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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60012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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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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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秘
芦比前列酮防治实体肿瘤化疗患者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一项多中心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
芦比前列酮防治实体肿瘤化疗患者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一项多中心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
评价芦比前列酮防治实体肿瘤化学治疗患者便秘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随机平行对照
上市后药物
本研究采用中心化随机分组方法,由独立于临床医生和受试者的第三方负责实施。首先,根据分层因素生成随机数表。每一分层内,当受试者符合入组条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该第三方按入组顺序依次分配随机号,将受试者以1:1的比例分配至试验组(芦比前列酮)或空白对照组。
无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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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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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202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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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愿同意参与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 3.预期生存期≥12周; 4.入组前排便习惯较为规律,频率≤1次/天,大便性状符合粪便布里斯托评分1-5分; 5.ECOG体能状况评分0-2分,并具有足够的心、骨髓、肝、肾功能可接受化疗; (1)左室射血分数≥50%; (2)血红蛋白≥9g/dL; (3)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4)血小板≥100×10^9/L; (5)无肝转移者,血清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有肝转移者血清总胆红素≤3×ULN; (6)无肝转移时,ALT和AST≤2.5×ULN,有肝转移时ALT且AST≤5×ULN; (7)血肌酐≤1.5×ULN; 6.对于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禁欲等); 7.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8.两队列独立的入组标准: 队列1:确诊为非消化系统的实体肿瘤,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尿路上皮癌等,未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包括新辅助、辅助治疗及晚期一线治疗;拟接受含有顺铂或卡铂的方案化疗,可以入组该临床研究; 队列2:确诊为消化系统的实体肿瘤,包括但不限于胃癌、结直肠癌等,未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包括新辅助、辅助治疗及晚期一线治疗;拟接受含有奥沙利铂的方案化疗,可以入组该临床研究。 1.自愿同意参与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3.预期生存期≥12周;4.入组前排便习惯较为规律,频率≤1次/天,大便性状符合粪便布里斯托评分1-5分;5.ECOG体能状况评分0-2分,并具有足够的心、骨髓、肝、肾功能可接受化疗;(1)左室射血分数≥50%;(2)血红蛋白≥9g/dL;(3)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4)血小板≥100×10^9/L;(5)无肝转移者,血清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有肝转移者血清总胆红素≤3×ULN;(6)无肝转移时,ALT和AST≤2.5×ULN,有肝转移时ALT且AST≤5×ULN;(7)血肌酐≤1.5×ULN;6.对于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禁欲等);7.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8.两队列独立的入组标准:队列1:确诊为非消化系统的实体肿瘤,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尿路上皮癌等,未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包括新辅助、辅助治疗及晚期一线治疗;拟接受含有顺铂或卡铂的方案化疗,可以入组该临床研究;队列2:确诊为消化系统的实体肿瘤,包括但不限于胃癌、结直肠癌等,未接受过全身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包括新辅助、辅助治疗及晚期一线治疗;拟接受含有奥沙利铂的方案化疗,可以入组该临床研究。;
请登录查看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入选本研究: 1.已知对芦比前列酮及其相关组分过敏者; 2.可疑或明确的下列疾病:炎性肠病活动期或憩室炎、机械性肠梗阻、穿孔、中毒性巨结肠、肠道异物者; 3.自主排便频率较高>1次/天,大便性状符合粪便布里斯托评分6-7分,或习惯性腹泻患者; 4.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5.拟接受的化疗方案中包含伊利替康或ADC类药物者; 6.其他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解释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活动性感染或进展(严重)感染、不能控制的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Ⅲ级或Ⅳ级心衰、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过去6个月内发生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6个月内发生脑梗塞等,腔隙性脑梗塞除外)或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炎、阻塞性肺病和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病史)、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 7.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曾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考虑参与本研究,前提是病情稳定至少3个月,在研究首次给药前4周内经影像学检查确定未发生疾病进展,且所有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至基线水平,无证据表明发生了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并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28天停止使用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这一例外不包括癌性脑膜炎,不论其临床状况是否稳定都应被排除; 8.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9.患有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10.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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