合作,或无法合作,或无能力完成临床试验者。;25.25. 怀疑或确定有药物或毒品滥用史者。;26.26.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育龄女性或绝经时间短于12个月的参与者必须在筛选期做妊娠试验,结果须为阴性。;27.27. 近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的患者。;28.28. 研究者认为不能参加该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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