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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300071953
正在进行
金珍滴眼液
中药
金珍滴眼液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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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眼
评估金珍滴眼液治疗干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多中心、随机、双盲、赋形剂平行对照上市后临床试验
评估金珍滴眼液治疗干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多中心、随机、双盲、赋形剂平行对照上市后临床试验
100730
1、主要目的 以赋形剂作对照,评价QID给药方案下金珍滴眼液治疗干眼的症状和体征的有效性。 2、次要目的 以赋形剂作对照,评价QID给药方案下金珍滴眼液治疗干眼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3.探索性目的 以赋形剂对照,评价QID 给药方案下金珍滴眼液治疗干眼的其他疗效终点的有效性。
随机平行对照
Ⅰ期
采用 SAS统计软件生成随机序列
双盲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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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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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0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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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龄≥18岁; 2.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3. 筛选期访视(访视0)时患者主诉干眼症症状至少有 6 个月; 4. 在访视 0和访视 1时,眼表疾病指数(OSDI©)≥13; 5. 在访视 0和访视 1时,患者荧光素染色泪膜破裂时间(FBUT)≤10s或SchimerⅠ试验(无麻醉)≤10mm/5min; 6. 在访视 0和访视 1时,角膜荧光素钠染色阳性(≥5个点)且角膜荧光素染色总分(NEI量表)为2≤X≤8 (即下、上、中、鼻和颞侧的总和); 7. 至少有一只眼睛(同一只眼睛)在访视0 和访视 1 时满足上述 3、4、5、6 的所有条件; 8. 能够并愿意按照指示参加所有的试验评估和访视。;
请登录查看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标准的患者将不能入组本研究: 1. 在访视0和访视1裂隙灯显微镜检查明显异常和/或研究者判断有可能影响试验指标评估,包括眼外伤及眼外伤史; 2. 有Stephen Johnson病史; 3. 在访视 0 前的30 天内有活动性睑腺炎或前睑缘炎,并且需要局部或全身抗生素或局部类固醇治疗,或在试验期间需要对此进行治疗。其他治疗如眼睑擦洗、眼睑温热敷,在访视0前的30天内以及整个试验期间不能保持稳定; 4. 在访视1之前的1个月内,进行了 LipiFlow治疗、睑板腺按摩或其他任何一项对睑板腺有影响的治疗; 5. 眼睑解剖结构异常,导致眼睑闭合不全,包括睑内翻和睑外翻或眼睑松弛综合征,从而暴露一部分结膜或损害眼睛的眨眼功能; 6. 在访视1前3个月内(可溶性泪点塞为6个月)接受过或移除了永久性泪点塞,或预期在试验期间将进行泪点塞安装或移除泪点塞的相关操作,或存在试验期间可能溶解的泪点塞; 7. 继发于疤痕、辐射、碱烧伤、瘢痕性类天疱疮或结膜杯状细胞破坏(如缺乏维生素A)的干眼症; 8. 有眼或眼周恶性肿瘤; 9. 有角膜上皮缺损,角膜染色明显融合或角膜上见丝状物; 10. 有疱疹性角膜炎病史; 11. 活动性眼部过敏或可能在试验期间发生眼部过敏; 12. 被诊断患有持续的眼部或全身感染(细菌、病毒或真菌),包括发热或正在接受抗生素治疗; 13. 访视0前2周内配戴过隐形眼镜,或在试用期间有配戴隐形眼镜的计划; 14. 在访视1前 24 小时内,使用过任何滴眼液和/或 TrueTearTM装置(鼻泪液神经刺激器); 15. 在过去的 6 个月内曾进行过眼内手术或眼内激光手术,或在试验期间内有进行任何眼和/或眼睑手术的计划; 16. 本试验受试者的家庭成员(同住); 17. 直接参与本试验的操作、管理或支持的临床研究中心员工,或是其直系亲属; 18. 怀孕、哺乳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怀孕的妇女; 19. 有生育能力,不愿意在访视0、访视1、访视4(或提前终止就诊)时接受妊娠检查的妇女(无生育能力是指永久性绝育(如子宫切除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绝经后(连续12个月无月经); 20. 不使用可接受的节育手段的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包括:激素-口服、植入式、注射式或经皮避孕;机械-杀精剂结合隔膜或避孕套等屏障;宫内节育器(IUD);或对伴侣进行外科绝育); 21.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疾病; 22. 对所研究的药物或盐水成分具有已知的过敏和/或敏感性; 23. 有活动性眼部或眼周痤疮,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干扰试验(例如,临床相关的眼睑硬结); 24. 任何一只眼睛有翼状胬肉; 25. 目前正在参加其他药物或设备试验,或在访视1前 30 天内参加了其他药物或设备试验; 26. 在访视0之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局部类固醇、局部环孢素、立他司特(Lifitegrast)、血清泪液或局部抗青光眼药物治疗; 27. 在访视0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已知的会导致眼部干燥的口服药物(如抗组胺药、抗抑郁药等),或预期试验期间会不规律使用导致眼部干燥的口服药; 28. 在访视0和访视1时,通过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评估任一只眼睛矫正视力≥logMAR+0.7; 29. 有可能或处于研究者认为可能使受试者面临重大风险、混淆试验结果或可能严重干扰受试者参与试验的情况(包括语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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