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性别不限,年龄18~70周岁。
(3)有干眼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临床检查可诊断为睑板腺功能障碍相关干眼:
当患者同时满足干眼和睑板腺功能障碍的诊断标准时,被诊断为睑板腺功能障碍相关干眼
干眼是根据TFO Dews II (2017版)诊断的:(1)症状:眼表疾病指数(OSDI)问卷≥13分或干眼严重程度评分(VAS)≥6分;(2)下列稳态标志物至少一项阳性结果:荧光素泪膜破裂时间≤10s,双眼或眼间泪液渗透压差>8mOsm/L,眼表面染色:角膜着色点>5个,结膜着色点>9个,或眼睑边缘着色[≥2 mm长度&≥25%宽度]。
根据MGD国际研讨会,睑板腺功能障碍可诊断为:(1)临床体征:睑板腺脱落、睑板腺分泌物改变和形态改变;(2)全身不适症状,如红肿、瘙痒、刺激、酸痛。(4)角膜荧光素无染色或点状着色,着色点可数(且染色数≤30点)及结膜荧光素染色0-Ⅲ级;
(4)角膜荧光素无染色或点状着色可数(且染色数≤30点)及结膜荧光素染色0-Ⅲ级;
(5)试验2星期内未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
(6)未正在使用其他治疗干眼,或正在使用其他治疗但已停止2周以上。
排除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为入选病例:
(1)孕妇或哺乳期女性或近期有生育计划者。
(2)患有其他眼科疾病者。
(3)泪膜破裂时间=0秒,或泪液分泌实验=0毫米/5分钟者。
(4)全角膜染色点数大于30点、有片状着色融合或出现丝状物。
(5)重度MGD患者(4级)。
(6)合并有严重心、脑血管、肝、肾及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病。
(7)近六个月内有内眼手术或眼部外伤者。
(8)试验期间无法停戴角膜接触镜者。
(9)全身或眼部长期用药可能影响研究评估患者。
(10)在试验期间无法保证按要求使用设备及随访者。
(11)Sjogren’s综合症、系统性疾病以及影响疗效评价的其他眼部疾病。
(12)研究者认为有任何不适合参加试验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