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400客服电话

  • 购买数据产品

    400-9696-311 转1

  • 定制咨询业务

    400-9696-311 转2

  • 数据与AI定制业务

    400-9696-311 转3

  • 商务合作及其他问题

    400-9696-311 转4

  • 投诉及建议

    400-9696-311 转5

医药数据查询

【ChiCTR2600132455】同步放化疗后序贯免疫治疗和化疗用于局部晚期不可手术食管鳞癌转化治疗的临床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600132455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6-09-14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局部晚期不可手术食管鳞状细胞癌

试验通俗题目

同步放化疗后序贯免疫治疗和化疗用于局部晚期不可手术食管鳞癌转化治疗的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同步放化疗后序贯信迪利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N01及化疗用于局部晚期不可手术ESCC转化治疗:一项前瞻性、单臂、II期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请登录查看
申请人名称
请登录查看
联系人邮箱
请登录查看
联系人邮编

联系人通讯地址
请登录查看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评价同步放化疗后序贯信迪利单抗联合伊匹木单抗N01及化疗方案在局部晚期不可手术ESCC转化治疗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试验分类
请登录查看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盲法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自筹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45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6-10-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9-10-0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2. 患者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3. 经原发灶活检病理组织学检查,确诊为ESCC; 4. 经影像学检查、内镜检查及多学科团队(MDT)评估确认为局部晚期不可手术的ESCC(cT4和/或 N2+,M0); 5. 存在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RECIST v1.1); 6. 患者既往未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手术、放疗、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等; 7. ECOG PS 0-1; 8. 预期寿命>=3个月; 9. 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1)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1.5×10^9/L,血小板(Platelet, PLT)>=70×10^9/L,血红蛋白(Hemoglobin, HGB)>=90 g/L;(2)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 TBIL)<=1.5×正常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Value, 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Transferase, AST)<=3×ULN;血清白蛋白>=28 g/L;碱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 ALP)<=5×ULN;常规保肝治疗后符合上述标准,且可稳定至少1周,经研究者评估后可入组;(3)肾功能:血清肌酐(Creatinine, 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INR)<=1.5/PT<=1.5×ULN,aPTT<=1.5×ULN;若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只要PT、INR在抗凝药物拟定的范围内即可。 10. 对于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应在接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第1周期第1天)之前的3天内接受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果尿液妊娠试验结果无法确认为阴性,则要求进行血液妊娠试验。非育龄期女性定义为绝经后至少1年,或进行过手术绝育或子宫切除术; 11. 如存在受孕风险,所有受试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需在整个治疗期间直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20天(或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80天)内采用年失败率低于1%的避孕措施。 1.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2. 患者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3. 经原发灶活检病理组织学检查,确诊为ESCC;4. 经影像学检查、内镜检查及多学科团队(MDT)评估确认为局部晚期不可手术的ESCC(cT4和/或 N2+,M0);5. 存在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RECIST v1.1);6. 患者既往未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手术、放疗、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等;7. ECOG PS 0-1;8. 预期寿命>=3个月;9. 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1)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1.5×10^9/L,血小板(Platelet, PLT)>=70×10^9/L,血红蛋白(Hemoglobin, HGB)>=90 g/L;(2)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 TBIL)<=1.5×正常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Value, 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Transferase, AST)<=3×ULN;血清白蛋白>=28 g/L;碱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 ALP)<=5×ULN;常规保肝治疗后符合上述标准,且可稳定至少1周,经研究者评估后可入组;(3)肾功能:血清肌酐(Creatinine, 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 INR)<=1.5/PT<=1.5×ULN,aPTT<=1.5×ULN;若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只要PT、INR在抗凝药物拟定的范围内即可。10. 对于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应在接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第1周期第1天)之前的3天内接受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果尿液妊娠试验结果无法确认为阴性,则要求进行血液妊娠试验。非育龄期女性定义为绝经后至少1年,或进行过手术绝育或子宫切除术;11. 如存在受孕风险,所有受试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需在整个治疗期间直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20天(或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180天)内采用年失败率低于1%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经评估存在远处转移者; 2. 存在或高度怀疑存在食管穿孔、气管食管瘘、主动脉食管瘘,或研究者判断经治疗后有较高发生上述严重并发症风险者; 3. 首次给药前5年内曾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且未治愈者,但经根治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及根治性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4. 既往接受过针对食管癌的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手术、放疗、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或其他研究性治疗; 5. 当前正在参与干预性临床研究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或使用过研究器械治疗; 6.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系统性治疗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等; 7. 首次给药前2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者;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生理剂量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除外; 8. 首次给药前7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剂量)或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者;局部、吸入性、鼻用或生理替代剂量糖皮质激素除外; 9. 已知接受过异体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10. 已知对信迪利单抗、伊匹木单抗N01单抗、化疗其活性成分和/或任何辅料有过重度过敏反应(>=3级); 11. 在开始治疗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级或达到基线要求的水平,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12.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即HIV 1/2抗体阳性),已知的活动性梅毒; 13.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注:符合下列标准的乙型肝炎患者符合入选条件:(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患者首次给药前乙型肝炎病毒(HBV)载量必须<1000拷贝/mL(200 IU/mL)或低于检测下限;(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受试者应在整个研究治疗期间接受抗HBV治疗,以避免病毒再激活;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受试者不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接受预防性抗HBV治疗,但是需要密切监测病毒再激活; 14. 活动性的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受试者(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水平高于检测下限); 15.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活疫苗);注:允许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针对季节性流感的注射用灭活病毒疫苗;但是不允许接受减毒活流感疫苗; 16.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准备在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女性; 17. 对于存在受孕风险的男性或女性,不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90天内采用高效避孕措施; 18. 存在任何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例如:(1)静息心电图在节律、传导或形态上出现有重大且症状严重难以控制的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室性心律失常或心房颤动;(2)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2级的慢性心衰;(3)随机化前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死;(4)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40 mmHg,舒张压>90 mmHg);(5)首次给药前1年内存在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存在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6)活动性肺结核;(7)存在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感染;(8)存在临床活动性憩室炎、腹腔脓肿、胃肠道梗阻;(9)肝脏疾病,如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急性或慢性活动性肝炎;(10)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 mmol/L〕;(11)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12)存在精神障碍且无法配合治疗的患者; 19. 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 20. 研究者认为应排除在本研究之外,例如,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需要合并治疗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资料及样品收集的家庭或社会等因素。;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请登录查看
试验机构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请登录查看
研究负责人邮箱
请登录查看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请登录查看
更多信息
获取更多临床信息查看权限
立即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免费查询
示例数据
<END>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相关推荐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387,511
全球在研药物数
695
本月临床试验数
全球批准的新药
更多
全球首批
各国首批
数据来源:摩熵医药
更新时间:
研发动态
相关报告
政策法规
更多信息,请进入全球药物研发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