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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600123340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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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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唾液腺癌
基于患者来源肿瘤类器官体外药敏检测体系的晚期复发/转移性唾液腺癌患者系统治疗疗效预测:一项多中心、前瞻性、观察性临床研究
基于患者来源肿瘤类器官体外药敏检测体系的晚期复发/转移性唾液腺癌患者系统治疗疗效预测:一项多中心、前瞻性、观察性临床研究
(1)主要研究目的:评价类器官体外药物敏感性检测在接受姑息性治疗的复发/转移性唾液腺癌患者中对药物疗效的一致性。 (2)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类器官体外药物敏感性检测用于指导复发/转移性唾液腺癌患者姑息治疗方案的可行性。
连续入组
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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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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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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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203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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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18-80岁; 2.经病理证实为唾液腺癌患者; 3.可获取用于体外类器官培养所需组织量的肿瘤组织; 4.有可评价病灶 5.ECOG评分:0-2分; 6.预期寿命>3个月; 7.主要脏器功能正常,可耐受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 a. 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WBC≥4.0×10^9/L,ANC≥1.5×10^9/L,PLT≥80×10^9/L,Hb≥90 g/L(14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G-CSF及其它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b.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血清白蛋白≥3.0 g/dL(30 g/L)、TBIL≤1.5×ULN,ALT、AST≤2.5×ULN,BUN和CRE≤1.5×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c. 凝血功能良好:定义为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ULN;若研究参与者正接受抗凝治疗,只要PT在抗凝药物拟定的使用范围内即可; 8.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内容,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配合相关随访。 1.年龄18-80岁;2.经病理证实为唾液腺癌患者;3.可获取用于体外类器官培养所需组织量的肿瘤组织;4.有可评价病灶5.ECOG评分:0-2分;6.预期寿命>3个月;7.主要脏器功能正常,可耐受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a. 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WBC≥4.0×10^9/L,ANC≥1.5×10^9/L,PLT≥80×10^9/L,Hb≥90 g/L(14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G-CSF及其它造血刺激因子纠正);b.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血清白蛋白≥3.0 g/dL(30 g/L)、TBIL≤1.5×ULN,ALT、AST≤2.5×ULN,BUN和CRE≤1.5×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c. 凝血功能良好:定义为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ULN;若研究参与者正接受抗凝治疗,只要PT在抗凝药物拟定的使用范围内即可;8.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内容,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配合相关随访。;
请登录查看1.头颈部转移性肿瘤,或肉瘤、鳞癌、鼻咽癌等非唾液腺癌肿瘤; 2.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活性成分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对其它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 3.怀孕或哺乳期女性患者;或育龄期女性且入组前7天内的妊娠研究(血清或尿液)结果阳性,或结果虽为阴性但拒绝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治疗后2个月内采用有效方法避孕;或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且拒绝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治疗后2个月内采用有效方法避孕; 4.严重肝病(如肝硬化)、肾脏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或内分泌系统疾病,疾病未控制; 5.感染HIV、患有活动性乙肝(HBV-DNA≥104拷贝数/ml)或丙肝(丙肝抗体阳性,且HCR-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疾病未控制; 6.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NYHA 2级以上心功能不全、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以及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疾病未控制; 7.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或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8.无法给予同意,无法获得研究所需肿瘤组织量的患者; 9.存在其它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或存在其它任何情况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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