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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54226】Datopotamab Deruxtecan 对比多西他赛治疗经治的且无驱动基因改变的 TROP2 阳性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54226

试验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药物名称

DS-1062a

药物类型

治疗用生物制品

规范名称

注射用德达博妥单抗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5-10-30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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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Datopotamab Deruxtecan 对比多西他赛治疗经治的且无驱动基因改变的 TROP2 阳性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 Datopotamab Deruxtecan 或多西他赛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且无驱动基因改变的 TROP2 阳性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 III 期、随机、开放性、多中心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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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编

2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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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该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比较Dato-DXd与多西他赛的有效性, 并证明在既往接受过 PBC 和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抗体治疗且无 AGA 的 TROP2 阳性非鳞状晚期/转移性 NSCLC 参与者的 PFS 或 OS 方面具有优效性

试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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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类型

平行分组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 国际: 400 ;

实际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入组时间

/

试验终止时间

/

是否属于一致性

入选标准

1.签署 ICF 时,参与者年龄必须≥18 岁(或当地药政监管要求的法定知情同意年 龄)。;2.随机化时患有病理学记录的 IIIB 期、IIIC 期或 IV 期非鳞状 NSCLC(无 AGA) (根据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第 9 版),并且符合以下 NSCLC 标准: - 参与者必须有 EGFR(如外显子 19 缺失或外显子 21 L858R、外显子 21 L861Q、外显子 18 G719X 或外显子 20 S768I 突变)、ALK 和 ROS1 基因改 变检测呈阴性的结果记录。 注:如果 EGFR、ALK 和 ROS1 检测结果不可用,则要求参与者在申办者 指定的中心实验室进行这些基因组改变的前瞻性检测。 - 无已知的 NTRK、BRAF、RET、MET 外显子 14 跳跃、KRAS G12C、 HER2 或具有当地批准且可用的一线靶向治疗的任何其他可操作驱动基因 的肿瘤基因改变。 注:肿瘤携带 KRAS(G12C 除外)突变的参与者允许入组本研究。 - 基于在申办者指定的符合药政监管要求的中心实验室获得的TROP2 QCSNMR 阳性结果;3.参与者在接受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最近治疗方案期间或之后,必须有放射学 疾病进展的记录。;4.参与者必须接受 PBC 联合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抗体作为唯一的既往线治疗 或依次接受 PBC 和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抗体(顺序可调整)作为唯一的 2 线既往治疗。这将包括最初诊断为以下疾病的参与者: (a) 已接受以下治疗的转移性 NSCLC: - PBC 与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抗体联合治疗作为仅有的既往线全身 治疗。 或 - 接受过 PBC 和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抗体序贯治疗(顺序可调)作 为唯一的 2 线治疗。 (b) 接受 PBC 联合或不联合放疗,随后接受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抗体维持 治疗,并在 PBC 完成后 12 个月内发生进展或随后接受抗 PD-1/抗 PD-L1 单 克隆抗体治疗(含或不含铂类药物)治疗复发性疾病的局部晚期疾病。 (c) 最初出现可切除疾病的参与者同时接受 PBC 和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 抗体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并在完成 PBC 后 12 个月内发生进展或随后 接受抗 PD-1/抗 PD-L1单克隆抗体治疗(含或不含铂类药物)治疗复发性 疾病。 注: (i) 接受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抗体作为一线治疗的参与者可能在二线 治疗中接受 PBC 和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抗体联合治疗。 (ii) 抗 PD-1/抗 PD-L1 单克隆抗体包括靶向 PD-1 或 PD-L1(作为其靶标之 一)的双特异性抗体或多靶向蛋白。;5.FFPE 样本必须符合实验室手册或病理学手册中规定和第 8.8 节总结的要求。;6.基线时至少存在 1 处既往未经放疗的病灶,该病灶符合 RECIST 1.1 TL 标准, 在基线时采用 CT 或 MRI 准确测量的长径≥10 mm(淋巴结除外,其短轴必须 ≥15 mm)且适合准确重复测量(请见附录 F)。如果仅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只要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则可接受(作为 TL)。对于筛选期间进行活检的病灶, 仅在为唯一可用的病灶时可接受作为可测量病灶,该情况下基线扫描必须在活 检后至少 2 周进行。;7.ECOG PS 评分为 0 或 1,在筛选前 2 周内未出现恶化。;8.根据研究者的意见,预期存活时间≥3 个月。;9.随机化前 7 天内有充分的骨髓储备且器官功能良好,定义为: (a) 血红蛋白≥9.0 g/dL(筛选评估前 1 周内不允许输注红细胞/血浆)。 (b)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L(筛选评估前 1 周内不允许接受过粒细胞集 落刺激因子给药)。 (c) 血小板计数≥100×109 /L(筛选评估前 1 周内不允许输注血小板)。 (d) TBL≤1.5 × ULN,或在存在 Gilbert 综合征(非结合高胆红素血症)的情况 下≤3 × ULN。 (e) 除 HBV 外,ALT 和 AST ≤ 2.5 × ULN;对于肝转移参与者,ALT 和 AST ≤ 5 × ULN。有关 HBV 情况下的要求,请参见排除标准 10。 (f) 采用 Cockcroft Gault 公式确定(根据实际体重)的 CrCL 计算值(例如≥30 mL/min)。 男性: CrCL (mL/min) = 体重(kg)×(140-年龄[岁]) 72×血清肌酐(mg/dL) 女性: CrCL (mL/min) = 体重(kg)×(140-年龄[岁]) × 0.85 72×血清肌酐(mg/dL;10.随机化前 28 天内,通过 ECHO 或 MUGA 扫描显示 LVEF≥50%。;11.凝血功能正常,定义为 INR/凝血酶原时间以及部分凝血活酶或 aPTT≤1.5×ULN。;12.男性和女性参与者所采用的避孕措施应当符合当地有关临床研究参与者避孕方 法的相关法规;有关更多详细内容请见附录 G。 (a) 男性参与者: (i) 除女性伴侣采用高效避孕措施外,在 Dato-DXd 末次给药后至少 4 个月 内,使用避孕套加其他避孕措施或避免性交。对于多西他赛,研究者 应遵循当地批准的多西他赛说明书(Taxotere® Prescribing Information) 中的说明或至少进过 5 倍最小洗脱期。 (ii) 从随机化开始时,男性参与者不得在本研究期间的任何时间以及 DatoDXd 末次给药后至少 4 个月内冷冻或捐献精子。对于多西他赛,研究 者应遵循当地批准的多西他赛说明书( Taxotere® Prescribing Information)中的说明或至少进过 5 倍最小洗脱期。如需保留精子, 则应考虑在随机化前进行。 (b) 女性参与者: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定义见附录 G。 (i) 对于正在接受 HRT 且不确定绝经状态的女性,研究期间如希望继续使 用 HRT,则要求其使用一种研究方案中规定的 FOCBP 应采取的避孕 措施。否则,必须终止 HRT,以便在研究入组前确认绝经后状态;更 多详细信息参见附录 G。 (ii) FOCBP 从入组至整个研究期间和 Dato-DXd 末次给药后至少 7 个月必 须使用一种高效避孕方法或避免性交。对于多西他赛,研究者应遵循 当地批准的多西他赛说明书(Taxotere® Prescribing Information)中的 说明或至少进过 5 倍最小洗脱期。更多详细内容请见附录 G。在筛选 期间,所有 FOCBP 记录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 (iii) 从随机化开始,女性参与者不得在本研究期间的任何时间以及 DatoDXd 末次给药后至少 7 个月内捐献卵子或取出卵子自用。对于多西他 赛,研究者应遵循当地批准的多西他赛说明书(Taxotere® Prescribing Information)中的说明或至少进过 5 倍最小洗脱期。如需保留卵子, 则应考虑在随机化前进行。;13.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如附录 A 所述),包括遵从 ICF 和本 CSP 中列出的要求 和限制。;14.所有人种、性别和种族的参与者均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排除标准

1.组织学为鳞状、混合 NSCLC 或 SCLC;2.适合单独根治性局部治疗的 NSCLC 疾病;3.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任何疾病的证据(如重度或未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包括 活动性出血疾病和严重的心脏或心理疾病)、有异体器官移植史和/或物质滥用 史,研究者认为这些因素不利于参与者参与研究或可能影响遵循方案;4.有NSCLC以外的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但不包括接受过根治性治疗,随机 化前 3 年内无已知活动性疾病且潜在复发风险较低的恶性肿瘤。例外情况包括 充分切除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根治性 治疗的原位癌;5.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持续性毒性(脱发除外),尚未改善至≤1 级或基线水平。 注:存在研究者认为与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一些慢性、稳定的 2 级毒性(定 义为在随机化前至少 3 个月内未恶化至>2 级,并通过 SoC 治疗可控制)的参与 者可入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 (a) 化疗引起的神经病变。 (b) 疲劳。 (c) 来自既往免疫疗法治疗的残余毒性:1级或 2级内分泌病,其可能包括但不 限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I 型糖尿病、高血糖症、肾上 腺功能不全或肾上腺炎;以及皮肤色素减退(白癜风)。 具有不可逆毒性(例如,听力损失)但研究者认为预期研究干预治疗不会导致 加重的参与者可入选。;6.脊髓压迫或脑部转移,除非无症状、稳定且在随机化前至少 7 天不需要糖皮质 激素或抗惊厥药治疗。脑转移接受治疗后不再具有症状且无需糖皮质激素或抗 惊厥药治疗的参与者必须已从放疗的急性毒性反应中恢复(例如,头晕和颅内 压升高体征)。脑放疗结束和随机化之间必须至少间隔 2 周。注:要求所有参 与者在基线时进行脑部 CT 或 MRI 扫描。对于筛查时首次发现中枢神经系统转 移的参与者,治疗研究者应考虑延迟研究治疗,以记录至少 4 周后重复成像的 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重复所有筛选活动)。;7.有软脑膜癌扩散或转移。;8.具有显著的第三间隙液体潴留(例如腹水或胸腔积液),且不适合进行所需的 重复引流。;9.具有临床意义的角膜疾病;10.患有活动性或未控制的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如果参与者存在以下情 况,则有资格入组研究: (a) 已对 HCV 感染进行了治愈性治疗,并得到临床和病毒血清学证实。 (b) 接受过 HBV 疫苗接种,仅抗 HBs 阳性且无肝炎临床体征 (c) HBsAg 阴性同时抗 HBc 阳性(即 HBV 在感染后被清除的参与者),并符 合以下标准“d”的条件 i 至 iii: (d) HBsAg阳性且 HBV慢性感染(持续 6个月或更长时间),并符合以下条件 i 至 iii: (i) HBV DNA 病毒载量<2000 IU/mL。 (ii) 转氨酶值正常(无肝转移),或 AST/ALT<3×ULN(有肝转移),且 该异常转氨酶结果不归因于 HBV 感染。 (iii) 根据研究者判断,开始或维持抗病毒治疗(如有临床指征);11.已知存在控制不佳的 HIV 感染。定义控制良好的 HIV 感染需要满足以下所有标 准:检测不到病毒 RNA、CD4+计数≥350、过去 12 个月内无 AIDS 定义的机会 感染史,并接受同一种抗 HIV 药物稳定至少 4 周(意味着预计在该段时间内, 该给药方案中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数量和类型未出现进一步的变化)。如果 HIV 感染符合上述标准,建议监测病毒 RNA 载量和 CD4+计数。如果当地法规或 IRB/IEC 认为可接受,则在筛选期间必须对参与者进行 HIV 检测。;12.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抗病毒药或抗真菌药治疗的未控制的感染;疑似感染 (如前驱症状);或无法排除感染(患有皮肤或指[趾]甲局部真菌感染的参与 者有资格参加研究)。;13.已知患有活动性结核病感染(临床评价可能包括临床病史、体格检查和放射影 像学结果,或按照当地治疗原则进行的结核病检测)。;14.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静息 ECG 有临床异常结果。;15.患有未能控制或显著的心脏疾病,包括以下情况: (a) 随机化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或不可控制/不稳定型心绞痛。 (b) 充血性心脏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 II~IV 级)。 (c)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静息收缩压>180 mmHg 或舒张压>110 mmHg)。 (d) 症状性或需要治疗(CTCAE 3 级)的心脏心律失常(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缩、 二联律、三联律、室性心动过速)、尽管经过治疗出现症状或未受控制的 房颤,或者无症状的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和心脏科医 生咨询的建议,可允许通过药物控制的房颤或起搏器控制的心律失常的研 究参与者入组。;16.有需要类固醇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 ILD/非感染性肺炎(包括放射性肺炎)病 史、当前有 ILD/非感染性肺炎、或筛选时影像学检查不能排除疑似 ILD/非感 染性肺炎。;17.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肺功能严重受损。;18.既往接受过以下治疗: - 任何药物,包括 ADC,含有靶向拓扑异构酶 TROP2 靶向治疗的化疗药物 - 多西他赛 - 氯喹/羟氯喹,且随机化前无>14 天的充分治疗洗脱期(见附录 H 2);19.研究干预治疗开始前 2 周内接受过既往脑部放疗,或研究干预治疗开始前 4 周 内接受过胸部放疗,或存在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持续放射相关毒性。;20.在随机化前接受末次抗癌治疗(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肿瘤 栓塞或 mAb)而未经过充分洗脱。如果由于药物的给药方案或 PK 特性而未达 到足够的洗脱时间,则需要一个经申办者和研究者商定的洗脱期或相应药物的 5 个半衰期。排除用于治疗或预防任何类型癌症的、可能干扰研究干预药物的 治疗作用的草药或天然产品,见附录 H 2。允许同时使用激素疗法治疗非癌症 相关疾病(例如,HRT)。 随机化前抗癌治疗的适当治疗洗脱期如下所示: (a) ≥2 周或化疗药物终末消除 t1/2的 5 倍,以较长者为准 (b) 基于抗体的抗癌治疗:≥4 周;21.在多西他赛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22.随机化前≤2 周内接受固定野姑息放疗,或≤4 周内接受宽野胸部姑息放疗或姑息 放疗累及超过 30%骨髓。;23.在随机化前≤3 周内行大手术(不包括建立血管通路)或发生重大外伤性损伤, 或者预期研究期间需要行大手术;24.在过去 4 周内参与了另一项研究干预药物或试验用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除非 在随机化前已知安全性特征)、在既往临床研究中随机分配至含Dato-DXd的试 验组或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研究为观察性[非干预性]研究或参与者 处于干预性研究的洗脱期(≤4 周))。;25.已知对 Dato-DXd/多西他赛或 Dato-DXd/多西他赛的任何辅料(包括但不限于聚 山梨酯 80)有重度超敏反应史的参与者。;26.已知对其他 mAb 有重度超敏反应史的参与者。;27.参与本研究计划制定和/或实施的人员(适用于申办者工作人员和/或研究中 心工作人员)。;28.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循研究程序、限制和要求的参与者不得参与本研究。;29.既往已随机入组本研究。;30.仅针对女性:妊娠(经血清妊娠试验阳性证实)或哺乳,或计划妊娠;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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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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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负责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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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负责人邮编

10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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