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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61113
进行中(尚未招募)
AK-139注射液
治疗用生物制品
AK-139注射液
2026-03-25
企业选择不公示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AK139注射液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的Ⅱ期临床试验
一项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评价 AK139注射液的疗效与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528437
主要目的: 1.评估AK139注射液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患者的安全性; 2.评估AK139注射液对比安慰剂治疗中重度AD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1.评估AK139注射液治疗中重度AD患者的有效性; 2.评估AK139注射液对比安慰剂治疗中重度AD患者的安全性; 3.评估AK139注射液对比安慰剂治疗中重度AD患者对生活质量的影响; 4.评估AK139注射液治疗中重度AD患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药效动力学(PD)特征及免疫原性。 探索目的: 探索中重度AD患者不同时间段合并用药的影响。
平行分组
Ⅱ期
随机化
双盲
/
国内试验
国内: 168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否
1.患者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并能遵守方案要求进行随访。;2.18周岁≤年龄≤75周岁,男女不限。;3.筛选时AD诊断符合美国皮肤病学会共识诊断标准(2014年),且经研究者判断筛选前已患有AD至少半年(6个月)。;4.筛选和随机时 EASI 评分≥16分,筛选和随机时 IGA评分≥3分(0-4分量表,3分为中度,4分为重度),筛选和随机时 AD 累及的 BSA≥10%。;5.基线访视时每日峰值 P-NRS 的周平均值≥4分。;6.筛选前曾接受过至少4周中强效或至少2周超强效的局部糖皮质激素(TCS)或至少4周局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TCI)或局部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治疗AD,但疗效不佳或不耐受。;7.患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及整个治疗期间、末次接受试验用药品后 90 天内自愿采取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并避免捐精捐卵;若为育龄妇女,则应处于非孕期或哺乳期。;
请登录查看1.随机前4周内AD急性发作。;2.筛选时及随机前存在可能干扰研究评价的其他合并(或共发)皮肤疾病。;3.筛选时伴有重度伴随疾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参加本试验。;4.存在活动性结核(TB)感染。;5.筛选期存在活动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肝病毒DNA定量阳性,或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且 HCV- RNA 定量阳性;或筛选期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筛选期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6.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病史,即使感染已消退;或者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感染异常频繁、复发或长期感染。;7.随机前4周内,患慢性活动性感染或急性严重感染需要接受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抗真菌药物治疗,或随机前1周内患有需要治疗的浅表皮肤感染。;8.随机前4周内曾接受过或计划在本试验期间进行大手术,或者随机前无法从手术中完全康复。;9.筛选前12周内接受过器官移植。;10.既往患有春季角结膜炎(VKC)或特应性角膜结膜炎(AKC)。;11.随机前5年内恶性肿瘤病史。;12.确诊的活动性体内寄生虫感染;疑似体内寄生虫感染或体内寄生虫感染风险高,除非随机化前临床和实验室(如必要)评估排除了活动性感染。;13.研究者认为会使患者处于风险,或存在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判断的任何其他医学或精神心理状况。;14.随机前 1周内接受过 TCS、TCI、PDE-4抑制剂或其他用于治疗AD的局部治疗。;15.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抗组胺药物。;16.随机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非生物制剂)治疗。;17.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用于 AD 的中药或中成药等系统治疗,或在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用于 AD 的中药或中成药等局部治疗(包括中药浸泡治疗)。;18.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或研究者认为,随机前4周内,可能需要接受以下任何一种治疗:a.系统性糖皮质激素;b.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药物(例如环孢霉素、吗替麦考酚酯、硫唑嘌呤、甲氨蝶呤、JAK 抑制剂等);c.紫外线疗法/光疗;d.其他治疗AD使用的系统治疗药物(如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19.随机前10周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 IL-4Rα 单克隆抗体、抗 IgE 单克隆抗体、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20.随机前12周内接种(减毒)活疫苗或计划试验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或随机前4周内接种过其他疫苗。;21.随机前12周内接受过过敏原特异性免疫治疗(脱敏治疗)。;22.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存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患者完成试验或干扰试验结果。;23.在筛选期间开始使用对AD有治疗作用的的保湿润肤剂。;24.筛选前12周内有酗酒,或有药物滥用史。;25.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如适用),或者计划在本试验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女性(如适用)。;26.对试验用药品的任何成分过敏,或曾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或经研究者判断进入试验有严重过敏风险。;27.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任何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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