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基本信息 项目 详情 法规名称 《Monoclonal Antibodies: Streamlined Nonclinical Safety Studies》(单克隆抗体:简化非临床安全性研究) 发布机构 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 法规类型 行业指导原则(Draft Guidance)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 性质 非强制性建议(Nonbinding Recommendations),仅为FDA当前思考,不赋予任何法律权利,不约束FDA或公众 二、法规目的与核心原则 1. 核心目的 协助申办者为单特异性单克隆抗体实施简化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估方法,在保障药物研发科学性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动物使用(尤其非人灵长类动物NHPs)。 符合“3R原则”(减少Reduce、优化Refine、替代Replace动物试验),通过整合风险评估提高产品开发效率。 2. 补充定位 不替代现有指导原则,而是补充ICH系列指导原则: ICH S6(R1)《生物技术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补遗》(2012年5月) ICH S11《支持儿科药物开发的非临床安全性测试》(2021年5月) ICH S5(R3)《人用药物生殖与发育毒性检测》(2021年5月) ICH M3(R2)《支持人临床试验和药品上市许可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2010年1月) 同时补充其他简化方法指导原则,如《严重衰弱或危及生命的血液系统疾病:药物非临床开发》(2019年3月)、《罕见病: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发考虑因素》(2023年12月)。 三、适用范围与排除情况 1. 适用对象 针对单一分子靶点的单克隆抗体(单特异性抗体),适用于所有适应症的开发项目。 2. 排除范围 肿瘤疾病办公室(OOD)审查的适应症(肿瘤领域有专属指导原则,提供更灵活要求); 多特异性抗体、偶联抗体(如抗体-药物偶联物ADC)、抗体构建体(如单链可变片段scFv); 不涉及上述排除类别以外的其他生物制品或小分子药物。 四、法规背景依据 单克隆抗体的产品特性决定了其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可简化,核心依据包括: 毒性来源:临床相关毒性主要源于药理作用,而非脱靶效应——抗体为大分子蛋白,组织分布低、靶点特异性高,脱靶毒性潜力极小; 代谢特点:通过蛋白分解代谢降解,而非肝脏生物转化,因此小分子药物常见的“代谢物安全性问题”“物种特异性代谢差异”不适用; 评估基础:靶点生物学特性、表达谱的已有知识可直接支撑安全性风险评估,无需依赖长期动物试验。 五、核心技术建议 (一)慢性毒性研究 1. 常规评估路径 核心结论:无需开展超过3个月的非啮齿类动物(NHPs、犬、小型猪等)慢性毒性研究,前提是3个月研究数据需结合证据权重(WoE)风险评估。 证据权重(WoE)风险评估需包含以下数据: 抗体的作用机制与药理学数据; 基于文献的靶点相关潜在毒性评估(如靶点表达谱、生理功能角色); 药理相关物种的毒理学与药代动力学(PK)数据; 人相关“脱组织结合”及潜在次级效应的检测结果(尤其无明确药理相关物种时); 临床安全性与PK数据(如1期、2期临床试验结果); 同一靶点其他单克隆抗体的公开毒性数据(动物或人类); 其他科学合理的非临床数据(如新型替代方法NAMs、转基因模型、替代物数据)。 例外情况:若3个月研究+WoE评估仍无法充分覆盖风险,需咨询FDA审查部门,评估是否需开展6个月毒性研究;针对严重衰弱/危及生命的血液系统疾病,需遵循专属指导原则。 2. 无需3个月(或更长)毒性研究的场景 额外研究结果:如短期研究中已观察到“中和性/清除性抗药物抗体(ADAs)”,后续研究数据无法准确解读; 研究不可行:如短期研究中出现严重免疫抑制、贫血,长期研究可能导致动物死亡; 无药理活性关联:抗体不与任何非临床物种的靶点结合,或结合后不引发药理效应(此时无需开展任何毒性研究); 动物数据无预测价值:同一靶点的其他单克隆抗体已有大量动物数据,且证明无法预测人类毒性(此时无需开展毒性研究)。 (二)其他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考虑 1. 动物物种选择 优先使用“药理相关物种”:需通过药理学研究验证——抗体可与该物种靶点结合,并引发预期功能效应; 无药理相关物种时:可仅通过WoE风险评估开展安全性评估,无需强制进行动物毒性研究。 2. 啮齿类与非啮齿类动物研究取舍 • 若抗体在啮齿类和非啮齿类动物中均具有与人相似的药理活性,仅需在单一啮齿类物种中开展短期+长期一般毒性研究,即可满足非临床数据要求。 3. 儿科研究支持 先通过WoE风险评估,判断是否需补充非临床研究(符合ICH S11要求); 若开发项目仅针对儿科受试者,需提前咨询FDA审查部门,确定非临床研究方案。 4. 生殖与发育毒性评估 起始步骤:优先开展WoE风险评估(需额外考虑胎盘转运、转基因动物生殖毒性数据、靶点在胚胎-胎儿发育中的表达/功能等,符合ICH S5(R3)、ICH S6(R1)); 研究启动条件:仅当WoE评估或替代方法(如体外 assay)无法充分覆盖风险时,才需在相关动物物种中开展生殖与发育毒性研究; 特殊适应症:针对直接/间接靶向配子,或用于妊娠特异性疾病的抗体,需咨询FDA确定评估路径。 5. 临床研究衔接 申办者需评估:WoE风险评估识别的安全性问题,是否可通过后续临床试验(如受试者监测、剂量调整)有效解决。 六、关键实施要求 非强制性与替代方法:法规中的“should”表示“建议而非强制”,申办者可采用替代方法,但需证明其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并提前与FDA指定部门沟通; 提前沟通要求:鼓励申办者在启动非临床研究前,与FDA审查部门讨论研究方案(如通过B类会议); 3R原则推进:申办者可主动提出减少动物数量的研究设计、新型替代方法(NAMs),FDA将评估其是否满足安全性要求与法规合规性。 七、法规意义 科学简化:基于单克隆抗体的产品特性,避免“一刀切”的长期动物试验,减少研发冗余; 动物保护:响应3R原则,重点减少NHPs等非人灵长类动物的使用; 效率提升:通过“WoE风险评估+多维度数据整合”,缩短非临床研究周期,加速药物研发进程; 灵活适配:区分肿瘤与非肿瘤适应症、不同物种活性差异,提供个性化评估路径,同时保持与ICH国际指导原则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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