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ChiCTR2000032354】阿美替尼联合化疗一线治疗EGFR敏感突变合并非EGFR的驱动基因突变NSCLC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一项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 III 期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000032354

试验状态

正在进行

药物名称

阿美替尼

药物类型

化药

规范名称

阿美替尼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0-04-26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请登录查看
适应症

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通俗题目

阿美替尼联合化疗一线治疗EGFR敏感突变合并非EGFR的驱动基因突变NSCLC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一项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 III 期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阿美替尼联合化疗一线治疗EGFR敏感突变合并非EGFR的驱动基因突变NSCLC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一项多中心、开放、随机、对照 III 期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请登录查看
申请人名称
请登录查看
联系人邮箱
请登录查看
联系人邮编

联系人通讯地址
请登录查看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比较阿美替尼联合含铂双药化疗(卡铂和培美曲塞)与阿美替尼单药一线治疗EGFRm+合并非EGFR的驱动基因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试验分类
请登录查看
试验类型

随机平行对照

试验分期

Ⅲ期

随机化

本试验由统计单位采用中央随机化系统(IWRS)对患者进行随机化入组,各家中心竞争入组。以入组时EGFR突变状态(外显子19缺失 VS. L858R)和脑转移状态(有 VS. 无)为分层因素,按照1:1的比例随机分配至试验组(阿美替尼联合卡铂和培美曲塞)和对照组(阿美替尼)。随机序列由统计单位使用SAS产生。

盲法

开放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自筹一部分和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赞助一部分经费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83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0-08-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3-08-0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受试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纳入标准才可入组本研究: 1. 年龄≥18岁,≤75岁,性别不限。 2. 组织学证实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包括既往手术治疗后复发的或初诊的IIIB-IV期患者。按AJCC第8版肺癌分期标准)。 3. 确诊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之后未接受过任何系统性治疗。对于接受过局部治疗的患者,如果局部治疗范围内的病灶为非靶病灶,患者可以参加研究。 4. 既往接受术前新辅助化疗或术后辅助化疗治疗的患者,需满足已完成治疗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条件。 5. 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肿瘤组织样本经中心实验室NGS检测确认为EGFR敏感突变(包括外显子19缺失或L858R)合并非EGFR的驱动基因突变。 6. 东部肿瘤组织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并且在之前2周没有恶化,最小预期生存12周。 7. 患者至少有1个肿瘤病灶既往未经过照射等局部治疗,也没有在筛选期接受过组织活检,并且在基线时可以准确测量,基线期最长径≥10 mm(如果是淋巴结,要求短径≥15 mm)。选择的测量方法适合准确重复测量,可以是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扫描(MRI)。如仅存在1个可测量的病灶且既往未经过照射等局部治疗,则可接受其作为靶病灶,需在诊断性活检至少14天之后进行肿瘤病灶基线评价。 8. 育龄女性从筛选到停止研究治疗后3个月需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开始给药前,妊娠试验为阴性,或者满足下列标准之一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1)绝经后定义为年龄大于50岁和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替代治疗后闭经至少12个月。 (2)年龄小于50岁的女性,如果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12个月或以上,且促黄体激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 水平在实验室绝经后参考值范围内,也可认为是绝经后。 (3)曾经接受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包括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或双侧输卵管切除,但双侧输卵管结扎除外。 9. 从筛选到停止研究治疗后3个月男性患者应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10. 受试者本人自愿参加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接受过下列任一治疗: (1)既往使用过任何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 (2)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患者曾接受重大手术; (3)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者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4)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抑制剂、诱导剂或为CYP3A4敏感底物的治疗窗窄的药物。 2. 有其他恶性肿瘤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后2年内需要规范治疗或大手术的患者。 3. 在开始研究治疗时,有大于CTCAE 1级的未能缓解的既往治疗遗留毒性,脱发和既往化疗引起的2级神经毒性者除外。 4. 脊髓压迫或脑转移,除非无症状,病情稳定,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 5. 培美曲塞治疗期间接种黄热病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的患者。 6. 经研究者判断,有任何严重或控制不良的全身性疾病,如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活动性易出血体质或活动性感染。不需要排查慢性疾病。 7. 难治性恶心,呕吐或慢性胃肠道疾病,不能吞咽研究药物或曾接受大范围的肠切除术,可能影响阿美替尼的充分吸收。 8. 符合以下任一一项心脏检查结果: (1)静息状态下的3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 470 msec,应用Fridericia公式进行QT间期校正(QTcF); (2)静息ECG提示存在各种有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ECG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和PR间期> 250 msec); (3)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40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4)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 9. 有间质性肺病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病史、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有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10. 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下列实验室限值: (1)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 L; (2)血小板计数<100×10^9 / L; (3)血红蛋白<90 g/L(<9 g/dL); (4)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5倍的正常上限(ULN);如果有肝转移,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5×ULN; (5)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 2.5×ULN;如果有肝转移,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 5×ULN; (6)如果没有明确的肝转移,总胆红素> 1.5×ULN;或存在Gilbert综合征(未结合的高胆红素血症)或肝转移,总胆红素> 3×ULN; (7)肌酐> 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通过Cockcroft - Gault公式计算);仅当肌酐> 1.5×ULN时才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11. 哺乳期或者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天内血或尿妊娠试验结果阳性的女性。 12. 对阿美替尼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或对与阿美替尼化学结构类似或阿美替尼同类别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13. 对培美曲塞或该制剂中其他任何成分、卡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过敏的患者。 14. 存在培美曲塞、卡铂禁忌症的患者。 15. 任何严重或者未控制的眼部病变,经医生判断可能增加患者的安全性风险。 16.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 17. 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患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患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请登录查看
试验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请登录查看
研究负责人邮箱
请登录查看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请登录查看
更多信息
获取更多阿美替尼临床信息查看权限
立即前往摩熵医药企业版免费查询
示例数据
<END>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阿美替尼相关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