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13006
进行中(招募完成)
阿替利珠单抗注射液
治疗用生物制品
阿替利珠单抗注射液
2021-12-07
企业选择不公示
非鳞状或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估阿替利珠单抗疗效及安全性的III期研究
一项在PD-L1高表达、未接受过化疗的IV期非鳞状或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估阿替利珠单抗(抗PD-L1抗体)疗效及安全性的III期单臂多中心研究
201203
本研究将在PD-L1高表达、未接受过化疗、无EGFR敏感突变/ALK融合IV期非鳞状或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中,评估阿替利珠单抗(抗PD-L1抗体)的疗效和安全性。
单臂试验
Ⅲ期
非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60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2022-06-14
/
否
1.已签署ICF;2.在签署ICF 时年龄≥18 岁的男性或女性。;3.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0 或1 分。;4.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为IV期非鳞状或鳞状NSCLC(依据国际抗癌联盟/美国癌症分期系统联合委员会的标准,第八版)。 注:罹患混合组织学肿瘤的患者必须根据其主要组织学成分归类为非鳞癌或鳞癌。;5.既往未针对Ⅳ期非鳞状或鳞状NSCLC进行过治疗。 注:1)已知存在EGFR基因敏感突变或ALK融合致癌基因的患者将不能入组本研究。 2)对于EGFR或ALK状态不明的非鳞状NSCLC患者,筛选时需要在当地或中心实验室进行EGFR及ALK状态检测。 3)EGFR或ALK状态不明的鳞状NSCLC患者不要求进行检测。 4)已经在当地实验室确认的EGFR状态应在CLIA认证或同等认证的诊断实验室使用国经验证的、依赖于直接评估肿瘤组织中EGFR状态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可接受的方法示例包括逆转录酶-聚合酶链反应(RT-PCR)和二代测序(NGS)。 5)对于当地实验室已经确认的ALK状态,应在CLIA认证或同等认证的诊断实验室采用经验证的、依赖于直接评估肿瘤组织中ALK状态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可接受的方法示例包括免疫组织化学(IHC)、逆转录酶-聚合酶链反应(RT-PCR)、荧光原位杂交(FISH)和二代测序(NGS)。;6.对于既往接受过以治愈非转移性疾病为目的的新辅助化疗、辅助化疗、放疗或放化疗的患者,其最后一个化疗、放疗或放化疗疗程必须与随机化之间间隔至少6 个月的无治疗期。;7.肿瘤为TC3(表达PD-L1的肿瘤细胞≥50%)或IC3(表达PD-L1的免疫细胞所占肿瘤面积≥10%),由中心实验室基于既往获得的存档肿瘤组织或从筛选时的活检获得的组织通过SP142进行测定(详见第4.5.6节)。;8.依据RECIST v1.1,具有可测量病灶。 注: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只有接受放疗的部位出现明确经证实的疾病进展且既往放疗病灶并非唯一的可测量病灶时,才能将其视为可测量病灶。;9.预期生存期≥3 个月。;10.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禁欲(避免与异性性交)或使用避孕措施,并且同意不捐赠卵子,定义如下: 女性在治疗期间以及接受最后一剂阿替利珠单抗后5 个月内必须保持禁欲或使用年失败率<1%的避孕措施。在此期间,女性不得捐献卵子。 如果妇女已有过月经初潮而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连续 12 个月以上闭经,且没有除绝经外的其他明确原因),且未因手术(即,切除卵巢、输卵管和/或子宫)或研究者判定的其他原因(例如,米勒管发育不全)而永久不育,则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 年失败率<1%的避孕方法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男性绝育术、抑制排卵的激素类避孕药、释放激素的宫内节育器以及铜制宫内节育器等。 激素避孕方法必须辅以一种屏障类方法。 应根据临床试验的持续时间和患者的首选和惯常生活方式评估禁欲的可靠性。周期性禁欲(例如,推算日历法、排卵期法、基础体温避孕法或排卵后安全期避孕法)和体外射精不属于适当的避孕方法。;11.足够的血液学和末端器官功能,通过在入组前 14 天内获得的下列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确定: 在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支持的情况下,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00/μL。 淋巴细胞计数≥0.5×109/L(500/μL)。 在没有输血的情况下,血小板计数≥100×109/L(100,000/μL)。 血红蛋白≥90 g/L(9.0 g/dL)。 注:可通过输血让患者达到该标准。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正常范围上限(ULN)。 注:1)这仅适用于当前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 2)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的INR 或aPTT 在入组之前必须处于治疗范围内至少1 周。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但以下情况除外: – 经证实的肝转移患者:AST 和 ALT≤5×ULN。 – 经证实的肝脏或骨骼转移患者:ALP≤5×ULN。 – 总胆红素≤1.5×ULN。 注:对于已知患有Gilbert 病的患者,如果总胆红素≤3×ULN,可以考虑入组。 – 肌酐清除率(CrCl)计算值≥45 ml/min;
请登录查看1.已知具有EGFR 基因敏感性突变或ALK 融合致癌基因。;2.有症状的、未经治疗的或活动性进展的CNS 转移。 对于接受过 CNS 病灶治疗的无症状患者,如满足以下所有标准,则符合入组标准: – 在CNS 之外必须存在依据 RECIST v1.1 判定的可测量病灶。 – 患者无颅内出血或脊髓出血病史。 – 患者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7 天内未接受过立体定向放疗,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14 天内未接受过全脑放疗,或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28 天内未接受过神经外科手术切除。 – 患者不需要持续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CNS 疾病。允许使用稳定剂量的抗惊厥药物。 – 转移灶局限于小脑或幕上区域(即,未转移至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 – 在完成CNS 定向治疗与开始研究治疗之间没有中期进展的证据。 如果筛选时新检出 CNS 转移的无症状患者在接受放疗或手术后符合入组标准,则无需重复进行筛选期脑部扫描。;3.未接受手术和/或放疗最佳治疗的脊髓压迫,或既往诊断和治疗过的脊髓压迫但无证据显示在入组之前该疾病在临床上已稳定达≥2 周。;4.目前有软脑膜疾病。;5.未得到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 注:1)需要止痛药治疗的患者在入组之前必须已接受稳定的止痛治疗达 7 天。 2)若有适合姑息性放疗的症状性病灶(例如,骨转移或侵犯神经的转移),应在入组之前完成治疗。患者应已从既往放疗影响中恢复。不限制最短恢复期。 3)无症状的转移性病灶,如果其进一步生长可能会导致功能障碍或顽固性疼痛(例如,目前跟脊髓压迫不相关的硬膜外转移),若适合,应在入组前考虑局部区域性治疗。;6.未得到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水(每月一次或更频繁)。 注:留置导管(例如,PleurX?)的患者允许入组。;7.未得到控制的或有症状的高钙血症(离子钙>1.5 mmol/L 或钙>12 mg/dL 或校正后血清钙>ULN)。;8.入组之前5 年内有除NSCLC 外的恶性肿瘤病史,但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例如,预期5 年OS>90%)且经治疗后预期可痊愈的恶性肿瘤除外(例如,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原位导管癌)。;9.妊娠或哺乳,或计划在研究治疗期间或接受最后一剂阿替利珠单抗后至少 5个月内妊娠的女性。 注:对于并非绝经后(≥12 个月的非治疗诱导性闭经)或手术绝育的女性,在研究治疗开始前14 天内的血清妊娠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10.对嵌合或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有重度过敏、速发过敏或其他超敏反应病史。;11.已知对由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生产的生物药品或阿替利珠单抗制剂任何成分过敏或有超敏反应。;12.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缺陷(参见附录 3),或者有相关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抗磷脂综合征相关的血管血栓形成、韦格纳肉芽肿、干燥综合征、格林-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硬化、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 注:1)存在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且正在接受甲状腺替代治疗的患者可 以入组本研究。 2)通过胰岛素给药治疗后血糖得以控制的1 型糖尿病患者可入组本研究。 3)允许仅有皮肤学表现的湿疹、银屑病、慢性单纯性苔藓或白癜风患者 (即,银屑病关节炎患者除外)参与本研究,但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 皮疹占据的体表面积必须小于10%。 – 基线时疾病得到充分控制,并且仅需使用低效的局部类固醇。 – 过去12 个月内基础疾病未出现急性加重(需要给予补骨脂素 + 紫外线A照射[PUVA]、甲氨蝶呤、类视黄醇、生物制剂、口服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高效或口服类固醇治疗)。;13.有特发性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性肺部炎症、特发性肺炎病史或筛选时胸部CT 扫描发现活动性肺部炎症证据。 注:允许在放射区域有放射性肺炎(纤维化)病史。;14.筛选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结果呈阳性。 注:所有患者均必须接受HIV 检测;将排除HIV 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患者。;15.筛选时有活动性乙肝(慢性或急性;定义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或活动性丙肝的患者。 注:1)既往乙肝病毒(HBV)感染或HBV 感染已治愈(定义为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HBsAg 阴性)的患者可入组本项研究。必须在入组之前对这些患者进行HBV DNA 检测,且HBV DNA 拷贝数必须低于当地实验室正常范围。 2)在丙肝病毒(HCV)抗体呈阳性的患者中,仅HCV RNA 聚合酶链反应呈阴性的患者方可入组本研究。仅对HCV 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患者进行HCV RNA 检测。;16.活动性结核病。;17.入组之前4 周内发生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或严重感染性肺炎。;18.患有显著的心血管疾病,如入组之前3 个月内发生的纽约心脏病学会心脏疾病(≥II 级)、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不稳定型心律不齐或不稳定型心绞痛。 注:已知患有冠状动脉疾病、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心室射血分数<50%的患者,必须接受主治医生认为最佳的稳定治疗,必要时可咨询心脏病专家。;19.入组之前28 天内接受过除诊断外的重大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20.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21.可能导致禁忌使用研究药物、或影响研究结果可靠性、或使患者处于发生治疗并发症高风险的任何其他疾病、代谢功能紊乱、提示可能存在疾病或病症的体格检查异常或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异常。;22.患有影响理解、遵循和/或依从研究流程的疾病或病症的患者。;23.入组之前28 天内,接受过以治疗为目的的任何其他研究药物治疗。;24.入组之前2 周内,接受过治疗性口服或静脉输注抗生素治疗。 注:接受预防性抗生素治疗(例如,为预防尿路感染或预防慢性阻塞性肺病加重)的患者可以入组。;25.开始研究治疗前4 周内接种了减毒活疫苗,或预计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期间或接受最后一剂阿替利珠单抗后5 个月内需要接种此类疫苗。;26.既往接受过CD137 激动剂或免疫检查点阻断疗法、抗PD-1 和抗PD-L1 治疗性抗体治疗。 注:对于既往接受过抗细胞毒性T 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TLA-4)治疗的患者, 如果满足下列要求,则可以入组本研究: – 抗CTLA-4 末次给药发生在随机化之前至少6 周。 – 抗CTLA-4 治疗未引发重度免疫相关不良反应史(CTCAE 3 或4 级)。;27.在入组之前4 周内接受过全身性免疫刺激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或白细胞介素-2)或仍处于这些药物的5 个半衰期内(4 周和5 个半衰期,以二者中较长者为准)。 注:允许既往接受过癌症疫苗治疗。;28.在入组之前2 周内,接受过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 注:1)接受过急性、低剂量(≤10 mg 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全身性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本研究。 2)允许使用糖皮质激素(≤10 mg 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病、使用盐皮质激素类(例如,氟氢可的松)治疗直立性低血压,和使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补充剂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与化疗相关的排除标准;
请登录查看上海市胸科医院
200030
上海市胸科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 心外膜脂肪组织CT衰减值对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预后的影响:一项回顾性队列研究
- BNT327与化疗和其他研究性药物联合治疗肺癌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
- 新型无管壁型与传统右侧双腔支气管导管在左侧胸腔镜手术患者中对位效果的随机对照试验
- 心律失常人群的心脑功能双向调节的临床研究
- 于老年肺癌术后化疗患者癌因性疲乏变化规律的正念冥想干预研究
- ABSK043联合奥希替尼的开放性II期临床研究
- 呼吸声学特征与肺术后肺部并发症相关关系研究:单中心、前瞻性、探索性研究
- 一项MST-168用于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受试者的I期研究
- 无标记飞秒激光成像技术结合Fast Lung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肺手术样本术中快速诊断的多中心、前瞻性、非劣效性诊断准确性研究
- 评价BL0020注射液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复发性广泛期小细胞肺癌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开放、多中心的I期临床试验
- SYS6010联合PD-(L)-1单抗用于已切除非小细胞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
- 评价GTA182联合伏美替尼在MTAP纯合型缺失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以及初步有效性的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I期临床研究
- 一项在携带KRAS p.G12D突变的晚期实体瘤参与者中评估D3S-003单药治疗的1期研究
- 芦康沙妥珠单抗联合塔戈利单抗治疗KRAS突变晚期NSCLC患者的单臂、多中心临床研究
- IMM040811注射液联合IMM092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I/II期临床研究
- 一项评价QLC7401注射液在肾功能不全和肾功能正常参与者中的研究
- 一项评估GFH375对比多西他赛治疗KRAS G12D突变的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的NSCLC试验参与者的III期临床研究
- 心房无导线起搏器行巴赫曼束区域起搏的可行性及初步临床评价研究
- 一项在晚期癌症患者中探索研究药物PF-08634404联合不同抗癌药物的研究
- 一项多中心、开放标签、单臂II期临床研究,评价芦沃美替尼联合安罗替尼在KRAS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Roche Registration GmbH/Roche Diagnostics GmbH/F.Hoffmann-La Roche Ltd./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临床试验
最新临床资讯
-
大鹏制药临床III期成功
新药说2026-08-13
-
新一代 EGFR-TKI 首个全球 III 期成功
丁香园 Insight 数据库2026-08-13
-
体外诊断原料网2026-08-13
-
佰傲谷BioValley2026-08-13
-
久有基金2026-08-13
-
重庆宸安生物2026-08-13
-
UmabsDB2026-08-13
-
希格生科2026-08-13
-
bioSeedin柏思荟2026-08-13
-
智飞智讯2026-08-13
阿替利珠单抗注射液相关临床试验
- Tiragolumab 联合阿替利珠单抗和贝伐珠单抗用于晚期PD-L1阳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治疗
- 一项评估阿替利珠单抗治疗含铂方案同步放化疗后未进展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期研究
- 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估阿替利珠单抗疗效及安全性的III期研究
- 阿替利珠单抗联合仑伐替尼或索拉非尼对比单独使用仑伐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既往接受阿替利珠单抗和贝伐珠单抗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的随机、开放性III期研究
- 阿替利珠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真实世界研究
- 阿替利珠单抗(ATEZOLIZUMAB)与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或紫杉醇合用时对不可切除的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治疗的IIIB期研究
- 阿替利珠单抗联合Tiragolumab或安慰剂治疗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 BO42843阿替利珠单抗膀胱癌临床研究
- 阿替利珠单抗和贝伐珠单抗联合TACE治疗无法手术切除肝细胞癌(BCLC B期)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开放、单臂探索性研究
- 放疗联合阿替利珠单抗和贝伐珠单抗治疗肝癌合并门静脉癌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开放、单臂探索性研究
- 阿替利珠单抗和贝伐珠单抗联合GEMOX化疗方案治疗晚期胆道恶性肿瘤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开放、单臂探索性研究
- 阿替利珠单抗继续供药试验
- 本研究将在未暴露于癌症免疫疗法(CIT)(即“CIT初治”)且既往接受过铂类药物为主的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中评价阿替利珠单抗皮下注射与阿替利珠单抗静脉注射相比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疗效。
- 一项在已接受过化疗和手术的早期乳腺癌患者中评估阿替利珠单抗与恩美曲妥珠单抗联合治疗有效性及安全性的研究
- 在未经治疗的晚期胆道癌患者中考察阿替利珠单抗加或不加贝伐珠单抗联合顺铂加吉西他滨治疗研究
阿替利珠单抗相关推荐
全球药物研发中心
全球研发数据与行业前沿情报
-
2026-08-13
-
2026-08-13
-
2026-08-13
-
摩熵咨询 20 8
-
摩熵咨询 34 27
-
摩熵咨询 20 5
-
颁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
颁布机构:国家医保局 2026-07-31
-
颁布机构: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2026-07-24
医药市场洞察中心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智能洞察 · 竞争格局监测
-
医药市场销售数据分析 · 医院、实体药店、网上药店
-
市场竞争格局分析(靶点、药品类型、ATC大类)
-
2026-08-13
-
2026-08-13
-
2026-08-13
-
摩熵咨询 35 36
-
摩熵咨询 28 39
-
摩熵咨询 34 18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8-10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
颁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