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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浅表皮肤感染、深层皮肤感染、淋巴管/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中耳炎、副鼻窦炎和猩红热。
浅表皮肤感染,深层皮肤感染,淋巴管,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中耳炎,鼻窦火焰,猩红热。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性细菌性中耳炎、急性上颌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加重、咽炎/扁桃体炎以及儿童和成人无并发症的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指定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轻度至中度感染的患者。(1) 成人和青少年: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加重、急性上颌窦炎、咽炎/扁桃体炎、单纯性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2) 儿童患者:急性细菌性中耳炎、咽炎/扁桃体炎、单纯性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中耳炎、鼻窦炎; 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 附件炎、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 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 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 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企业名称 | 申报临床 | 批准临床 | 申请上市 | 批准上市 | 一致性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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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
2026-05-14
12802
2026-05-13
10965
2026-04-28
11841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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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海外
202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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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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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6-04
202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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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2-11